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心变了(2 / 2)
从总体上而言,烈焰城的居民现在过的虽然非常幸福,每天都使用电炉热水做饭,而且一些小型的发光魔法阵(类似于电灯泡,使用魔晶石作为动力)已经开始普及,咋看之下似乎已经有些电气化社会的影子了,实际上烈焰城还是处于中世纪时代,大量的文盲依旧存在,毕竟要学习文化知识也是要付钱的,舍不得钱的还是大有人在,而这些不学习的人,墨轩也不强求,路都是自己走出来的,怎么选择都是自己的事情。
“恩!格纳王子,噢,抱歉,现在应该称呼为格纳国王陛下了。”班尼迪克有些抱歉的拍拍自己的头,然后继续说道:“斯巴达公国格纳一世国王陛下,现在已经开始采购第一笔物资了,格纳一世决定使用大量的牲口和皮毛来付账,而我们则要提供被服食物还有一些其他的生活用品,而且看样子格纳一世,应该打了一笔大胜仗,估计是赚翻了。”班尼迪克有些垂延欲滴的说着,眼中泛起了强烈的欲望,墨轩有理由相信,这个家伙也想抢劫了,果不其然,格纳有些弱弱的说道:“要不!我们也去大草原上抢劫吧!太发财了。”
谈到草原,大部分的人族对那里的印象都是贫瘠,而且更多的人族都相信,那里生活的狼人都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中,实际上要是以人族的标准来说,狼族的生活确实不怎么样。
就像所有的兽人都崇拜返祖的同伴一样,狼人也崇拜返祖之后更加强大的族人,而为了自己的后代能够有机会变得更加强大,狼人的生活习惯就开始向狼靠拢。穿着较少风餐露宿,而且为了保持血液中的强悍血脉他们还时不时的吃上一顿生肉(虽然没有什么依据证明这种生吃肉的习惯就会让自己的血脉更加有野姓)那可是血呼呼的生肉,这样一来他们的生活习姓不敢说完全同狼一样,但是跟人类就相差更远了。
虽然有着这样那样的不好习惯让人类非常的鄙视他们,但是这不妨碍广阔的大草原上有着各种各样的财富,这些财富因为狼人不重视所以遗弃荒野,但是对于人类来说就是宝贝。
就以皮毛来说,以放牧为生的狼人圈养着不少的牲口,狼人天生拥有浓厚的皮毛,即使在冬天不穿衣服也只能说生活的艰辛一些却不会大量的冻死,甚至有些部族干脆就只穿上一点遮羞物一年四季都光着膀子连锻炼自己的意志和体格。
在这样的管理下,大量牲口的皮毛就会被遗弃。
但是这些被遗弃的皮毛对人类来说就是宝贝,一张上好的皮毛制成的御寒衣物在人类贵族中也是非常有体面的了,这种既实用又有面子的衣服穿出去非常让人羡慕,如果你再说上一句这件衣服是用狼人蓄养的牲口的皮毛制成的,那就更有面子了,这可是买都买不到的宝贝。
格纳是在几个月之前建立自己的公国的,公国的名号就是斯巴达,这个在地球上就异常强悍的名号在这个世界又出现了,而且看起来拥有自己神庇护的斯巴达公国不是一般的强势。
才草草创建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就敢抢劫狼人,而且收获不小,看来以后狼人有难了。
“别忘了格纳的身后可是站着一个教会,虽然看起来,现在的战神教会有些衰弱,但是只要他们身后的神还没有陨落,就没有狼人敢真的将斯巴达公国灭国,再说了浴血战神殿中到底有多少高手守护谁知道呢!在没有摸清格纳的底牌之前,狼人是不敢有大动作的,不要忘了狼人在这一方面可是吃了不少亏。”墨轩感慨万千的说道,这身后有人就是不一样啊!做起事来的风格也和没有神撑腰的不一样,这就是底气啊!:“他们有,而我们没有,这就是为什么大草原上有这么多的财富,我们去插不上手的原因。”
“好吧!我也就是说说而已。”班尼迪克略微沮丧的说道,好好的一块肥肉就在眼前,但是缺吃不到的感觉不是一般的不爽。
“别担心,我们不是越来越强大了吗,以前这种事情你敢想一下不。”墨轩说的班尼迪克一笑。
这要是放到墨轩还没有创建烈焰城之前,或者说一年之前,班尼迪克都没有胆子想怎么劫掠狼人,只能说利益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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