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沉重的心理打击(1 / 2)

加入书签

 “袁公——”杨士琦见袁世凯皱着眉头,有些神游天外,便轻声唤道。

“哦,哦。”袁世凯醒过神来,掩饰道:“这肖志华实在是粗鄙地很,满篇的白话,真是——”

杨士琦撇了撇嘴,深以为然地说道:“此人是喝洋墨水的,对我中华文化自然所知不深。不知这信中所说何事?”

“呵呵!”袁世凯干笑两声,说道:“当我袁某是何等人,竟想以小小的官职打发,不给他们点颜色,真当我北洋强军是徒有虚名。”说着,展开了信函的最后一张,表情微微一愣。

“原来如此。”杨士琦心中怀疑,但却装出信以为真的样子,陪着笑说道:“袁公雄才大略,可莫要让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给小瞧了。”

袁世凯敷衍地点了点头,最后一张与前面不同,而是对现今局势和列强的分析和判断,条理清楚,观点明晰。

晚清时期,列强的政治、经济势力遍及全国。有“条约”、“开放”、“停靠”三种口岸,多达九十二个地方,其中四十八处设有海关。在十六个条约口岸出现“租界地”或“侨民居住地”,有如列强的“自治飞地”,外国不但握有“治外法权”,还掌握地方行政权与收税权。如天津有---英、法、德、日、意、俄、比、奥租界;汉口有---英、法、日、德、俄租界;广州有---英、法租界;厦门有---英、日租界;上海有公共租界(原英、美租界合并)和法租界;镇江、九江有英租界;重庆、沙市、杭州、苏州、福州有日租界;鼓浪屿有公共租界(包括英、美、德、法、日、西、荷、比、瑞典、挪、丹等国)。

同时列强在中国部署军事力量,大型军舰停靠沿海港口,炮舰驶入内河条约口岸,并远达重庆。在驻军方面,北京使馆团有两千余人;天津列强军队六千余人;山海关沿铁路线一带有列强军队一千二百余人。当然有其他条约口岸或租界地,多有驻军,形成有国无防的局面。而且列强已在中国划定势力范围,英国长江流域、西藏、广东及威海卫;日本东北、内蒙、福建;俄国东北、内外蒙、新疆;法云南、广西;德青岛及胶济线;美以门户开放政策得列强所得之利益。

肖志华指出国家形势严峻的同时,痛斥了袁世凯以私心作祟,操纵北洋军打内战的罪恶行径。“袁某,既已知清廷行将倾覆,又已看清人心向背,依然逆潮流而动,妄以内战之汉人鲜血铺垫晋身之阶,其心可诛,其罪难恕。如悬崖勒马,毅然反正,尚不失为共和功臣,政府必酬其功,授其位。如继续行使阴谋诡计,执迷不悟,则与国贼张勋同例。”而且,最让袁世凯感到震惊的是肖志华已经获悉了他与四国银行团的秘密协议,并以此提出了严正警告。声称要将协议公之于众,让袁世凯身败名裂。

张勋,现在已经成了人民公敌,被临时政府定为必杀的战争罪犯。其在南京的杀戮,还有败退途中纵兵抢掠,屠杀民众的累累罪行被复兴会开动宣传机器大量登载,激起了民众的无比义愤。临时政府随即宣布其为战争罪犯,悬赏十万元要捉拿其归案,并称其所部辫子军为兽军,所有犯下屠杀平民罪行的罪犯都要接受审判。

自古以来,战事一开,兵匪难分,纵兵劫掠常做为一种激励士气的手段而存在,中国老百姓的命如同草芥一般。但自广州光复,作为区别于旧式军队的显著标志。复兴会对所属军队的纪律有着极为严格的要求,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不仅通晓全军,更在报纸媒体上刊登出来。随之而行的便是公开处理违犯纪律的事件,不掩饰,不包庇,不轻饶。迄今为止,载上报端的,便有七个营级军官和上百名士兵受到了包括枪决在内的各种惩罚。换句话说,光起兵响应革命还不够,能够约束住部下严守纪律,才算迈进了革命军的门槛。那些打家劫舍,名声恶劣,想借革命之机混水摸鱼的土匪山贼,不仅不会被接纳,反而会成为革命军打击消灭的目标。

虽然这样做使得革命军必须抽调出兵力维持地方,安定社会环境,但却震慑了宵小之徒,得到了广大民众的欢迎和支持。仅以广东、广西、云南三省为例,随着地方的日益安定,招兵工作也越来越显出蓬勃热烈的态势。按照新的治军方法(如士兵委员会、政治宣讲员等)建成的三个新兵师已经齐装满员,正在加紧进行军事训练。这三个师中很多都是复兴会成员和各地赶来的热血青年,头脑中的“精神原子弹”已被点燃,上了战场绝对是悍不畏死的狂热战士。这就是横扫天下的底气,这就是与北洋军叫板的信心,革命军只有扎根于民众,才能越打越多,越战越强。当然,这个简单的道理,象袁世凯这样的旧人物是无法理解的。

袁世凯现在已经感觉到了舆论和宣传的威力,先将敌人抹黑,搞臭,再站在道义的高点叫嚣正义,真的是非常好的办法。先是盛宣怀,再是张勋,他们的结局已经可以预见,即便不死,在中国也无立足之地了。然后呢,然后轮到谁了,是不是我?我的历史也真不是很光彩,出卖维新党,指使北洋军与革命军作战,表面上还是清廷的忠实走狗,怕也够战争罪犯的格了。还有,北洋军的军纪也不咋的,抢掠和害民的事情肯定杜绝不了,会不会被革命党借题发挥,也被安上什么兽军的帽子?

袁世凯被肖志华连枪带棍的臭骂和嘲笑,又加上一番循循善诱的教导和花样百出的威胁,脑子里有些乱。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