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邻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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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哈”

罗尔斯从自己的豪华大床上起来,连打了几个哈欠,昨天晚上好不容易才在五脏庙的抗议声中睡着。虽然睡着了,但睡眠质量却不怎么样,七点钟又被自己身体的生物钟叫醒。

刚伸了个懒腰,罗尔斯发现他早上可能又要吃不上饭了。这栋7000镑的花园别墅中,只有他一人,根本没有厨娘和仆人替他准备早饭,家中也没有什么可以吃的。

按照以往的这个时候,跟随自己的实习律师洛克·格兰特已经乘着事务所的马车过来接他了,然后等到罗尔斯到达事务所后,洛克则会去替他买早餐。

可昨天罗尔斯已经让洛克休息一周,又是自己雇佣马车回来的,所以今天没有人会来接他前往事务所。

而这里又是富豪聚集地,家中都有属于自己的马车,没有公共马车会从这里经过,最近的雇佣马车点也要到两条街外的西维拉斯街去。

罗尔斯在家中等到七点半,也没有看到洛克乘着事务所的马车来接自己,看来格兰特先生忠实地执行了自己给他的建议。罗尔斯哀叹一声,开始更换睡袍,准备步行去西维拉斯街,并开始考虑是不是要换一个实习律师。

换上及膝的黑色风衣,并配上了一顶黑色软毡帽后,罗尔斯还是放弃了更换洛克的打算,决定等洛克的实习期过后,要找一个机灵点的。

不过到时候,自己有没有时间还不一定呢!看样子,回头还要和罗伯特叔叔商量一下有关事务所的事情,以后自己肯定不能在兼顾了。罗伯特叔叔年龄也大了,虽说上次因为服用伯德·马斯坦的药剂度过一劫,可确实不能太过操劳了。

一周后如果自己还没调整过来的话,就要考虑让洛克换一个大律师跟随了,也能让他知道大律师不都是像他一样仁慈的。一些中产家庭在打完一场诉讼后,哪怕胜诉了,在支付完大律师的钱财后,都有可能重回中下阶层。

洛克·格兰特今年二十四岁,比罗尔斯还要大两岁,是中殿律师学院少数农民出身的律师。

这种出身的大律师往往会走向两个极端:一种过度同情工人、农民等低收入阶层,帮助其免费辩护;另一种就会榨干当事人,尤其是处于中下层当事人的每一滴油水。而这两种都不受到贝克兰德的律师事务所的欢迎,但要硬要选择一个的话,后者自然是要更受到欢迎的。

洛克原本并不属于这两种情况,他的父亲虽然是农民,但得益于《谷物法案》,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洛克平日的学习。

而《谷物法案》即将废除,可以预见格兰特家的情况将会变得很差。也幸亏洛克已经从律师学院毕业,进入实习阶段,否则退学将是他唯一的选择。

因为罗尔斯这半个月的“错误引导”,洛克明显已经向第一种情况倾斜,所以昨天罗尔斯才如此不客气的指出他的问题,他现在并没有向罗尔斯学习的资本。

…………

选择了一根黑色镶银手杖,罗尔斯走出了位于区加顿街45号的住所。

今天的天气还不错,太阳难得露了一回面,驱散了往日的阴冷。贝克兰德的天气向来不是很好,加上污染严重,能见到太阳的日子很少。

“阿德里安先生?”

一道有些沙哑带着惊异的女声传入罗尔斯的耳朵。

罗尔斯转头望去,看见一位穿着淡蓝色长裙,戴着镶嵌有紫色缎带的纱帽的女士,是自己对面的邻居,加顿街46号的柯蒂斯夫人。

罗尔斯脱帽行礼道:

“女士,早上好,您依旧那么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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