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四章:新政出台 下(1 / 2)
第二项政策,主要是针对江州城新规划区而定的策略,简单地说,也可以叫作禁炒令。
徐茂先在禁炒令规定,江州城新规划区内,包括以后江州城范围内的所有兴建项目。
凡是通过招标,投标等方式获得的地契,一律不许自由买卖。也就是说谁投的标,这块土地只能归谁去兴建,这只是打击炒作的一种手段。
并且在公文中规定,土地闲置时间不得超过半年,在半年之内,没有破土动工的,一律由官府收回,重新进行投标。
这样可以防止一些用心不良的家伙,大肆屯积土地,把好好的新规划区变成一一片荒芜沙漠,用湖广的土话说,就是能吓死鬼的地方!
徐茂先当初的构想,是征用土地闲置税的,但是后来考虑到一些因素,便要求严格了一些。
起初的设想,在公文中有明文规定,超出双方约定的兴建日期满一年未动工的商行,可以征收相当于地契税两倍的土地闲置罚银。
或是满二年未破土动工的商行,官府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可是想到邱雨霜他们的手段之恶劣,心思之狡猾,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双管齐下,一严到底。
不得转让,半年期限,做不成那就还地走人,管你掏了多少银子,没本事活该!
徐茂先这是用冷血铁腕、不近人情的方式,惩治大明的奸商,效果自然是立竿见影。
他的最终目的,不是征收土地闲置罚银,而是防止土地荒芜,制约故意闲置土地的那帮家伙,或利用闲置土地伺机炒卖地皮行为,促使闲置土地的用地商行或个人,尽快兴建利用土地。
大家都是为了打击那些不法投机倒把的奸商,利用手中的人脉,大肆炒作地皮,从而挠乱了新城建设秩序。而炒作的结果,最终掏钱的还是清苦的老百姓。也就是那些真正需要宅子和地契的低层百姓。
徐茂先一边说,王麟就在一边记录。
接按大人指示,立刻将这些内容整理出来,仔细核对,较正,终于落成公文。
然后送交徐茂先亲阅,一切准备就绪,只等招禄大会过后,在下次的内参堂议中通过之后,公文就可以正式颁发并实施。
这个未出台的公文,被例为绝密公文,只有徐茂先和王麟知道。王麟这几天一直在暗暗琢磨,徐大人果然厉害,难怪当初他要邱雨霜当工部第一郎中。
邱雨霜这女人挺厉害的,既然在这个位置上,自然就会将自己的人搞进来,投标的时候做一些手脚。可惜她万万没想到,后面有一个天大的陷阱在等着她们。
不过徐大人这一招,似乎也不是全针对她的。
如果你邱雨霜非要往里面钻,别人也没有办法救你。
他的本意是想督促那些投资商贾,既然你来了,就得安心的搞兴建,不要三心二意。投机倒把的事,我们江州城不支持。这就是徐茂先的性格,这也是他不要卢本旺参与地皮炒作的原因。
前几天在吃饭的时候他说了,要卢本旺搞几个像样的营盘,如果卢本旺按他的想法去实施了,以后卢本旺这个兴建队伍,在江州城这块大肥肉中,绝对不会吃亏。
徐茂先要的是什么?政绩!
江州城大搞州城兴建的时候,你们都一窝蜂跑过来抢地皮,然后炒炒地皮赚一把走人了,这兴建谁来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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