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裁决(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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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4个人是一个叫做治安委员会的机构的委员,这个委员会是南太平洋石油矿业公司在西澳矿区设置的一个最高治安机构,其中有5名委员,分别是南铁港的治安官张大根、工程兵部队的总经理陶谦、南太平洋石油矿业公司西澳矿区的安全主管伊迪.皮特、南太平洋石油矿业公司西澳矿区的总经理阿尔梅里克.墨菲和西澳矿工工会的会长兰尼.莱明。</p>

在这5个人中间,张大根和陶谦都是华人,另外3人是白人,表面上看起来华人的势力稍弱,但是那位工会会长兰尼.莱明却是一位老牌的联邦居民了,他在一战前就已经从德国全家移民到了联邦居住,他的妻子是一位出色的化学家,正在联邦政府投资的一家大型化工集团里任职,而他则作为一名矿山机械技术人员加入了安北省的一家采矿公司工作。</p>

但是这个家伙对于研究采矿机械的热情并没有研究人来的高,刚刚进入了公司1年的兰尼.莱明,就利用他出色的演讲和领导能力,在那家公司的矿工里成立了一个小规模的工会组织,并且开始利用这个工具来和公司的高层为工人们争取更大的利益。虽然工会这个东西早在英国工业革命时期就已经诞生了,但是当时在联邦国内还是独一份,这个兰尼.莱明的情报很快就被内务部送到刘芾手中,结果他不仅没有受到内务部的特殊照顾,还被刘芾找来亲自谈了话,并且鼓励他在安北省成立矿工工会,利用正常的手段去为工人阶级争取更高的利益,当然了,从此兰尼.莱明的身边就多了2名副手。</p>

这次联邦政府暗中帮助南太平洋石油矿业公司开发西澳铁矿,大批的联邦居民前往西澳去淘金,为了能更好的控制这些联邦居民,内务部就派遣他作为矿工工会的会长,前往西澳工作。</p>

这样一来,5人的委员会中,就有3名南海联邦的人了,再加上剩下两名南太平洋石油公司的高级雇员,这个委员会基本上就等于是控制在联邦政府手中,施耐德在西澳派遣的公司高级雇员,基本都是他的心腹,就算是有看不惯的地方,也不会去四处乱说,只能私下里向施耐德诉苦。</p>

“现在,我们的委员会将对3名凶手做出最后的裁决,我裁定,西蒙、埃文斯两人犯有故意杀人罪,绞刑!费尔斯通为从犯,苦役5年,霍顿从犯,在逃。”张大根首先来到马克风前,大声宣布了他对这3人的裁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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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裁定,西蒙、埃文斯两人犯故意杀人罪,绞刑!费尔斯通从犯,苦役5年,霍顿从犯,在逃。”工程兵部队的总经理陶谦第二个走上前来,宣布了他对这3名犯人的裁决。</p>

“我裁定。。。。。。”</p>

“我裁定。。。。。。”</p>

“我裁定。。。。。。”为了避免凑字数的嫌疑,这里省略一大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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