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三章 愤怒(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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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协定”是五月九日,在塘沽,由何应钦委派的陆军中将熊斌和日本关东军副参谋长冈村宁次签订的。

当时,冈村宁次完全是一副胜利者的姿态,根本不把中国人放在眼里,他拿出一份停战草案,告诉熊斌,这是关东军的最后方案,一个字都不能改。

熊斌楞了一下,也拿出中方拟定的草案,但冈村宁次看都不看一眼,直接扔在了地上。

最后,熊斌脸色白,颤抖着手,把字签了。

协定签订之后,南京政府也知道丢脸,没敢公布,但前线将士在戍守之地撤军,这意味着什么不言自明。

举国大哗。

不敢公布也得公布,拖了两天,五月十一日,南京政府公布了协定的内容,具体如下:

一、中**队一律迅撤退至延庆、昌平、高丽营、顺义、通州、香河、宝坻、林亭口、宁河、芦台所连之线以西、以南地区。尔后,不得越过该线,又不作一切挑战扰乱之行为。

二、日本军为证实第一项的实行情形,随时用飞机及其他方法进行监察中国方面对此应加保护,并给予各种便利。

三、日本军如证实中**业已遵守第一项规定时,不再越过上述中**的撤退线继续进行追击,并自动回到大城一线。

四、长城线以南,及第一项所示之线以北、以东地区内的治安维持,由中国方面警察机关担任之。

五、本协定盖印后,即生效力。

作为以上证据,两代表于此签名盖樱:

昭和八年五月九日

关东军代表冈村宁次

华北中**代表熊斌

举国震怒!

塘沽协定的签署等於中国默认伪满州国和日本占领热河合法,也丧失了部分华北主权。

而这,还不是最劲爆的。

最劲爆的是在两天之后,五月十三日,上海申报公布了完整的协定内容。

原来,南京政府公布的协定内容被删减了,在第三条删减了两个字“大致”,原文是:日本军如证实中**业已遵守第一项规定时,不再越过上述中**的撤退线继续进行追击,并自动回到“大致”大城一线。

有没有“大致”这两个字,意义自然是大不同,前进八十里后退八十里都可以叫“大致”。

最厉害的还不是这个,是第四条。第四条,南京政府整整略去了一句。

在第四条“长城线以南,及第一项所示之线以北、以东地区内的治安维持,由中国方面警察机关担任之。”这句之后,还有一句:上述警察机关,不可利用刺激日军感情的武力团体。

绝妙啊!

看到报纸,韩立洪感慨万端,感慨蒋委员长真是个人物,签这种协定,就等于是把一团团狗屎往自己的嘴里塞。

牛人啊!

荒唐的行径这会儿还没完。

鉴于国人的情绪太过激烈,五月十四日,《塘沽协定》在南京国防会议上被指证是违法擅权,行政院长兼外交部长汪精卫要出面承担责任。

至于“违法擅权”之后是不是该撕毁协定,又至于汪精卫该承担什么责任,那是天都不可能知道的事了。

一出闹剧,颓废之气尽显。

除了这些,韩立洪还可以断言,蒋介石和日本人一定还另有默契。这个默契是关于他的,一句话,日本人是绝对不能容忍鸡鸣山继续存在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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