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三章 三昧神风(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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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他突破到地仙境,顺利的渡过了那几道在他看来完全是挠痒痒一样的闪电之后,他的脑海里很突兀的出现了一段信息,是他吞下的那血红色珠子中蕴含的信息。

这珠子还真就是风之祖巫天吴的精血,那日他同其他祖巫为了破帝俊和太一布置的周天星辰大阵自爆后,他的精血便分成了一大两小三分。最大的这份记录了天吴的生平和对于最后一战自爆前的记忆,剩下两份小的,则分别记录了巫族的炼体之术和三昧神风的使用之法。

对于自己以前不能感觉到这精血和天才地宝的不同,刘峰并不感觉到奇怪,毕竟那会自己的修为还太低,便如同大航海时代来临前的人类,在地球上生存了不知道多少年,却从来不知道自己脚下的地球原来是圆的一样。

“三份啊!”刘峰摸了摸下巴,自己已经得到的这一份就先不管了,其他的两份又在哪里呢?

“三昧神风,嘿嘿。”刘峰得意的笑了笑,穿越之人就是好啊,要是搁一般人,肯定是两眼一抹黑,这么大的洪荒还不找死人啊!但刘峰现在已经确切的知道了一处天吴精血的位置。

至于这最后一处,刘峰想了半天也都没有一点头绪,只能摇了摇头,自语道:“看来这肉体的强度注定是我最大的遗憾,又只能如同上一世一样,修练能量攻击的神通了。”

虽然还没有得到自己知道地点的那一处天吴精血,但刘峰已经可以肯定,那处的精血中记录的肯定是三味神风的使用之法,而不是巫族的炼体之术。

想到自己现在都已经是命悬一线,刘峰哪里还顾得上孙悟空那只猴子什么时候出世,也没有什么要收拾的行李,刘峰直接提上自己的丈二长枪,卷起一道黑风,用最快的速度朝自己的大本营双叉岭飞了回去。

这一次的速度比上一次快了不少,因为刚刚有圣人现世的原因,现在的洪荒平静的可怕,不管是妖魔鬼怪还是得得道全真,又或者是凡夫俗子,都安分了不少,毕竟这可是圣人的威压,洪荒又有几个能如同刘峰一般,已经马马虎虎的算是经历了三次。

只用了年余的时间,刘峰就回到了自己的双叉岭,不过他并没有停留,而是直接翻过山岭一路向西,朝西牛贺州的方向赶了过去。

唐僧西天取经的路上有遇到这么一个妖怪,据说本是灵山脚下的黄毛貂鼠,因为偷了如来佛祖琉璃盏内的清油,得以成精作怪。这黄毛貂鼠成精之后占据了黄风岭,后来和唐僧一行为难,凭借孙猴子七十二变,刀枪不入的神通竟然奈何不了他,最后还是请了灵吉菩萨来才得以降服。

先不讨论这妖怪偷灯油的琉璃盏是不是原本应该为燃灯所得,但半路被刘峰打劫了的人宝琉璃灯,也不说这有定风珠的灵吉菩萨和封神之战中的度厄真人是不是一个人,更加不说这妖怪为什么恰好在孙悟空变成虫子去找唐僧的时候说出只有灵吉菩萨的定风珠能够降服自己这等没脑子的话,刘峰在意的是他吹出的那阵风,因为那阵风也叫三昧神风。

不过刘峰也就知道黄风岭这么一个地方,至于具体在哪里他也是没有一点头绪,不过总算是把范围缩小了很多,比漫无目的满洪荒大地乱找要好上很多。

就刘峰看来,这黄风岭应该距离自己的双叉岭不远,因为他所在的那座山岭是西去的必经之路,否则李聃出关也不会路过那里了。

还有就是唐僧毕竟是个凡夫俗子,就是白龙马的脚步快一点,应该也不会快到哪里去,日行千里,夜行八百就已经是极限了,谁让唐僧不是铁打的金刚,铜铸的罗汉。

唐僧出了大唐的地界,遇到的第一个妖怪是孙悟空,然后就是小白龙,下来是黑风怪,再下来是猪八戒,接着就是这黄风怪了。

按照时间上来算,唐僧取经,满打满算也就是十多年的时间,走到这里的时候也就是两、三年最长不会超过五年的时间。刘峰最大程度的估算出唐僧一行的速度,然后以这个为半径,向西方画出一个半圆,确定好这个范围,便展开地毯式的搜查。

“也不知道现在那地方时不是叫黄风岭。”经过了花果山的事情,刘峰已经不敢对这些地名抱有太大的希望,因为唐僧取经毕竟是1000多年后的事情,谁敢保证一个地方1000多年的时间都不换名字?

“要是能找到高老庄就好了,这样一来寻找的范围就又能缩小一大圈。”不过刘峰也知道自己这是痴心妄想,想想1000年的时间都已经足够由北宋发展到社会主义社会了,高老庄又岂能如同戈壁滩里的胡杨一样——活着一千年不死,死后一千年不倒,倒后一千年不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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