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 权柄与限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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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京枢密院,左尚书周绍很快就接到了兀鲁图斯从釜山发回的圣旨。且在圣旨中,要求一同协理的刑部尚书石抹也聪、户部尚书哈尔斯丁,也马上就赶到枢密院,想请周绍一起拿个主意。

因为这其中涉及到了暗卫!

要知道,自暗卫成立以来,这还是首次以公开的形式,参与官府其他部门的联合行动。这是不是意味着,往后暗卫在官面上,不再低调行事,并且完全公开化的参与朝廷政务?

作为悬在诸多文武官员头上的达摩斯之剑,当官的人对暗卫是又怕又恨。但对方身后站着兀鲁图斯,所以没人敢对此说三道四。

到底明国不同于文官当道的宋国,君权不仅是名义上的第一,还是事实上的第一。在明国,哪怕是周绍这个文官第一人,执掌枢密院等机要权柄,也不能对兀鲁图斯的君权造成妨碍。

因为明国的军队,可是完全独属于兀鲁图斯的。

所以面对暗卫的坐大,文武百官都不敢吭声。

好在从前兀鲁图斯一直都很慎重的利用暗卫的力量。哪怕巴嘎班迪的案子最先是由暗卫办理,但后来还是转交给了刑部。那也是暗卫第一次露出獠牙,在官场上让官员们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压力。

和刑部拿人不同,暗卫抓人审问,不需要经过刑部的正当流程,只要掌握确凿的证据,再得到上级指挥使的首肯,那就可以直接捉拿。如果是有品级的官员,则需要经过兀鲁图斯的允准。

这样的话,当官的总会觉得脑袋上的乌纱帽不保。并且小命,也总是处在不安全的状态。

不过总体上,兀鲁图斯都一直刻意降低暗卫的存在感,以免成为朝臣恐惧的来源。

“汇通商行是国主的商行,算是国主的家产,暗卫协查办理,也是处理家务。你们二人尽力配合便是,若是涉及到旁的,则依照官府规矩办理便是。”周绍交待着,石抹也聪和哈尔斯丁马上听明白了。

那就是没涉及到官府的,就依着暗卫施为。但涉及到的,则就由刑部与户部按照官府的流程办事。如此,也算是定下了此案的基调。

“可商行虽是国主私产,但工坊所系,户部、工部皆有牵连。到时候若与暗卫生出什么误会,则如何是好?”石抹也聪办事虽被称为老顽固,不知变通。但也不是一味的认死理。

像这种涉及到暗卫与商行的事情,绝不会如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到时候若是起了争执,仅靠他刑部一家顶着,那就太冤大头了。

“刑部只要秉公办事,国主会体谅你们一片公心的。到时若真有误会,户部、工部乃至枢密院,都会一起维护法理纲常。”

“如此甚好。那下官就先别过了!”石抹也聪得到了保证,立即心情大好的退了下去。哈尔斯丁却是心有忧虑,等石抹也聪远走后,才不安的说道:“周枢密,这暗卫乃是国主的耳目。若是与其生出误会,到时候国主那边,可不好交待啊!”

随着明国的发展,兀鲁图斯的权威也与日俱增。此前在勤政殿设立内阁,那是明晃晃的在分枢密院的权柄。只是内阁的官员品级较低,最高的也就正五品,才不会引起枢密院和五部尚书们的忌惮。

可这举动,却已经表明了兀鲁图斯对于权利集中的倾向。哈尔斯丁是跟着兀鲁图斯的老人了!但他是回回,这次汇通商行就是因私自建清真寺引起,身份敏感的他由不得不多想。

“暗卫游离于朝廷之外,不受刑法所制。且所行所为,皆自内独成一体。就像一群不受拘束的狼群,他们的权利大而毫无掣肘。国主可能一时不察个中隐患,我们做臣子的,却是不能不提。

此次若真生出误会,我定会向国主禀明其中利害。”

听着周绍这边大义凛然的话语,哈尔斯丁只觉一颗心跳得厉害。这位乃是跟着国主起家的老臣,却是有这个资格说这种话。可是若引得国主震怒,那对枢密院、五部而言,就不是一件美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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