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生命无价(一)(1 / 2)
第一百四十七章生命无价(一)</p>
杨再义没想到,这两天各种媒体上议论纷纷的高校女生跳楼自杀事件,当事人竟然是贤友科技现任二把手的表妹,那天正常该回家的杜炜华没回来,打电话过去问,说是在积水潭骨科医院探望病号,杨再义当时也没想那么多,便和军鹏一起吃了晚饭。</p>
饭后回家,到了快十点钟了,还不见炜华回来,杨再义这才觉得有点奇怪,于是又一次打电话过去,谁知炜华在电话里语焉不详的说谁谁谁跳楼了,杨再义赶紧问清她在哪个医院,便急慌慌的赶去了骨伤医院。</p>
他认识的贤友科技那些人都在医院的走廊上,连那个贤友科技现任的执行总裁董晓辉也在,这些人神情凝重,看见他过来,那个叫黄海的跑过来,跟他小声说,董晓辉的表妹出事儿了。</p>
董晓辉既是轻生未遂董晓晓的表姐,董晓晓出事后,学校保卫处第一时间通知了董晓晓的亲属,等远在深圳的董晓辉得知表妹出事的消息,已经是第二天傍晚,于是星夜兼程从深圳赶到北京,贤友科技尚未剥离出去的北京公司一班人,也都放下手里的活计前往医院探视,遗憾的是,意识清晰的轻生女孩什么都不说,原因不详。</p>
又一天过去,董晓晓的母亲悄悄的把女孩曾经怀孕的事告诉了董晓辉,董晓辉也纳闷,学校来医院探视的师生里面,并没有那个姓刘的老师,心里不免疑惑的想,表妹自杀,会不会是因为殉情?试探着去问两眼空洞的表妹,结果问出了一串表妹的嚎啕大哭。</p>
刘晓松错就错在,当董妈妈和董晓晓的表姐找上门的时候,千不该万不该的矢口否认,女孩并非单纯的由于被学校开除学籍一时想不开而去轻生的,愤怒的董妈妈决定寻求法律援助,很自然的,董晓辉请杨秘书长帮忙介绍一个资深的律师帮助她们打这场官司,合情合理的,杨再义知道了导致女生跳楼自杀的那个刘老师,居然就是他认识的刘晓松。</p>
杨再义介绍来的律师姓温,听完委托人的情况介绍,也不发表他的意见,只说还要做些了解,匆匆去了医院。此后几天也没有任何消息,能不能打赢官司,有没有把握打赢官司一概不说,倒是杨再义这天中午打电话询问他有什么进展的时候,他才说了几天来的调查摸排和证据搜集情况。</p>
“以*罪起诉刘晓松,现在缺乏直接证据,仅凭受害人一面之词还形不成证据链。”温律师在电话里告诉杨秘书长说:“我打算分步骤起诉,第一步先起诉校方失职,在不了解事情原由的情况下轻率处分受害人,校方有两个不当行为。”律师逻辑明晰的说道,“其一,受害人在校读书期间,校方没有起到监护人的效用,在受害人受到性侵时,不但没有采取措施保护受害人,反而采取了过激的行政手段,终而导致了受害人的轻生行为发生,这是行为过失,我们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校方撤销对受害人不公正的处分决定并进行民事赔偿。”</p>
“官司怎么打,你心里有数就成。”杨再义关心的是刘晓松:“那个姓刘的老师,确实一点告他的办法都没有吗?”</p>
“因为大出血和随后的医疗处置,提取不到当事人的精斑,缺乏直接的物证,不过……”律师犹豫了一下,说:“有一个情况我还拿不准,我的委托人说,那个姓刘的拿走过她的一条内裤,她倒是确定那条内裤上有那人的*,说那人有收藏女人内裤的毛病。”</p>
“申请搜查是不是很麻烦?”杨再义不大了解司法程序上的事情,问的比较谨慎。</p>
“民事申请证据提取,立案后可以向法庭提出申请,很麻烦不说,因为一旦起诉,被告方极有可能销毁证据。再一种提取方式,属于刑事罪案证据提取,受害人报案,警方接警后去现场查找提取犯罪证据,这种方式最直接,怕就怕,嫌疑人转移或事先销毁证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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