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七节 秦朗的婚礼【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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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准备得怎么样了,里卡多。零点看书婚礼还有五分钟。”

“你应该称呼我卡瓦尼亚斯神父,或卡瓦尼亚斯叔叔,加西亚。”里卡多.卡瓦尼亚斯怒视着突然闯进他的私人空间的圣迭戈黑帮头子,加西亚.德拉维加,他的老朋友的儿子。几年之前,他还只不过是本地的墨西哥黑帮的一个毫不起眼的小角色,开了一家作为掩护的理店,暗中出售各种伪造的护照。在那个时候,这个混蛋对他总是客客气气,努力保持着哪怕只是伪装出来的尊敬;但是现在,他被人称为“德拉维加先生”,是加利福尼亚南部的墨西哥黑帮组织的第二号人物,每天穿着洛杉矶最有名的裁缝量身定做的礼服,叼着上等的哈瓦那雪茄,挽着两位年轻漂亮的女士,带着一群保镖,在各个豪华夜总会出没……

现在,这个坏小子已经是加利福尼亚的地下世界屈指可数的重要人物之一。不过这不是好事,最明显的问题就是他已经把对他的客气和尊敬全部丢到了墨西哥——“里卡多”,他竟然直截了当的叫他的名字!

他真是一个没有礼貌的混

卡瓦尼亚斯很不高兴,不过,更让他不高兴的是,德拉维加一点也不在乎他的怒火。

“放松,神父,愤怒是一种罪行。”黑帮头子故意用一种轻飘飘的、还带着揶揄的口气说到,在火上浇油,“而且不要把你对这场婚礼的那点怨气泄到我的头上。神父,那不是我的错误。”

“好吧,好吧,那不是你的错误。”卡瓦尼亚斯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保持平静:德拉维加如此毫无遮掩的提到今天的婚礼和他对这场婚礼的怨气,毫无疑问这种粗鲁无礼的行为加剧了他地恼怒。

虽然他确实不喜欢这场婚礼:先,他主持过许多婚礼,但从没主持过一个无神论和一个清教徒的婚礼;其次。这场婚礼并非真的婚礼,只不过是一个用来敷衍一群不受欢迎的客人的表演,而且对他的教堂动了手脚;最后,尤其让他难以接受地是,婚礼的女主角伊丽莎白.道伯斯小姐,直到昨天还是一名正直的天主教徒——虽然不怎么虔诚。很少参加礼拜而且也不向任何牧师忏悔,但至少是天主教徒——但今天却变成了清教徒。

这场婚礼绝对是一次宗教斗争中的彻头彻尾的失败,是他的为上帝服务的伟大事业中的一个污点。

如果让教会高层得到消息,也许再过二十年,他也别想再往上爬一步。

太糟糕了。没有一个神职人员在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还能保持平静,无动于衷,不产生一点怨气。虽然它也是一个错误。

“愿上帝宽恕我地过错。”神父迅速在胸前划了一个十字。接着对德拉维加吼到:“如果不是看在你地父亲地份上。我绝对不会主持这场婚礼!”

黑帮头子笑了。零点看书是嘲弄地。但还有一点警告。“得了吧。神父。恐怕圣迭戈地每一个人都知道。你同意主持今天地婚礼只是看在秦先生给你地三千美元地份上。所以。不要把我地父亲牵扯进去。”

“我必须强调。德拉维加先生。你地言论是对我地名誉地**裸地诬蔑。”卡瓦尼亚斯皱着眉毛。大声地谴责到。似乎一点也不害怕德拉维加地警告——不过他地口气中明显缺乏严厉地成分。这让他地还击显得虚弱无力。

毫无疑问。卡瓦尼亚斯害怕德拉维加:虽然他是上帝地仆人。但在世俗地问题上。上帝地权威远远不如勃朗宁自动步枪和“放荡”冲锋枪那么有效。而且作为秦朗在加利福尼亚地下世界地主要代言人。就算德拉维加不知道他与秦朗地全部交易和细节。至少也会对其中一些有所耳闻。

卡瓦尼亚斯很清楚他没办法击败德拉维加。不过他仍然坚持黑帮头子正在损害他地良好声誉。在部分程度上。这是真地:秦朗没有给他三千美元。只给了两千。那个负责办理这笔交易地叫做梅塞施米特地德国佬给了他两个选择。要么接受秦朗地条件主持婚礼。要么就从加利福尼亚滚蛋。

他选择了第一个答案。当然。卡瓦尼亚斯坚持。这绝不是因为美元或恐惧。而是为了他地可爱和忠诚地信徒。他们不能失去他地引导。

他只是做出了一个正确地选择。

“我是上帝的最忠诚地仆人,是虔诚的信徒,是正直的神职人员!你怎么能够认为我会因为一点金钱出卖我对上帝的信仰?”卡瓦尼亚斯标榜自己;在任何时候,标榜与自我标榜都是必须的,虽然不一定有效。

“对,你是一个好人。神父。”德拉维加耸了耸肩。打算结束这场缺乏意义的谈话——虽然他还想继续下去,但已经没有时间了。

婚礼将在一分钟后开始。

“准备好了。神父?”他最后一次问。“时间到了。”

“当然,德拉维加先生。”卡瓦尼亚斯骄傲的回答,将袍子上的每一个褶皱拉直,然后换上一副标准的、被他自己称为“神圣的”笑容,拉开门走出房间,步伐轻快的走进教堂的大厅。

客人们已经在那里等着了,还有秦朗,站在讲台旁边,与Umbrella公司内务部的菲斯伯恩先生低声交谈。让卡瓦尼亚斯感到既奇特又理所当然的是,秦朗的表情十分平静,不像其他那些即将举行婚礼的年轻人那样紧张,不安,担心这样,担心那样;他明显不担心任何事情,就好像将要举行的婚礼与他毫无关系。

然后神父想到了婚礼的女主角。伊丽莎白.道伯斯小姐与她的丈夫——虽然还没有正式举行婚礼,不过卡瓦尼亚斯已经自动将两人视为一对夫妻:反正婚礼只是一个例行的礼节性仪式——没有更多区别。就好像他第一次遇到有人把婚礼当作表演,在举行婚礼前放弃教籍加入新的教派,他也是第一次听说,一位即将举行婚礼的女士会把她的几乎所有的时间用在化学实验室,只用最后三天赶制婚纱。

秦朗与伊丽莎白.道伯斯。他们完全不像能够或有机会成为夫妻地那一类人,然而在这个世界,恐怕也没有任何人比他们更适合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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