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老张很生气(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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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献忠的马军都是陕西三边的官军投降或是逃卒,还有陕北农民组成的,论作战能力,张献忠自问自己有一万马军,便能在中原横行,打的几万官军抱头鼠窜。</p>

骑兵身上都穿着防护的轻甲,只是没有重甲护身,马匹则是任何护甲没有。</p>

莫谦这边的土炸弹对付这种没有重甲在身的骑兵,效果简直不要太好。</p>

五千骑兵还没冲到义军跟前,便已经损失了起码十分之一,前面的士兵被土炸弹炸死一片,受伤的战马躺了一地。</p>

躺在地上的战马成了后方骑兵的障碍物,一时之间连带着身后刹不住马的倒了一片。</p>

两里地的距离,眼下却成了马军过不去的坎,一时之间急的在后方指挥作战的张献忠心里也是没了底。</p>

看着自己的土炸弹威力如此巨大,莫谦心里知道稳了,他知道,只要自己不傻乎乎的挪窝走到城外的宽阔地,这张献忠的骑兵就拿他一点办法。</p>

“全军听令,摆好阵型,不许后撤,不许出击,给我稳住!”</p>

两万大军,有老兵也有新兵,必须得明确军令,不让新兵蛋子害怕。</p>

在张献忠骑兵杀来的时候,顶在前方的都是老一营的弟兄,他们都是见过血的老兵了,对于战场已经习惯。</p>

但是新三营的却全是新兵蛋子,这帮人才操练不到一个月,虽然每日都有锻炼体能,但是对于第一次打这种几万人的阵地战,心里还是有些害怕的。</p>

莫谦坐镇中军,看着前方老一营的将士们操着火炮不停的攻击。</p>

几轮下来,从南昌带来的四百多颗轰天雷很快便用了一半,张献忠的五千马军已经损伤过半了。</p>

此时两边的距离已经拉近了仅有不到两百步了,按照骑兵的速度,两百步的距离也不过就是转瞬之间而已。</p>

莫谦立刻下令:“传令,炮兵后撤,弓手队出击,长矛兵顶上去!”</p>

五百人的弓手队早已待命,就等大帅一声令下了。</p>

陈七带着五百弓手站在阵营前方,看到骑兵出现在两百步的射程范围内,立刻下令射击。</p>

两百步以内的距离,对于弓箭来说是最具杀伤力的一段距离。</p>

五百弓手连发六轮羽箭,臂力就不够了,只能赶紧后撤。</p>

刘文秀,张献忠手下最早一批跟随造反的将领,是张献忠部分马军统领。</p>

刘文秀本以为自己带五千骑兵出阵,肯定能杀的前方两万江西来的同行片甲不留。</p>

他却万万没想到,这跟人家连照面都还没见着呢,自己就损失上千人马。</p>

上千人啊,这可是自己部下兵力的五分之一了。</p>

死伤惨重的刘文秀眼睛都红了,他对身边几名手下说道:“给我冲,一定要宰了那群狗娘养的!”</p>

几名手下也是心狠手辣之人,手上也不知沾了多少人的血,不消刘文秀开口,他们自己肚子里也憋着一股子气呢。</p>

五百步...四百步..三百步...</p>

两百步,终于,距离足够了,刘文秀终于可是施展自己精湛的射术了。</p>

“给我放箭!”</p>

骑兵必备装备,马刀和弩。</p>

弩的射程有限,但是却是骑兵的重要输出和骚扰手段。</p>

张献忠能够在中原陕西四处流窜,主要原因就是他的马军可以在中原腹地来去自由。</p>

跟官军相遇时,除非地形不利,只要有平原地带交战,朝廷那点骑兵根本不是他的对手。</p>

农民军与官军作战,必先以马军用弩进行骚扰射击,以此消耗官军力量。</p>

等到官军人心恐惧之时,再以骑兵发动冲锋,在平原地带来回冲杀,用战马的速度来收割官军的性命。</p>

这一招张献忠用起来是屡试不爽,作为张献忠的铁杆手下,刘文秀自然也知道怎么利用骑兵的优势来取得作战的最终胜利。</p>

两百步的射程一到,两边相互射击。</p>

这一次义军这边中箭者极多,足有两三百人中箭倒下。</p>

老一营的老兵作战都已经极有配合了,见到受伤的战友,马上先抬了下去,然后空出来的位置立刻有人顶了上去。</p>

刚刚升任百户的莫欢此刻正一手拿刀,一手举盾在招呼自己的部下顶上去。</p>

作为大帅的堂弟,莫欢终于等来证明自己的机会。</p>

自打跟着大哥以来,他便被雪藏在了义军之中,每天除了出操,便不再有其他的活派给他干。</p>

这次随军出征,借着自己父亲的厚脸皮,他总算得到了一次证明自己的机会。</p>

长江水战,他悍不畏死,跟着曹岩划着快船跟官军搏斗,战后,莫谦也兑现了他的诺言,给他从旗官升到了百户。</p>

看到身边战友不时中箭倒下,莫欢心里还是生出了一些恐惧,因为他也不知道下一个中箭会不会是自己。</p>

不过作为百户,作为两百个人的主心骨,他得装出不害怕的样子,要让手下的老兵们看得起他这个军官。</p>

一百步,站在最前方的莫欢已经清晰的可以看到对方马匹抖动的鬃毛。</p>

弓手已经后撤,两千长矛兵和一千步兵顶着盾牌就迎了上去!</p>

这是防御骑兵最后的招数,长矛兵使用的武器都是用十尺长,这么长的距离,不管是刺人还是刺马,那都是有着足够长的长度优势。</p>

骑兵的主要兵器是马刀,马刀刀身比起长矛来就是小孩跟巨人的区别。</p>

随着距离的拉近,刘文秀看清了离自己三百步远的莫谦中军大旗。</p>

他脑海里立刻想出了一个作战方案。</p>

他对身边的几名手下说道:“给我听着,攻那江西反王的中军,那厮就在帅旗之下,擒贼先擒王,咱们把那个什么反王拿下了,这仗就赢定了!”</p>

几名将领一听,立刻回道:“是!”</p>

七十步。</p>

骑兵越来越近,压迫感越来越足。</p>

刚刚从步战退下来的参将曹岩此时忽然来到阵前。</p>

五十步。</p>

一营总兵官卢照带着他那标志性的草帽也拿着弯刀和盾牌来到阵前。</p>

看着越来越近的骑兵,卢照一挥手扔掉了自己头上的草帽,露出了他额头上令人害怕的伤疤。</p>

他高声喊道:“老一营的兄弟们,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稳住阵脚,咱们今天杀他一个片甲不留!”</p>

似乎是总兵官的到来鼓舞了众人的士气,大家看到卢总兵都来了,心中的斗志更甚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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