Chapter204 毕业典礼(3000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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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不能,如果他抛弃了嫣然,连他自己都瞧不起自己。

身为一个男人,不求大富大贵,不求能给女人和孩子锦衣玉食,但有一点起码必须要做到,那就是做人顶天立地,敢作敢当。

他承认过要给嫣然幸福的,他也承诺过不会再让自己不幸的阴影童年再在童童身上发生,那他就一定要做到!

这个敢作敢当不仅是对嫣然,也是对唐珈叶。当初是他错了,不应该那么对她。好听的话,忏悔的话他不想多说,只想在下面的余生里用实际行动证明。

咎面对唐珈叶,面对这个引起他内心深处最纯真的感情的女孩,他活了三十多年才初次尝到青涩的爱情滋味!

是的,这爱情他以前在夏嫣然身上没有过,或许因为最初他和夏嫣然都不相信这世上有爱情,因为他们都有相同的遭遇。

他是因为私生子,她是因为是个孤儿,两个人都缺少温暖,两个在寒地里冰得瑟瑟发抖的人偶然聚在一起,然后相互拥抱,相互取暖,相互依偎。

殡事到如今,他才分辨出原来他对嫣然的爱混淆了,他们在一起十二年,其实他们根本都不懂爱情。不然,十二年中那分开的一段时间,为什么他一点也不想嫣然?

在唐珈在身上,他清楚地感觉到了这个曾经他不相信的东西。一离开她,他就情不自禁想她,想她在做什么?有没有吃饭?有没有耍脾气?有没有好好照顾自己?

这想念仿佛江南烟雨一样缠绵,如藤蔓纠纠缠缠绕在心上,不仅不觉得烦,反而有种幸福,一种牵的甜。

对唐珈叶的爱情象星星之火,越烧越旺,越烧越久,越烧越疯狂。

他变贪婪了,不想分开,只想永远霸占住这个女孩,霸占住这微妙的悸动。

长期以来人们都以为他温贤宁是强大到不可撼动的,极少有人知道他也怕冷,也怕孤单,比任何人都怕。

他总在寻找一份温暖,不求多,只求能给他冰冷的心以暖意,而现在这希翼的温暖不在别人身上,只在一个叫唐珈叶的女孩身上。

只有她才能让他有活在这世界上的感觉,他可以在她面前坦露出最真的温贤宁,最没有面具的温贤宁。

他可以开怀大笑,他可以耍脾气,摆脸色,甚至他可以厚着脸皮耍赖,缠着她做的事。

只有她才能让他觉得他努力到今天,建立这庞大的企业王国,带着这地产大亨的光环是有意义的。

他愿意和她分享,分享这成果,分享金钱,分享地位,只有一个要求,她要待在他身边,和他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他很清楚她因为嫣然的事介意、难过,他又何尝不是,可他又怎么样?又能说什么?

不如什么也不说,大家彼此心照不宣,他用实际行动告诉她,他是站在她这一边的,他还是会继续宠她,疼爱她,比任何人都要疼爱。

嫣然那边,他自会去处理!

当一切结束时,唐珈叶全身的力气全部被榨干,她大脑一片空白,累得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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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贤宁俯身过来抱她,她眯着眼睛见他身上衣服稍许凌乱,而自己却是狼狈不堪,跟被剥光了皮毛的兔子一样。

被放在浴缸里,给她清洗头发,身体,当他的手指到了那里摸到一手滑腻时,她抖了抖。

他口口声声说做措施,每次都射在她体内,他是美了,享受了,可她呢?每次都要吃药,有几次差点忘了,吓得半死,好在下个月月事又来了。

他啄了啄她的脸蛋,“知不知道你这样有多招人喜欢?”

喜欢什么?你喜欢这身体?还是你贪恋我比夏嫣然年轻?唐珈叶很想冷笑,嘴里哼着,“我怎么会知道。”

温贤宁顿住,抬起她的下巴,那大眼睛此刻慵懒地半眯着,小嘴唇被他吻得微肿,白嫩的脸蛋上有些许因激情而染起的嫣红,简直就是一个娇俏可人的小白兔。

是他的小白兔乖乖!

估计是被他刚刚折腾得够呛,脾气不好,温贤宁也不介意,唤着她,仍是想亲她,“小乖乖。”

唐珈叶心知躲也躲不了,被他捞进怀里,两个人赤裸地贴在一起,承接他的吻,浴室里霎时只有口舌相缠的声音。

半小时后他用大浴巾裹了她象包粽子一样放到床上,他又从浴室里拿来吹风机,扯掉她头上的毛巾,帮她吹头发,仍是那可爱的BOBO头,每个月她几乎都被温氏拉去修剪一次。

她头发短,没几下就吹好,他爬上床来抱她入怀,轻声哄着,“小乖乖,怎么还是这短发,留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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