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郑薛 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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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轮回者们的现实世界并不是一样的,即便是一个队伍,队友也可能来自自己世界的平行世界。

郑薛和其他人就不是一个世界,他的那个世界,国家的法律因为过度西化,所以废除了死刑。

刘涌,生于1960年的辽省。

明面上,他是人大代表、支部主委、政协委员、私营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扶贫先进个人,拥有20多个下属企业、3000多名员工的嘉阳集团董事长。

但暗地里,他却是一个犯下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私藏枪支弹药罪、妨害公务罪、非法经营罪、偷税罪、行贿罪等多种罪行的罪犯。

在郑吒楚轩所在的世界的时间线,刘涌于2000年7月11日被当地公安局刑事拘留。

一审死刑,二审死缓。

最后,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改判死刑并立即执行,刘涌死于2003年12月22日。

在郑薛的时间线,刘涌二审死缓后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提审,他从死缓变成了无期,从无期变成了有期。

简而言之,当一个罪犯在社会上的热度逐渐消失,他所犯下的罪行除了受害人以及受害人家属,没有人会再记得。

郑薛记得,他记得刘涌只坐了八年牢就出狱了。值的一提的是,那八年牢,刘涌不是在监狱里度过的。

在郑薛的时间线,刘涌在监狱里没待多久就保外就医,在监狱外坐牢了。这在郑薛看来,非常可笑。

药家鑫,生于1989年的陕省。

2010年10月20日深夜,药某人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

接着,又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

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某人在其父母陪同下投案。

2011年1月11日,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某人提起了公诉。同年4月22日,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药某人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5月20日,高级人民法院对药某人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2011年6月7日上午,药某人被执行死刑,终年21周岁。

当然,这是郑吒和楚轩的时间线,在郑薛的时间线,药某人凭借自己父亲那里得来的官二代身份,自己母亲那里得来的富二代身份将一审的死刑变成了死缓。

然后,和刘涌一样的套路,死缓变无期,无期变有期,有期过了风头就保外就医,过不了几年就重新做人。

至于被害人以及被害人家属,贫穷的他们没办法和钱过不去。如果和钱过不去,那就是和权过不去,那是自讨苦吃。

邓玉娇,生于1987年的鄂省。

2009年5月10日晚8时,鄂省某镇政府3名工作人员在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时,涉嫌对当时在该处做服务员的邓玉娇主动进行骚扰挑衅,邓玉娇用水果刀刺向两人,其中一人被刺伤喉部、胸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邓玉娇当即拨打110报警。次日,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对邓玉娇采取强制措施。

郑吒和楚轩的时间线,邓玉娇在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度之间,以正当防卫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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