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诸伏高明想打人(1 / 2)
诸伏高明之所以会再度出现在这里,纯粹是因为在那起事件后,作为明石周作妻子的“小桥葵”,也在不久之后,因为心脏病去世了。
她的遗体,是在这栋房子的仓库中发现的。
而小桥葵,是他的小学同班同学。
所以,也算是出于私心。
为了解决这个案件,让小桥葵不留遗憾,才借着休假的日子,一次又一次的来到这里,想要破解赤壁之谜。
而东马等人,之所以会出现到这里的理由……
“那个……”小兰犹豫了一下,“我们不小心迷路了,所以……”
毕竟,总不好真的风餐露宿吧?
尤其还是在外面电闪雷鸣,大雨倾盆的情况下。
听完小兰的解释后,诸伏高明心里了然。
但却很没有人情味的,看着东马所在的方向,说了一句“即便如此,你们这也算得上侵入住宅罪了”。
当然,这只是其一。
因为他们的到来,既没有穿鞋套,也没有用手帕的缘故,多出了一些新的指纹和脚印,破坏了原本保留好的犯罪现场。
东马一见诸伏高明开口,其实就已经料想到这点了。
本想出言反驳,几年都没破这么简单的案子玩个der。但转念一想,对方好歹是名警察,这里又是新野署的管辖范围。
自己不过是区区律师,干嘛自找没趣?
说不定,还会找个妨碍公务执行的罪名,将自己送进局子里蹲几天,就得不偿失了。
想到这里,东马站起身来,拍了拍自己的外套。
随即露出了一本正经的表情,盯着诸伏高明。
一脸严肃地说道:“不知者无罪。”
《刑法典》中有一条规定:没有犯罪意向的行为,不惩罚。
诸伏高明好歹也是警察,虽然是以非公务员的身份入职的。
因此对《刑法典》自然有所了解。
所以在听见这话后,他着实想不出什么话来,来反驳对方。
的确。
外面没有警戒线,也没有值守人员。
第一次来到这里的人,谁会料想到这儿曾发生过命案呢?
本来就是一个早已移交给警视厅的案子,自己也不过是出于昔日交情,才念念不忘,一心想要解开谜题罢了。
真要计较起来,自己的行为也算是违规搜查了。
心照不宣的,将这个话题翻过新章后。
诸伏高明道:“这里毕竟曾发生过案件,不能让你们长留在此。我先叫来人将车辆拖走,然后再送你们去附近的旅店。明天一早的话,就离开吧。”
即便是东马想待在这里,园子和小兰也自然是不愿的。
一想到曾经发生的场景,总觉得怪渗人的,说不定半夜真的会有什么幽灵出现。
“哦,免费的吗?”
“嗯?”
“住宿免费吗?包晚餐和早餐吗?”
“……”
你做哪门子白日梦呢?
诸伏高明深吸了一口气:“住宿不免费,自己掏钱。不包晚餐和早餐。但如果你们不介意,可以去新野署用餐,只是伙食差了点。”
“这样啊。”东马沉吟片刻,“我还以为能吃上猪排饭,住上小单间的说。”
“咳。”
诸伏高明被口水呛了一下。
真是语出惊人。
小单间?
那也得你犯事了,才能让你住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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