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去民政局(1 / 2)
这样的男子,随随便便,都能找一个比她优秀不知多少倍的女子吧。
“我们协议结婚,以后分开了,我不会要你任何的财产,这一点你大可放心。”
她痴痴的看了他许久,理智的说了这么句话。
他眼神幽淡的在她身上落下,并不回答。
拨了个电话出去,下了一连串的指令,再次将车子启动,载着她,朝着民政局而去。
“我已经让人去芳姨那儿取户口本……放心,不会告诉芳姨真正的用处,只说1201的房子过户出了点问题,我打算在房产证上写你的名字。”
贺子琛知道,她不会愿意让芳姨知道结婚的事的,起码现在是这样的。
否则怎么会婚都还没结,就已经把离婚时的情况都考虑好了。
只是,这婚结的时候是她做的决定,至于以后会不会离,什么时候离,就是由他来做主了。
听他这么说,穆可可点了点头,缓缓吐出口气。
想到方才离开之前,慕斯朗说的,除非看到他们两个发结婚证,否则他不会放人自己和眼前这个男人混在一起,她的心里,既悲伤,又愤慨!
他就是这么相信她的?竟用混字来形容她,那么在他心里,慕斯颜说她勾引展风的话,他也是认同的吧!
这就是叫了三年朗哥哥的人,她不求他照顾,但也不希望他诋毁侮辱她!
明天把结婚证给慕斯朗看了,顺了他的心,以后,就该好好过自己的日子了。
把沈茜治好,找份自己喜欢的工作,最后再找个自己喜欢的人,旅行结婚!
想想还是挺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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