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2.意外(2 / 2)
一、产力异常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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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
发现头盆不称,应及时剖宫产。估计能经分娩者,第一产程加强宫缩措施有:人工破膜、安定静脉推注、针刺、缩宫素静滴。第二产程出现宫缩乏力,给予缩宫素静滴,行胎头吸引术、产钳术。若胎头仍不衔接或伴胎儿窘迫征象,应行剖宫产。第三产程为预防产后出血,当胎肩露于口时,,同时缩宫素10~20单位静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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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
处理原则是调整宫缩,恢复其极性。给予哌替啶100g或吗啡10~15g肌注,恢复为协调性宫缩。此前严禁应用缩宫素。
二、骨产道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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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处理
保证营养及水分摄入,必要时补液。监测宫缩强弱,勤听胎心及检查胎先露部下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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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盆入口狭窄的处理
1明显头盆不称:骶耻外径15,可经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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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盆三个平面均狭窄的处理
主要为均小骨盆。估计胎儿不大,头盆相称,可以试产。若胎儿较大,明显头盆不称,胎儿不能通过产道,应尽早剖宫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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畸形骨盆的处理
畸形严重、头盆不称明显者,应及时剖宫产。
三、持续性枕后横位处理
持续性枕后位、枕横位在骨盆无异常、胎儿不大时,可以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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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产程潜伏期
保证产妇充分营养与休息。让产妇向胎腹的方向侧卧,以利胎头枕部转向前方。若宫缩欠佳,静脉滴注缩宫素。
活跃期:
1人工破膜
2静脉滴注缩宫素
3试产过程中,出现胎儿窘迫征象,行剖宫产术结束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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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产程:
徒手将胎头枕部转向前方,使矢状缝与骨盆出口前后径一致。助产低位产钳术或胎头吸引术转成枕前位困难时,也可向后转成正枕后位——产钳助产胎头位置较高,行剖宫产术。中位产钳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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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产程
胎盘娩出后应立即静注或肌注子宫收缩剂,以防发生产后出血。有软产道裂伤者,应及时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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