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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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苦衷是人家的家务事,王浩也不便过问,想到苏雪被人抓走四个月,胸口仍然绝对烦闷,起初的好心情一扫而空。“什么!你就眼睁睁让他们抢走苏雪,像你这么软弱修真还有什么用?”

苏老头痛苦的摇摇头,解释道:“孙女被人抓走我能不着急吗?如果能救回来我早就做了,我也是后来才知道他们是血族的人。以我的能力不是对手,激怒他们反而对苏雪不利,我只能等您回来再做计较,您看我们是不是该通知蜀山的人?问剑先生既然答应收苏雪为徒,发生这种事情应该会帮忙的。”

听说血族的名字胖子心头一震,西方血族拥有种种奇妙的传说,比如说拥有不老不死的生命,血液中流淌着神秘和高贵的力量,传说中他们害怕阳光,轻微的阳光就足以灼伤他们,甚至是化成飞灰。

西方喜欢将血族和黑夜联系起来,基本上在所有的小说和电影中,血族都被描述成高雅的贵族,拥有绝世的容貌。但是,教廷却总是将血族和魔鬼联系起来,也许是因为两者都具有强大的力量,而且都受到教廷的排斥。

见不得光的东西往往是最美的!血族作为硕果仅存的群居稀有动物,自然会出现在炼丹师的词典里,而且从炼丹的角度审视,血族的价值不逊于有些异兽。

他们的血虽然无法炼制顶级灵丹,仅仅能炼出廉价的续命丹,但是胜在储量有够充沛,而且炼制方法并不复杂,以胖子的能力说不定能实现量产。

掌握了这样的秘密,血族就是群微不足道的可怜虫,还有什么可怕?胖子不会做损人不利己的事,至少在血族惹毛他之前一定不会。冷哼了一声,说道:“有的时候求人不如求己,不过是修理几个血族而已,用不着叫帮手。你肯定知道他们在哪里,对不对?不然你也不可能这么放心,明天我们就去会会他们。”

苏老头还是有些担心,提醒道:“我确实知道他们住的地方,他们没有能力将苏雪带出国,只能在成都找了所别墅住下,我找人监视了那里。”

修真者的自信永远是建立在实力之上,胖子进入炼神期以后比以前更加自信,对苏老头的毕恭毕敬心安理得地接受,仅仅是稍微点了点头,何曾听说过英雄救美还要假手于人?刚到练神期的他难免有些跃跃欲试,对送上门的靶子当然来者不拒。

血族到现在为止仍然保持着家族的结构,血管里流淌的血液除了代表实力,也代表着荣誉,血族的社会便是由若干个家族组成,尼古拉家族作为嫡系在其中占有尊崇地位。不仅是在血族内部,尼古拉家族在欧洲上流社会声名显赫,名下的财团几乎涉猎所有赚钱的行业,包括烟草、酿酒、钢铁、石油,并且通过资金渗透的方式,将生意拓展到全球各个领域。

苏父选择的佳婿赫然是尼古拉家族的第六位公子,凯奇。按照身份来说配上苏雪绰绰有余了,对方的条件显然不需要用龌龊的方式获取爱情,接受苏家的提议多半是出于生意方面的考虑,毕竟,中国是他们不愿放过的市场,而且恰好凯奇和苏雪是剑桥的同学,倾慕之心还是有的,这才顺利的答应下来。出于结盟考虑的联姻在商场上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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