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七十六章 爱丽丝的选择(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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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是自私。没错,但是爱丽丝却也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在南海上,爱丽丝站在船头望着不远处那片这一世爱丽丝生她养她的地方,再然后,爱丽丝又想到了自己家族祖祖辈辈为这片土地抛头颅洒热血。那一刻,爱丽丝突然之间放弃了个人的得失,选择了隐瞒心中突然的明悟。爱丽丝将秘密埋藏在了心里,并且选择同安德鲁出海,做一回完全没有保证很可能有去无回的航行。</p>

接着,爱丽丝回到船舱内的房间里,迅速写了一封信。心中内容是自己安好,没有受到伤害,自己是被安德鲁带走的。并且交代了安德鲁是瓦蓝人的事情,然后又说了自己即将出海,最后信中说。不出意外,两年至三年间,爱丽丝她将会设计将安德鲁引诱到奥古城的黄金沙滩,爱丽丝希望到时候自己的父亲看到这封信能及时的在黄金沙滩设下埋伏,将安德鲁等人抓起来救出自己。但如果三年后还是没有音讯,爱丽丝也交代了自己恐怕已经在海上死去。在当时,爱丽丝有很多很多的话想对家人说,但是时间紧迫,爱丽丝只是草草的写了一句:“爸爸妈妈我爱你们。”千言万语终归为一句话。</p>

爱丽丝这封信写的很草率,并且对于自己的那只笨笨的只知道骂主人鹦鹉能否将自己的信送回家也没什么信心。不过为了防止意外,爱丽丝还是在信的结尾郑重地署下名。然后将胸口的兰开斯特家族的家徽涂上墨水盖了上去。爱丽丝指望鹦鹉在天云大陆上被某个诺曼人发现,然后将这封信呈给自己的父亲。毕竟兰开斯特家族在诺曼帝国的影响力非常大,要是有人看到这封信肯定会将它交给艾伯伦的。这可不仅仅是单纯对于兰开斯特家族的崇拜,单是做好了这件事情,得到来自兰开斯特家族的奖赏也是不得了的。这也是为什么爱丽丝虽然没什么信心,但还是选择将这一重任交给了自己那笨笨的鹦鹉。</p>

再加上,爱丽丝曾经在地球上看过过有关鹦鹉学舌的资料。</p>

比如,相传唐代时,长安富豪杨崇义在家中被杀,地方官到他家中踏勘,一只笼中鹦鹉忽然开口说话,念叨一个叫“李”的姓名。地方官心生疑云,一查,李是杨家邻居,便带来盘问,果然是凶手。鹦鹉因报案有功,被唐明皇赐了个“绿衣使者”的封号。这个故事见于笔记《开元天宝遗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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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1984年3月,美联社曾报道一则新闻:在美国得克萨斯州的贝敦,某人家夜晚被撬窃。受害者报告jǐng察说,他家被盗窃时,有一只鹦鹉在场;被盗以后,鹦鹉不断重复这样一句话:“到这儿来,罗伯特,到这儿来,罗尼。”根据鹦鹉提供的这两个名字,加上从现场取得的指纹,jǐng察很快就破了案,抓住了两个惯窃犯,一个名叫罗伯特,一个名叫罗尼。</p>

诸如此类鹦鹉帮主人大忙的事件十分的多,爱丽丝在回想这些尘封在记忆深处的东西后。才有些欣慰,才会孤注一掷地将自己的鹦鹉放走。</p>

爱丽丝希望它能完成自己的交代的任务,但是,这个任务是否完成还有另一个前提,那就是爱丽丝能安全归来。</p>

PS:清明跑断腿,都不知道跑了多少个坟,爬了多少座山。还有,还把一座山烧掉了半边,不过有惊无险,火给扑灭了。最后,我的额头磕头磕出有个大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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