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永眠之地(1 / 2)

加入书签

 三灾九难,三灾在天视为天劫,而九难分属人道则是。

人道,归根究底最核心的思想就是“生”,永恒不朽这是众生最根本的意念。在这个层次上讲仙道比神道确实占据优势,所以对于三清教化人族女娲等人都是持默人态度。

但凡事有度,如今仙道夺取造化对于众生而言也要受到不少影响,所以这仙道也要受到一些限制,元馗作为人道曾经的开辟者重新立下仙道九难也是应有之意。

西方教,接引面色悲苦看到仙道九难的出现,心中突然有了一个决意。

接引手中念珠不断,看向一旁的准提:“师弟以为如何?”

“如今太清、玉清二位道友已然成就天道圣人,上清道友又身受重伤,就算不让吾等过分干涉三界事宜也会对吾等进行打压,吾等也要有一位自己的天道圣人才是。”

“昔年贫道发下四十八道宏愿开辟极乐世界与天道结下莫大因果,如今贫道也要占据其中一位才是。”接引叹息道。

随后接引开始在八德池畔讲经传道跟准提一起度化那三千红尘客来谋取截教气运,为日后立下佛道努力。

虚空之中,随着九难立下无数功德玄光伴随功德金花洒落下来。元馗伸手一划将那些功德统统转嫁到风烨身上。

“吾以天道御尊之名,敕封人族风烨玄极道君为神霄玄宝元皇天尊,承吾之道统掌天地人三才之数!”一道神光从元馗手中飞到风烨身上。与其同时一柄腾龙剑和皂雕旗也飞到风烨手中。

不待风烨说话,元馗抬头看向头顶的万神殿:“诸位,当初孤不能力挽狂澜,才让诸位阁下化道身死,以己身之元气回补天地使得洪荒没有受到那次大劫的影响就此重归混沌。

之后诸位永堕沉眠之地,如今孤这位不称职的人皇也来相陪诸位了!”

万神法相消散,万神殿渐渐开始崩溃,化作流星雨从虚空中向星辰海洒去。

老子眉头一挑,神念不住在那流星雨中环视,这万神殿流星雨可就是他的玲珑宝塔和风烨的玄清宝塔精气所化。莫非就这么散落了?

虽然老子手中还抢回三成玄黄气。但是这东西谁也不会嫌多不是?而且风烨自爆了九片造化玉牒如今好像也一并不见了吧?元馗就肯让风烨吃下这个亏不成?

玲珑宝塔可不是那么容易破坏的,为此风烨直接将手中的九枚造化玉章震碎,才把玲珑宝塔给打破。要知道鸿钧将自己手中的真品二十四片造化玉牒隐藏,只用九枚玉章仿制品就能跟女娲娘娘站成平手。固然有鸿钧的神通道行占优势。但是这物之珍贵也可见一般。

如今风烨手中有九枚玉章也是在诸人意料之外。但是居然和玲珑宝塔一起消失了?老子可不信风烨和元馗会做这种亏本买卖。

“道友不是问孤什么是神吗?”元馗又扭头看向风烨:“吾等神祗起源自鸿蒙诞生于天地之初,伴随着天地法则而运生吾等同源之神。吾等承天命而出和天道永在,之后得众生之祀奉而有吾等高高在上的神座。当众生遭劫天地倾倒之际,吾等岂能坐视不理?神祗,生于天地,终究亦要归于天地。道友,孤的道统传承便交给你了,日后还望你慎待啊!”

虚空中有一扇乌金大门开启,隆隆金钟之声回荡,门中无数素色璎珞、玄色花瓣伴随有一尊玄金宝撵驶出。

随着宝撵出来里面有一股莫名之气涌出,这片虚空也被渲染成一片墨色,之后又有不少当初人皇九头氏的属神从门中走出。

到底元馗是人皇至尊,天皇地皇皆是道化,所以在永劫之地诸神之中人皇也是地位最高的神祗。这次又有助天大功,立下法界守护三界,订立仙道九难消减仙人,天道有感元馗将归入永眠,以天道之力显化一尊金撵以天象相迎,除此之外还有当初人皇的属臣也从永眠中惊醒将元馗迎入永劫之地。

那就是永劫之地?众神最终的沉眠之所?不单单是风烨,就是伏羲女娲等人也没有见过这处地方。

虽然这里号称是诸神的最终归所,但是在上古之时混元道统开辟之后,很少有神祗会选择落入其中。

神与道同不死不灭,如果一位神祗厌烦了行使神职将权柄重归于天地,这些古老的神祗大多都会陷入永眠之中。所以在太古之时才有了诸多神墓的出现,其中的墓主人神魂便是归入永劫之地只有神体保留在神墓中,为的就是在最后量劫到来之际,永眠之地破灭,那些神祗可以顺利归来再度苏醒。

永眠之地啊,烛龙跟鸿钧对视一眼尽显怀念之色。这所谓的永眠之地除了是天道为诸神开辟的永眠之所,也是他们一位老朋友的身陨之地。也就是他们那位老朋友死后混沌神体道化才有了这保护诸神神魂的永眠之地。

要说的话,也就是太古黄昏之际死去的神祗最多,一位位神祗身死化道将暴动的天地法则重新镇压,将天地间元气补充才使得天地得以延续下去。

在上古之际由于太古诸神化道,天地间的灵气跟太古之时差距并不算多大。但是从补天之后上古终结之时,仙道玄门大兴天地元气极度被吸取,这时候可没有诸神舍身为了仙人化道。所以同样是经历大劫,比较之下这时候洪荒世界的元气消耗的便太过严重了。

“拜见陛下!”那些太古诸神来到元馗面前行礼。

“如今孤归入永眠,居然将尔等惊醒,倒是孤的不是了。”

诸神连说不敢,将元馗迎上金撵伴他一同归入永劫之地。在进入永眠之地前。元馗歌道:

“天地玄黄吾为尊,人道始辟万灵衍。

号令五方定神族,九重神霄不胜寒。”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