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碎叶川 4 碎叶城 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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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孙秀荣等人意气风发,好像莫贺达干的处木昆部落不堪一击似的,在原本的历史上并没有进入碎叶城的莫贺达干同样意气风发。

不久前,七河流域三个并不属于西突厥左右厢十大部落之一的阿利施部落(后世阿拉木图附近)大酋阿史德莫贺弗正式投靠了莫贺达干。

阿利施部落与莫贺达干盘踞的碎叶川东端只有一山之隔,中间有山谷相通,虽然险峻无比,不过对于游牧部族来说那并不算什么。

于是,身为突骑施可汗的莫贺达干手下就有三万帐了,抛去他弟弟骨多罗掌控的万帐,他自己身边还有两万帐。

莫贺达干是亲自参加过围困前突骑施可汗吐火仙的,当时碎叶城的吐火仙以及城外的大营各有万余精骑,不过都被唐军轻易攻破了,莫贺达干到过庭州,也到过龟兹镇,深知唐人城池的高大坚固。

故此,当朝廷将阿史不来城以东的地方划给他管辖,并分给他四千户粟特农户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碎叶城恢复起来,不仅如此,原本只有两丈高的城墙也被他加高到三丈高。

在过去的一年中,分给他的四千户农户几万丁口被他活活累死在新建的碎叶城下面,碎叶城建成后,按照处木昆部落的风俗,那些粟特人的尸骨不是埋在城墙下面,就是被烧成灰后与黏土一起成了城墙中间夯土的一部分。

处木昆部没有怨灵一类的说法,该部落信仰的是原始的萨满教,让这些人累死后成为城池的一部分在他们眼里反倒是“回归”了大地。

对于农户,莫贺达干不像以前的苏禄大汗那样关照有加,他掌控着顿多银矿,手头有的是银锭,而为了银锭,也有的是往来奔走的胡商,有了胡商,那甚粮食、布匹、食盐源源不绝会送上门来,于是他恢复到了以前西突厥室点密时代的做法,重视牧户、商户,其它的一切都视为奴隶。

四千户、两万多人不分昼夜筑造起来的新碎叶城除了比以前更高一些,规模还是与以前一样大,也就是前碎叶镇镇守使王方翼修建的方圆八里的大城模样。

今年的秋雪来的似乎早了一些,且雪势越来越大。

碎叶城位居碎叶川南岸,而在北岸,也有一座营寨,那是一座专门的兵营,兵营是用木头垒成的,清一色用来自热海北岸昆格伊山的雪杉建成的,这一座军营自然是充分接受了吐火仙的教训,建造得同样高大无比,木制的寨墙上可以驻扎士兵,营寨里可放置五千精锐骑兵。

而城里可驻扎一万精骑,眼下莫贺达干自然没有这么多人,不过就在达奚部开始迁徙后,莫贺达干立即将自己的常备军扩张到一万人,城外大营驻扎了三千,城里驻守七千人。

有了顿多银矿银锭的支撑,莫贺达干也为自己的三千常备军打造了完备的铠甲和武器,以前碎叶城吐火仙手里的汉人、粟特工匠他倒是没有杀掉,两年来也是不分昼夜地为他打造铁甲和兵器。

眼下他这三千人有着清一色的用长约三寸、宽约一寸铁片缀连起来的铁甲,加上仿造大唐制式的铁盔,这三千全部配备了铁甲的骑兵战力相当可观。

加上统一的长枪、弯刀、标枪、弓箭,这三千常备军除了不能长途奔袭,用在两军对垒时突破敌阵一点也不亚于大唐的重骑兵。

这是历史上的莫贺达干所没有的,历史上的他由于没有得到碎叶城,虽然也压服了不少部落,终究还是一个以轻骑兵为首的大部落酋长。

对付轻骑兵,唐军有的是办法。

在碎叶城与碎叶川北岸的大营之间有木桥相连,当然了,由于春季雪水的汛情,以眼下突厥人的能力,只能在其上建造一座浮桥,想要通过一支大军还是很慢的。

将大营设置在北岸也是莫贺达干经过深思熟虑后安排的,以前在吐火仙时代,与城池呈掎角之势的大营设置在雪山脚下,这让敌人可以不用顾忌河水的阻隔,集中精力各个击破,眼下有了河水的阻隔,以及秋冬季节碎叶川处处可渡的现状,敌人若是对碎叶川有所觊觎的话,必须要首先拔除城外大营。

还有一事是孙秀荣他们没有想到的,不到关键时刻他们永远也不会想到。

这是莫贺达干的秘密,就是有了这个秘密,在风雪中,在碎叶城他的府邸,一座外形与帐篷十分相似但实际上是用磨制的圆润光滑的条石垒成的居室里,居室顶部有通风口,下面正燃着一堆篝火,篝火上吊着一头烤炙得香气四溢的肥羊,莫贺达干与他几个亲密手下正一边用小刀切割着羊肉,一边喝着胡商弄来的上等葡萄酒。

喝到尽兴处,莫贺达干还不顾风雪带来的寒冷,脱下了身上的羊皮大氅,光着上身、满面红光地大声说着话,莫贺达干的面容看起来是一个干瘦之人,实际上他身上却是筋肉饱满,胸膛上还绣着一个硕大的狼头,那是一只黑狼的头部,赤红的眼睛栩栩如生。

半晌,莫贺达干将头上的抹额也去掉了,让编成多缕辫子的发辫随着从房顶通风处吹来的寒风四散飘荡着。

另外几人也相差仿佛,房间很大,围绕着他们几个的却是八个身形袅娜的胡女,她们正在胡人乐师的伴奏下起劲地跳着如今风靡河中、大唐的胡旋舞。

这个舞蹈,粟特的胡人几乎都会,眼下大唐皇帝新纳的爱妃正在孜孜不倦地学着,平卢节度使麾下的都知兵马使安禄山也会,正是胡旋舞让他成了那位爱妃的干儿子。

作为一个突厥人,莫贺达干自然也喜欢上了这种舞蹈,特别是在雪天,围着篝火,看着穿着火红衣服的胡女疯狂旋转着,配合着让人暖烘烘的好酒,人生之最惬意也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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