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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所腐败三大原因

在最高检近日公布的“监所问题”中,无超期羁押的北京成为“榜样监所区”。就此,记者走访了北京市检察机关及司法研究院王公义教授。

绝对权力导致腐败

国家每年给监狱拨款100多个亿,但由于犯人的医疗费等是全部负担,这些还远远不够,于是监狱企业便成为“收支平衡”的重要途径。.监企合一的体制,一方面,警察福利与生产效益挂钩易滋生腐败;另一方面,往往是监狱长担任监狱企业的董事长、居委会主任等,“三位一体”的绝对权力必然易导致腐败。

个人素质成为监所发展瓶颈

据王公义教授介绍,在目前的监狱和看守所干警比例中,警校毕业的中专生占了主题,本科生只占很少的比例,且一般分配在较大型的监所中。.且不说监狱中的文化教育需要较高学历者,光是超期羁押、刑讯逼供等的遏制和反犯罪分子的“腐蚀”就需要高素质的人才,执法理念的提高也需提高监所干警的个人素质。

体制问题引发的监所腐败

侦查和关押中出现的问题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便是体制问题。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公安部管看守所、司法部管监狱,这样的结构保证了侦查效率,但在一些侦查手段还不发达的地方,不利于对犯人的保护,给“体罚虐待在押人员,超期羁押”等创造了条件。但若司法部管看守所,也有人认为其提高了公平降低了效率。据王教授介绍,针对目前出现的系列问题,实行了10多年的《监狱法》正在修改之中。

监所腐败之预防

就“监所腐败”的预防问题,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监所处副处长宋万明指出,最关键之处在于加强“程序立法”,加强各环节的监督。宋处长说,在北京监所里“狱警定向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减假保超等分级监督、提高干警待遇等”都是有力避免监所腐败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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