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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总是觉得自己亏欠别人;另一些人则总是觉得别人亏欠自己。第一种人,虽然很慷慨、很努力,总是尽量多做事,心里却一直有一个疑问,有一种不安的感觉,认为自己做得还不够。他们会替别人着想,把他人的问题视为自己的问题,了解他人的愿望、诉求以及那些问题的紧迫性,并扛起解决问题的责任。然而,当他们为自己做些事时,却觉得自己很自私。正因为周围的人不断地提出需求,而他们本身的力量却有限,所以这种人永远都觉得亏欠别人。.

相反,另一种人则一直觉得没有人真正关心他的愿望和需求。他觉得所有人都很自私,只关心自身的问题,没有用慷慨公平的态度对待他。这种人非常清楚自己的权利,一直觉得其他人对他不公平、对他有所亏欠;他认为别人替他做事是理所当然的,而且和他实际应得的还差一大截呢。在他们眼中,别人永远都处于负债的地位。

这是两个极端对立的例子。.然而,每个人在他生命中的某一时期,都可以在自己和周围的人身上看到"永远的债务人"与"永远的债权人"的影子。一般来说,孩童和青少年是父母的债权人,这很符合逻辑,因为他们完全依赖父母。孩子那种以债权人自居的态度是精神健康的象征,因为他们一定要"接受"才能生存,所以必须学习如何要求;父母则有义务照顾自己的孩子,并提供他们所需要的一切。父母关心自己的孩子,常常替他们担心。.当他们忽视孩子时,会有罪恶感--到这里,一切都还算正常。可是,如果孩子们长大后,还继续保持幼年或青年时期对父母予取予求的态度,或是期待拥有同样的权力,那就不正常了。对这些孩子而言,就算父母老了、病了,他们做得还是不够多;这些孩子会成为永远的债权人,而父母则变成永远的债务人。这些父母会尽量为孩子付出,可是永远会被说成做得不够,永远被指责,永远处在罪恶感中。.

当然,也有可能发生相反的状况:有些父母会奴役孩子,特别是和他们住在一起的女儿。他们永远都需要孩子的帮助,只要孩子离开一下,他们就觉得不舒服。他们用各种手段对孩子进行精神威胁,直到孩子们不得不觉得自己是永远的债务人为止。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只要孩子们为自己做任何事,就会有亏欠父母的感觉。

在关系中,有些男女成功地将对方置于"永远的债务人"的地位。.例如,如果是男方在工作,他会一直让妻子感到在经济上对他的依赖,或是常常责备她不会赚钱,还拼命花钱。同样,也有许多女人确信自己被剥夺了应有的权利,所以把另一半置于一个永远觉得自己无能、贪心、自私,而且永远都亏欠她们的地位。

意大利的某个乡下,一个普通的日子里,一位少女骑着单车来到河边,在那儿一边等她的男朋友,一边晒太阳。这时突然出现一个男人,他偷看她、欣赏她,想将她据为己有。.他走过去跟她搭讪,但少女并不领情。这个男人决定来硬的,少女便用一块石头砸他,最后那个男人竟将她勒死了。这是一则广播和报纸都会报道的社会新闻,没有比这更简单又更惊人的消息了。惊人是因为杀人是非常严重的罪行,简单则是因为害人一向都出奇容易。

大家对恶行常会有一个错误的观点:将它视为一件不正常的事情、一个例外、一种不容易发生的情况。.事实上,使坏、害人却是出奇的容易。在心理学发展之初,弗洛伊德就发现了这个事实,他证明"自我"及"良心"是人们在放弃立刻满足自己的冲动之后才会产生的概念,而文明则是抑制及时行乐的产物。

我们会问自己:那个人为什么要欺骗、撒谎、杀人?而答案竟然是因为对他而言,这么做在当时是最简单、最容易、最舒服的解决之道。

我们通常会认为恶行和纠纷、狡猾、小聪明有关,其实我们应该把它和冲动、怯懦、懒惰联想在一起。.一个贪心的人只会想到自己,他的心中充满卑鄙的想法,无法理解别人、认同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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