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损 友(1 / 2)
朋友是不能**的。
要不然后果是很严重的。
看着大踏步朝自己走过来的男人,那浑身直冒出来的怒火,只怕就是个瞎子也感觉得到了。
为什么,自己和这个男人总是在这种叫人尴尬的场合见面呢?
一次还可以说是巧合,一边三次,那只能说是孽缘了。
夏明珠心里直叹倒霉。
整个不夜城,有多少家酒吧,为什么偏巧就撞在一起了呢?
“未央,你怎么啦?”
李京民看到刚才还好好的夜未央一瞬间脸然变得难看无比,说真的,跟这家伙从大学开始,这么多年的朋友了,他就没有看到夜未央的脸色这么难看过。
他赶紧放下手上的酒档,推开了怀里的女人,跟了上去。
向东醒也做出了一样的动作。
真把夜未央惹毛了,这个男人,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没有什么人能比他们更清楚。
只是,到底是什么人竟然能让夜未央失控至此?
他们在心里暗暗为那个人祈祷。
不过,下一刻,他们就看到那个罪魁祸首了。李京民、向东醒的担心立马消失得无影无踪。露出了看好戏地神色。如果他们没有记错地话。面前这个女人,不是那个上次在KTV打了夜未央一巴掌地夜未央地未婚妻夏明珠吗?
两人互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兴奋。
和夜未央相交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看过他那么吃瘪的时候,这种乐趣,如果只有一次,不是太可惜了吗?
现在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竟然就发生在他的面前,不抓紧机会,瞧个仔细,简直是对不起老天爷给的绝好机会啊。
向东醒甚至偷偷地拿出了手机,占了个绝好的机会。
上次事发突然,竟然没有留下证据,真是失算啊?
这回,可不能再错过这个大好机会了。
能忽略夜未央的人,世界上大概不多。
所以,陶砂一帮人也很快地发觉了这个笔直地向夏明珠走过来的男人。
一个英俊得如同恶魔般的男人,带着滔天的怒火走来。
“明珠,这,这个男人是谁啊?”
陶砂的声音有些发颤。
好像是冲着明珠来的。
好可怕!
虽然从来没有见过长得这么好看的男人,可是,现在这个男人明显处于极度愤怒之中,仿佛要将某人撕碎似的。
而这个某人,似乎就是自己新交的朋友——夏明珠!
“我的未婚夫。”
夏明珠的笑容有点苦。
这第一次做坏事,就被抓了个正着。看来,自己还真不是做坏事的料啊。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原来,今天是陶砂的死党石敢当的告别单身的聚会,而胆大包天的石敢当告别单身的方式就是找了一帮子男公关来好好庆祝庆祝。
陶砂硬拉着夏明珠来,夏明珠也无可无不可地跟着来了。陶砂显然也是不知情的,从她见到几个男人时,吓了一大跳的表情,夏明珠就可以看出来了。
不过,陶砂的胆子也不比石敢当小多少。
反正是出了钱的,就是将人赶走,这钱也退不回来了。
而且,这种世面,也不是想见就能见到的。
这几个男公关可是来自不夜城有名的蓝颜俱乐部,那可是不夜城的顶级俱乐部,里面的俊男美女数不胜数,而会员更是非富即贵,如果不是托石敢当的福,这种极品美男,哪有机会近距离接触?
陶砂一想开,就决定既来之则安之了。
夏明珠倒是无所谓,反正这是石敢当的最后一夜,她爱怎么就怎么样好了。自己只是跟着陶砂过来玩玩,不想呆了,走就是了。至于男公关,只要他们不靠她太近,夏明珠也可以将他们当纯花瓶欣赏。w-w-w-lk。
石敢当这几日的耳朵早就被陶砂念疼了,夏明珠这个名字是闻名已久了。陶砂的朋友虽多,可真称得上是死党的,却是只有她一个。那家伙,其实隐隐地有些挑剔,做她的朋友容易,深交却很难。问她为什么?只说感觉不对。
现在竟然对一个只见过几次的女人这么着迷,石敢当都有些嫉妒了。
想当初,她可是过了许多年才被那家伙承认的。
不过,见了夏明珠,石敢当倒是有些明白了。
夏明珠的身上,有一种很疏离的气质。明明身处人群之中,却总是有一种东西将她和别人隔了开来。
而陶砂是那种很容易引人好感的类型,从小到大,几乎所有的人都想跟她交朋友。
夏明珠却不然。
即使她看着陶砂的目光,比看起别人来,似乎要温和一些。但是,仍然有着距离。
或许就是这份距离感,让陶砂着迷吧。
三男三女在餐厅里吃了点东西,石敢当就提议到这里来,今天晚上,她要疯个够本。见鬼的结婚,为什么她要结婚呢?还是跟一个木头男。石敢当百般不情愿,却无可奈何,谁叫她一点经营的才能都没有呢?爷爷的身体也不行了,如果这样做能让爷爷放下担子,好好养病的话,再不情愿,也只有答应了。
只是,几人刚一进酒吧,还没有来得及Happy,一道寒气森森的目光就直射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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