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616 孤身一人的旅程 其四(2 / 2)
“权六!猴子!还咱军团!”</p>
或者说……从一开始,上杉家的骑兵就已经潜伏在了这里。等到前锋通过后,目标就是咱的大部队了。</p>
就数量来说,对方是只有二千骑的样子,是本次上杉上洛总兵力的十五分之一,不过要是小瞧的话。那么可是要吃大亏的——如果说,咱的战绩往往是以多欺少的战略性胜利的话,那么上杉谦信就是战术上的天才,就连数十人冲击北条五千的事情都做得出来的女人……就传奇度来说,说不定要比咱更加让人觉得有趣吧。</p>
不过,出人意料的,这次上杉军并没有发动奇袭,而只是闲庭信步的在这段道路上走了一圈——展示了整齐的军容,还有那面著名的乱龙旗。接着就继续向前,追赶着咱的前锋部队。</p>
“她!无视了咱!”</p>
说起来本阵当中值得信赖的武士其实也不多,就连母衣众也不在的时候,咱身边的也只有不擅长作战而是擅长运筹帷幄还有调略的米五郎了,所以就战局来说,咱应该时感到庆幸的样子才对——咱可没有妄自尊大的认为咱的骑兵会是越后骑兵的对手,况且那群来去如风的家伙若是冲垮咱的几个备队之后再离开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若是采取一击脱离的战法,那么其实咱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p>
但是,面对这种情况……咱还是难以收拾自己的心情的表现了愤怒。</p>
今川义元轻视咱之后,天下的大名就再也不敢轻视咱,接着咱所遇到的敌人莫不是视咱为人生当中几乎难以战胜的大敌来对待。重视也好,轻视也好,总是将咱当成了考虑范围内的障碍和目标,但是……唯独只有这个家伙,竟然无视咱,就好像咱是哪里的小石子一样根本不足为惧,也没有任何考虑的价值。</p>
如果可以的话,咱还是真的想要派出那些骑兵象征性的进行一次追击——胜利也好,失败也好,都似乎是想要表达“咱就在这里”这样子的信息给那家伙。但是……最后的咱,还是打消了这份念头。</p>
因为,那个站在了乱龙旗下的女人也似乎朝着咱这里看了一眼——那是干净而纯洁的眼神,如果眼睛是心灵之窗的话,那么毫无疑问这家伙的就是相当干净的家伙,不过,似乎她好像也在寻找一些什么东西才对……</p>
好像是有一些失望的,这家伙看了咱一眼,然后就策马离开了咱的位置——对于此,咱也只能够派出传令骑兵命令前锋部队多加防范了。</p>
是夜,几乎是在全军度过了手取川的同时,那条河流的河水也开始了暴涨。以至于渡河的时候损失了大概近百名士兵的样子,就数量来说,不过只是九牛之一毛,不过在军营里发生这种奇怪的天象的话,也是会引来一些奇怪的议论。</p>
也并不是咱的士兵和将领们太过于迷信了,仅仅只是因为小事情的话,他们也不会怪到什么神怪身上去的——咱啊,已经见过了太多人,只要是遇到了没有办法解决的事情以及不想负责的事情就把它们统统推给鬼神的家伙了。要真是鬼神存在的话,相比也会对这群不断抹黑着它们的人加以惩罚的吧。所以至少咱的部下,是不会轻易说出那种会让咱厌恶的话来的。</p>
所以如果说是客观原因的话,那么就是咱的征程实在太过于一帆风顺了——咱所遇到的任何天气,不论是恶劣的或者说是晴朗,说到底都是利于咱的天气的这一点是不会改变的。</p>
而这种不利于咱的天气,还真是这一次的,如果是当时的咱能够善于解读这个信息的含义,并且加以防范的话,那么接下来或许也不会遭遇那种程度的惨败了。</p>
……</p>
面对着类似于上杉这样子的敌人……她是已经强到了根本不需要考虑敌人的实力的地步了,即使当时的情况是上杉的七十万石对敌余四百九十万石,她也已经无需什么胜负的问题了。因为在当时的时代里,上杉谦信这个名字是几乎能够胜利等同的,如果说余的不死是被写进了规则当中的东西的话,那么这家伙的胜利也是同样被书写进了规则当中的重要法则。</p>
所以,现在想想,那天暴涨的河水本身就是一种示警了。而没有意识到了这一点的余接下来所做的事情是更加愚蠢的——所谓上策的话,是应该撤回所有部队,然后将北陆拱手相让。接着中策,即使让权六还有猴子驻防北陆,绝不进犯,而那时候的余……所采取的的是下策。</p>
似乎是自尊心受到了挑拨一样,余又让并没有加入战场的泷川以及光秀前来战场准备和上杉谦信作战——那是何等愚蠢的行为,虽然说量变引发质变,但是这不代表任何时候这个道理是通用的。如果说对方是镰刀的话,那么余的行为不过只是整理了原先分散在各处的野草方便对方收割而已。而那种事情的话,甚至都没有引起那个女人的在意。</p>
而之后,余所承受的败北,也并非只是普通意义上的失败——士兵也好,将领也好,都并不是那么重要的东西,毕竟只要是余在的话,那么不管是多少士兵还有人才余都能够召集的起来。所以说,即使是那次的失败很惨重,也没有到可以称之为“打断了织田的脊梁”这样子程度的严重。</p>
真正严重的是,那个叫做上杉谦信的女人所夺走以及战胜的,恰恰是余的自信还有余所信赖的常识——那是确确实实的教训,让余在那之后的好长一段时间内都开始了一蹶不振和自我怀疑。(。。)</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