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六百三十二章 拿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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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穿上他们的衣服,除非是他们的人也有鹰眼还差不多。

唐信天泽坐在竹椅上由人抬着,而唐珠爱在前面带队。一行六十人直奔主岛而去。

纳西米族人的渡海工具就是木船,还是有人划的那种。不久到了主岛维基斯岛。

守岛的暗哨们一看是唐珠爱带来的人,而且一个个还扛着打来的野狼野兽等,还以为是来上供给大酋长。

因为按规矩每个月主岛所属分岛都要上供一定的食物或其它什么东西给主岛。

“吗的,我们全成了搬运工。”天通扛着一野猪忍不住在王仁磅耳旁嘀咕了一句。

“搬运工光荣啊,咱们是超级搬运工。你看叶老大不也扛着一山羊。”王仁磅呶了呶嘴笑道。

“他本来就是彼着人皮的狼嘛,哪有不喜欢羊的。听说刚才唐珠爱那娘们差点被叶老大就地‘法办’了?这家伙,居然也会耍欲擒故纵那一套。明明想搞那娘们这边又假惺惺的像个圣者,我呸。他叶老大是圣者的话这天下就没有圣者了。”天通干笑了一声。

“就差‘入门’了,可惜了,要是拿下了那娘们岂不是更好。

我说叶老大也太傲气了,说什么不喜欢的送上门来都不要。

这个时候不是显傲气的时候。一旦那娘们有了叶老大的种,再从国内派出一两个高手过来压阵。这什么维基斯群岛还不是改姓叶了。

咱们嘛,也能沾点光是不是?至于说圣者不圣者,那都是屁话。就你天通来讲吧,难道不喜欢那个?”王仁磅颇为遗憾。

“要不你上,听说这纳西米族人可以同时拥有多个娘们的。

像唐酋长不是听说有着六房。你王仁磅还是情圣手,到时一使眼神,再一露拳头,咱们的纳西米族姑娘们还不投怀送抱的。

作个快乐的岛主多好。这纳西米族姑娘任你糟蹋,这日子,多好啊。”天通用一种挪喻的口气说道。

“就我,勾搭几个姑娘还是不成问题的。不过嘛,要讲拳头,我还不如唐信天泽。

想在这里抢‘生意’,有难度。倒是你天通同志不是说不求什么。这个快乐的岛主应该由你来干。

怎么样,考虑一下。叶老大是总岛主。你天通可以是分岛主嘛,反正有好几个,加上小的来讲有十来个岛主是不是?再说了,这里虽说姑娘多,但太原始。老子可是过不惯这种生活。”王仁磅摇了摇头。

“好像,也蛮有道理的。”天通居然露出一丝心动的神情。

你丫的平时说不喜欢娘们,看来。这货也是一道貌岸然之辈了。王仁磅在心里头鄙视了某位同志一句。

这岛上最宽的路就三米左右,听说平时是用来跑马的。像运一些什么生活必须品就是用马驮的。

整整走了一个小时才望见了掩映在半山丛林的一大片寨子。

全是竹木结构的简单房子。而寨子周遭都立着许多的高大的木头竿子,竿子上挂着一些兽头兽皮之类的玩意儿。

有些兽皮上还描着许多乱七八糟的图案图腾。而木头竿子都是血淋淋的,走近后一股血腥味儿能把人给熏死过去。估计是纳西米族人信奉的神灵什么的了。

“你们不是有信奉神像吗,到底是什么神?”叶凡抽空子凑近唐珠爱身边问道。

“雷神。”唐珠爱讲道。

“雷神,长什么样儿的?”叶凡问道。

“全身通红,有点像是你们华夏神话里描述的四大天王形象。

传说我们的维基斯岛就是雷神用一道巨雷把大海劈开硬生生提上来的岛群。

而岛上也有许多雷的象征。比如雷石就是雷神降下的圣物。

而我们被朱家人骗去的神像就是一整块的血色的石头磨出来的。

石头高达三米,全身通红如血。似乎这石头会流血似的。而雷就是火,火也是显红色的。

传说更有一怪事,每当天上打大雷时就会劈到雷神像身上。怪的是这块屹立维基斯岛的雷神像从来没被大雷劈坏过。而且每次大雷过后雷神像上的血色更为浓郁。似乎是雷神在用鲜血布施于我们纳西米族人。

鲜血其实是个好东西,也是动物身上的宝。鲜血并不是代表可怕,而是一种火烈勇敢的象征。

我们纳西米族人信奉鲜血,热爱鲜血。”唐珠爱说道。

“哈哈哈……”突然一道宏亮的粗犷声音传来,震得人耳膜都隐隐发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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