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刑讯(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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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派出所,一个小警察将杨斌单独押到一个审讯室。审讯室的窗户被厚厚的窗帘遮盖住,全靠桌上的几盏台灯照明,黑洞洞的,有些阴森可怕。

审讯室中间的空地上有一条一头浇筑在地面上的粗大铁链,小警察将杨斌的手拷在了这条铁链上,又从一旁拿来一张瘸了腿的凳子,让杨斌坐上去。

杨斌皱了皱眉,问道:“警官,这凳子坏了,能坐吗?”

小警察很是不耐烦,喝道:“闭嘴!让你坐你就坐!”

杨斌艺高人胆大,对警察的恶言恶语丝毫不介意。在警察抓他那一刹那,他就已经通过神撵,让群鬼中功力最深厚的黄七公去通知华彬设法救他。此时,他倒是很有兴趣知道这些警察能搞出什么花样。因此,杨斌依言坐上了这张瘸腿凳子。

待坐了上去,杨斌才知道这张凳子的“妙用”。因为瘸了条腿,这张凳子根本无法让一个人坐稳,加上没有扶手和靠背,人一旦坐上去,为了防止摔倒,只能靠着两条腿费力地保持平衡。而生理上的不平衡感更会影响一个人的心理,让人产生一种不安全感和紧张情绪,在这种情况下,人的心灵很容易产生破绽。这张凳子根本就是一件折磨和拷问人的工具。

小警察见杨斌坐下,又开始动手搜身。因为杨斌身上传的是骑行服,除了背后的兜袋,便无处藏匿东西,小警察没有费什么事,只是把杨斌后兜袋里的东西搜走,并抽走了他的鞋带,便离开了审讯室。

杨斌在审讯室坐了好一会儿,才有另外两个警察叼着烟,夹着笔录本,走了进来。

两个警察在办公桌后面坐下,其中一个摊开笔录本,开始做记录,另一个则把一盏大瓦数的台灯打开,扭过灯罩,将强烈的光线照向杨斌的眼睛。

这样的强光对杨斌根本不起作用,但杨斌还是配合地将头扭开,眯着眼睛,做出一副很难受的样子。

主审的警察对杨斌的反应很是满意,他吐了两口烟圈,开口问道:“姓名!”

“杨斌。”

“性别。”

“……,男。”

“年龄。”

“18。”

……

公式化地询问完毕后,主审警察问道:“知不知道为什么抓你?”

“不知道。”

“不知道?”主审警察地语气充满了嘲讽,“我们接到群众举报,说你在今日上午十一时许,和两名女子在锡城某某宾馆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其中一个还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对此,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诬蔑!完完全全的诬蔑!”杨斌平静而坚决地说道。

“诬蔑?!我们人民警察没有证据,会随随便便诬陷好人吗?”主审警察显得很愤怒,“我们有证据!”

杨斌耸耸肩,说道:“那就请你拿出证据来!”

“那两个妓女已经交代了她们卖淫的事实!我告诉你!你抵赖是没有用的!”

杨斌此时有些愤怒,这些警察怎么对他倒是无所谓,但诬蔑郁倩倩和自己刚收的徒弟为妓女,却让他感到格外恼怒。他冷着脸对主审警察说道:“做人要凭良心!侮辱他人名誉,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主审警察冷笑两声,说道:“你不说是吧?”

说着,便向旁边做笔录的警察使了个眼色。那警察会意,走到外面打了一盆水进来,手中还拿着一根电棍。

主审警察走到杨斌面前,狞笑道:“我劝你还是老实交代,免得受皮肉之苦!”

杨斌凛然不惧,回答道:“刑讯逼供可是犯法的!”

“犯法?”主审警察哈哈大笑,“在这里,我就是法!”

说完,他一甩脑袋,对着笔录警察说道:“给他点眼色悄悄!”

笔录警察“嘿嘿”地阴笑两声,将杨斌的鞋子脱了下来,把他的脚浸泡在12月份冰凉刺骨的冷水中,打开电棍,猛地插了水中。

“啊!”杨斌出了一声惨叫。他感到一股电流从脚上猛地传递到了全身,浑身肌肉在电流的刺激下,猛地收缩、颤抖起来,让他感到很舒服,就好像有人在给他做按摩一样。可为了演戏,杨斌还是“啊!”的出了一声惨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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