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六章 十日杀(上)(1 / 2)
宋庆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个实在人,而作为一个实在人,说出来的话自然就要算数,具体到这件事情上面,那就是派来杀手盯点,因为他跟杨威说过,只要杨方一天不给银子,他就至少杀邳州卫一个人,话说出去就要做到。
这方面他跟杨方的想法其实很一致,杨大人毕竟是个指挥使嘛,怎么也得是要脸要皮的人,哪怕心中真的怯了,恐怕也要犹豫一阵,今天肯定是不可能把银子送出来的,等到明日一觉醒来,说不定又把这事忘却了,因此自己很有必要派人去给他提个醒,只要银子不送到地方,邳州卫那是每天都要死人的,说不定哪天他杨指挥使就成光杆一根了。
杀人这种事,当然要交给洛小北,这小子虽说做其他事情没脑子,但干这个却特别在行,其实最好的人选应该是丁魁,丁大官人才是胆大心黑脑子快的典型,只是丁魁如今位份已经很高,几乎是宋庆之下的狗营第二人,肯定不能来做这种危险性极高的事情,而洛小北本人又特别积极主动的要求,宋庆也不好驳他面子,当即便点头应允。
邳州因为是运河码头的缘故,往来人员非常繁杂,你甚至能够在这里见到蒙古人,洛小北一个汉人,自然不会多引人注目,尤其他还换了衣服,又将脸弄得脏兮兮,寻常人看了只会以为这是个靠力气吃饭的健壮小伙,绝不会想到这是专门进城杀人来的索命阎罗,从他进城开始,已经有不少工头问过他,要不要找份活计,都被他笑着拒绝,笑容中还带着些羞涩。
没过多久,他就已经发现了自己的第一个目标。那家伙是个百户,身子很是健壮,这才是洛小北最喜欢的那种,之前街上见过几个军户,他都没兴趣下手,一来那些军户明显是穷人,若是死了的话,家中肯定就垮了,洛小北也是穷人出身,多少能够体谅一些。二来那些人看上去也没多大本事,杀了也没什么成就感,他还是很在意这些东西的。
宋庆从来不忌讳杀人,哪怕是穷苦人家,只要跟自己作对,那也是毫不客气的抹掉,只是对于那些没有和自己作对的普通百姓,他是从来不会下手的,在这个时代。作为一名不算小的官员,这其实已经能够算是种很难得的品质了。
洛小北最喜欢模仿的就是宋庆,况且他也觉得这种品质很不错,大丈夫快意恩仇。不计对象是谁,但也绝不会滥杀无辜,这才是真正的好汉,宋庆当然是这样的好汉。他自己也要做这样的好汉。
可眼前这个家伙就不一样了,看衣着打扮和他桌上摆着的菜,明显是个有钱的主儿。似乎多少也该懂些武艺,这可是最好的目标,而且他是当官的,杀掉的话对邳州卫造成的影响也大,足以催着那位杨指挥使赶紧交银子出来。
最重要的是,这厮刚刚过来的时候,曾经在人家水果摊子上拿了个果子,那小贩稍稍露出些不乐意的表情,就被这百户扇了个嘴巴,这种人绝对不在不可杀的范围之内,洛小北心中没有丝毫障碍,凡倒是有点为民除害的感觉。
只是不知刚刚被打那小贩若是得知有人为他报仇,而且是用杀人这么极端的手段,究竟会作何感想。
一盘酱牛肉,一条鱼,一个炒豆腐,还有一盆炖肉,外带一壶老酒,邳州卫百户丁力非常满意,尽管他不是什么大人物,尽管他在百户中间也不算太强势,不过邳州卫整体比较富裕,他又好歹是个中层军官,因此小日子过得不错,每天都可以像现在这样,在城里的小饭铺里要上些酒菜,美美的吃上一顿,虽说没什么大出息,可也算是衣食无忧的典型。
不过丁百户也有自己心烦的地方,他还没有成亲,除了没找到合适对象之外,自己的风流性子也是很大阻碍,也正因为这个爱好,导致他每个月的钱都不够花,以至于经常要在酒肉和姑娘之间做出痛苦抉择,这无疑是非常痛苦的。
两杯酒下肚,丁百户夹了一筷子牛肉,放入口中慢慢咀嚼,顺便向大街上随意张望,希望能够找到一个合适的目标,从中赚些花销,这是他经常会做的事情,卫所虽然不在城内,但军官们发财的机会却都在这里,确切的说是那些非本地的商人,那些人来到邳州就为了赚钱而已,很少愿意在这里惹事,只要稍微找个茬吓唬吓唬,保证就能弄出银子来。
今天如果能弄来十两银子,晚上就去楼快活一番,丁百户心中暗自琢磨着,却没看到从门口进来的那个小子,已经走到他面前一丈之地,并且露出令人疑惑的笑容,毕竟这地方一切正常,并没有什么特别好笑的事情,直到对方来到他的面前站定身子,他才有些奇怪的抬起了头,骂道:你他娘的没长眼吗不见本百户在这里吃饭想找死不成
的确,他可以随意喝骂眼前的人,毕竟这小子穿着粗布衣裳,脸上也是灰突突的,一看就是卖力气的穷苦人,他丁力堂堂百户,骂这等人都属于赏脸,根本不必担心什么风险问题,丁力也是邳州城里混久了的,自然知道什么人能得罪,什么人不能得罪,眼前这家伙明显属于可以随便踩着玩的,骂两句权当是佐酒下饭了,顺便还能欣赏一下这人的丑态。
果然,被他骂了之后,或者是察觉他百户身份之后,穿粗布衣裳的小子脸色大变,浑身颤抖着说道:大人,小人两天没吃东西了,您赏一口吃的吧等小人找到活计,感激您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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