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北方改革措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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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启二年,自沈潅上台,成为内阁首辅,内阁开始在北方各省持续的进行人员调整,大量拥有基层行政经验的官员被提拔了起来,同时开始在北方各省推广保甲制,并对徭役进行了整顿和改革。▲∴▲∴点▲∴小▲∴说,o

正月,内阁出台《徭役法案》,规定徭役的征调只限于百里之内,出工至多不得超过二十天。,超过百里距离的徭役,建设项目必须申报朝廷进行审批,避免百姓长途跋涉之苦。

徭役通常要百姓长途跋涉,所以说明王朝尽管农业税不高,但是徭役却是比较重,这也是那么多百姓隐匿户籍的原因。

同时还规定,百姓原则上都必须赴役,但实在抽不开身的,也可以交钱不去,但是折钱却提高到了每日二十文。地方官府拿到钱,必须再另行雇工补上缺额。

徭役制度之所以崩溃,主要是百姓交了钱就可以不去,而且有的地方只要交个二三十文钱就可以不去了。有人这么干了,其他老百姓看了也就不平衡了,他们交这么点钱就能不去,那咱们为什么不交点钱不去?

那么点钱,官府拿到之后又能做成什么事情?最后这些钱大多不都是被贪污了。在没有官方徭役组织百姓修缮水利的情况下,北方各省的水利自然就越来越差,抛荒的土地也就越来越多了。

现在都必须要去,不去的话,能交得起那么多钱,自然都可以不去。二十文钱一天的折算,官府也能雇得起工人。

最后一条就是规定。百姓徭役过程中出现工伤、死亡事故。官府也必须给予赔偿。所需钱粮。从田赋中支取。

此次内阁出台《徭役法案》,就是针对当前的问题进行的改革。

内阁接着又改革了官员考核标准,将水利修缮、保甲推广力度纳入主要的考核项目。此时北方的本质问题就是水利年久失修,能把地方水利修好,能推行保甲防范匪盗的官员就是有用之才。

同时还改革了京查,从原本六年一查变为三年。每逢巳、亥、寅、申之年京查一次,新增的寅申京查为小查,原本的巳亥京查为大查。小查即地方上有功绩的官员。先记录在案,一般不进行职务调动,避免流官现象太过严重,导致地方行政反复无常。而有过官员则进行撤职。巳亥大查,则是对庸碌无为的官员进行撤职外,还将对有功官员进行提拔。

明代京查放在巳亥之年,是比较有深意的。因为巳亥相冲,为驿马之年。如果一个人的八字中,四个生肖中有其中一个生肖,那么碰上另外一个就会相冲。冲动则意味着变动。

寅申同样也是驿马年,与巳亥同为‘四长生’。是为木长生于寅,火长生于巳,金长生于申,水长生于亥。

巳亥相冲、寅申相冲,冲则动。

命理中的规律就是,碰上相冲之年,一般都会产生一些变动,例如出远门、搬家,同样也包括官场的升降变动。

在这种动荡之年进行京查,运气衰的官员绝对是倒了血霉。但过去只有‘巳、亥’京查,有些官员的八字里没有巳、亥,京查对他们的冲动力度并不大。可是内阁突然搞出一个‘寅、申’京查,顿时让一些官员叫苦不迭,同时也让一些官员兴奋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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