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绝密文档(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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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国家特殊灾害防卫总局的决定

■■■〔20■■〕■号

■■■委、■■■有关各部、各相关同志:

由于当前国内外安全形势更加复杂多变,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素愈加难以预测,为有效提高国家在面临非常规危机时的应变能力,加强对特殊灾害的预防,捍卫公共安全和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会精神,按照■■■■、■■■的有关部署,现决定对原先■■■下属的特殊灾害应对办公室进行改组,成立国家特殊灾害防卫总局。

经■■■■、■■■研究决定,国家特殊灾害防卫总局(以下简称“特卫总局”)由■■■同志领导,活动经费由■■■拨付,专款专用。特卫总局主要职能包括制定和实施特殊灾害防卫战略、应对国家级特殊灾害、领导各地区分局进行特殊灾害防卫等工作。

特卫总局的编制与存在不对外公开,自身设立独立作战部门,必要时可向■■■报备后调配民警、武警、驻军协助行动。

国家特殊灾害防卫总局将在地级市以上级别城市设立分局,进行特殊灾害防卫工作。地方分局领导由特卫总局局长提请■■■■■任命。

特卫总局自20■■年■月■日正式成立,筹备过程中具体工作由■■■同志统筹指挥并报■■■备案。

■■■■■■(印章)

20■■年■月■日

文件三:

绝密★30年

特急

国家特卫总局关于成立滨海市特殊灾害防卫分局的决定

特卫总局〔20■■〕■号

滨海市委、滨海市政府、各相关同志:

滨海市是我国重要的沿海开放城市,城市化程度、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聚居程度居我国前列,为有效预防特殊灾害,捍卫公共安全和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会议的精神,按照■■■■、■■■的指示,现决定成立滨海市特殊灾害防卫分局(以下简称“滨海市特卫局”)。

经■■■同意,我局将委派陈嫣然同志担任滨海市特卫局局长,负责开展滨海市特卫局的日常工作。同时■■■■指派了甄礼同志担任滨海市特卫局党高官,负责开展滨海市特卫局的党建工作。

滨海市特卫局的主要职能,包括制定和实施特殊灾害防卫战略,应对地区重大特殊灾害,组织协调、统筹指挥驻军、武警和公安应对特殊灾害。由于特殊灾害防卫局工作内容的特殊性质,其编制与存在不对外公开,请有关同志务必做好保密工作。

滨海自20■■年■月■日正式成立,之后将在滨海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开展工作,望滨海市市委、市政府的同志积极配合。

国家特殊灾害防卫总局(印章)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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