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白爪黑猫制霸炼钢厂小区上(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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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又聊了会儿后,李明俊挂断电话,他很享受和莫良吉打电话,没有勾心斗角,想聊什么就聊什么,很是舒服惬意。

………………

挂断电话后,莫良吉迅速拨通了袁筠的电话。

“姐啊,不是我不帮你,这不他都两个星期没上学了?我刚联系上他,你不知道有多么的不容易啊!”

“行了,我会约时间的!”

“嗯,爽约让他很内疚,我觉得这也是你的机会!但我了解李明俊这个人,你如果因为他内疚就得寸进尺的话,他可定会不开心的,还完你的人情后就会对你爱答不理!所以你不要提这件事,这样他反倒会一直觉得内疚!”

“哈哈,你客气啦!那个……嗯,嗯,女朋友的事就拜托你了!嘿嘿,就知道袁姐你最好了!”

莫良吉挂断电话后,深吸一口气,喃喃自语道:“李啊,兄弟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

这两天他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下一步要进化身体的哪一个器官,他本来是想进化大脑的。

但《青莲锻体法》中说最好最后一步再进化大脑,这样成功率会比较高。

李明俊想想也是这个道理,毕竟大脑是关键器官,如果出了什么岔子变成白痴了,那岂不是生不如死?

他没有选择进化肝脾肾之类的内脏,而是选择了进化耳朵!

按照《青莲锻体法》中所说,进化成功一次后,听力起码提升三倍,李明俊觉得这对他是很有好处的。

而且李明俊注意到“进化成功一次后”这几个字,这就意味着可以进化多次,只是不知道封顶不封顶,如果不封顶的话,岂不是最终就能进化成千里眼顺风耳?

……

这天晚上,一只白爪黑猫趴在绿化带里,小心翼翼的等路面上的车流过去,才以很快的速度移动到马路对面,昂首阔步的走进了炼钢厂小区。

路灯下,白爪黑猫的皮毛有些干枯,缺少光泽,与当时在太平山时呆萌霸气的形象比起来,现在简直是糟糕透了。

白爪黑猫晃了晃脑袋,用力的嗅了嗅,点头,没错,应该就是这里了,这个味道实在是让人魂牵梦绕。

虽然不是狗,但猫鼻子其实也很灵敏的。

没错,白爪黑猫是来找李明俊的,确切来说是为了李明俊的丹药。

人常说,从小当和尚的不会馋肉,半路出家的才会馋肉。

或者也可以说一辈子老处男没事撸啊撸也就过一辈子了,但尝过女人滋味的男人你让他再只靠撸啊撸来解决生理问题,那就很难了。

白爪黑猫没有吃过“三花玉露丸”之前,就觉得自己是苏南市最聪明的猫咪,因为它每次找到的食物都是同类中最多的,而且还知道储藏食物,当冬天很多野猫都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时,它却早在温暖的窝里吃着储存的食物。

它或许不知道什么叫聪明,但在同类中它确实是很有优越感。

但是!

可恶的人类!

为什么会有那么好吃的食物。

圆丢丢的,不但味道好闻,而且还很好吃,更关键的是,吃了之后竟然会想那么多无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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