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梁伟斌】(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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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伟斌请客,请的自然不会是吃饭,而是去酒吧,因为他知道邱天几乎不可能去外面吃饭,即使必须去,他也会先回家做饭给妈妈吃。</p>

梁伟斌可以说是邱天唯一的可以称为好朋友的人,他们相识的经过正应了一句老话:不打不相识。</p>

关于他们相识的过程,梁伟斌在日记中写道:“那是一个风和日丽带着一点小雨的夜晚,巨大的水滴打在我的脸上,让我蒙胧的双眼因为白花花的水花更显迷蒙。就是在这个伸手不见黑夜的五指,我遇到了他,一个命中注定克我的人——他叫邱天。当时我纳闷了很久,心想怎么会有人叫秋天的?秋天有什么好的,到处都是黄黄的,虽然黄色并没有什么不好,但是总要被人扫的。</p>

言归正传,那天我喝得有点高,我其中一个女友珍珍忽然拦住我,要我给她一百万,说是要为了抚养她肚子中和我的孩子,啊哈,真是太好笑了,我只不过是有一次喝醉躺在她身边睡到天亮,根本连她的体味都没有闻到,除非这该死的小妞会隔空吸精大法,但据我渊博的知识体系告诉我,精子和卵子在空气中会死得很惨,在那么痛苦的情况下,谁还有心情结合啊?</p>

又扯远了,言归正传,简单的说,就是这个女人疯了,她竟然去医院搞了假证明,说如果不给钱就捅到媒体,捅到我老头子那里,如果这样的话,我老爸不管真假都一定会抽死我,所以我愤怒了,我不知道我当时是怎么想的,我只知道在我的眼中,这个长得还算漂亮的女人忽然就变成了恶魔,她会吞噬我的所有,会破坏我醉生梦死的糜烂生活,所以我真的怒了,我一巴掌就甩到了她的脸上,我发誓,那真的是我第一次打女人(小时候将一个三十六D阿姨身上某物误会成篮球伸手去打应该不算吧?),那一瞬间,一道闪电直劈而下,将整条街都照得亮如白昼,虽然只是十分短暂的光芒,却让我看清楚了在距离我十米开外的街口,两个活物拖出了长长的黑影站在狂暴的雨中,第一反应,我以为那是地狱的使者,因为那个人的双眼锐利得仿佛利刃,他身边的动物明显是一头地狱犬……”(后面还有三万两千四百三十六字。)</p>

查看梁伟斌这篇日记的美女有些头昏眼花,干脆直接问邱天他们是怎么认识的?邱天就随口道:“我看到一个白痴发酒疯正在打女人,于是我就和蓝莓去揍了他一顿,知道真相后,我让蓝莓给了那个女人一爪子,让她打针去了,从此没有再出现。”</p>

“完了?”美女问。</p>

“完了。”</p>

美女:“…………”</p>

乐巢迪厅据说是一夜情的天堂,在“苏荷”关门大吉了之后横空出世,迅速成为南宁市最热门的夜店之一。</p>

邱天去了不止一次,但对这里的感觉却实在不怎么样,地段不好,内设一般,DJ还行,音响也不算顶级,就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动不动就是“去乐巢去乐巢。”如果不是梁伟斌就喜欢这个调调,打死他也不来。</p>

听说刚开业的时候,乐巢搞了一次“处女之夜”主题活动,当夜只要宣称自己是处女的,就可以免费入场,其他人则要买票。虽然大多宣称自己是处女的女人其实经验并不比某些发廊的小姐少多少,但那一夜过后,乐巢就翻身农奴把歌唱了。</p>

邱天带着蓝莓进入乐巢,虽然乐巢并不禁止带宠物进入,但实际上也不怎么欢迎,尤其是像蓝莓这种危险的大家伙。只是去迪厅还带宠物的人几乎没有,所以迪厅的保安对这方面都看得比较松散,蓝莓速度极快,哧溜一下就没了影,待邱天找到梁伟斌所在的桌子坐下,蓝莓这厮已经盘踞在了小圆桌的底下,啃着梁伟斌丢给他的鸭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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