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六章 一水压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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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沙洲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横跨南北亿里,若算着碎虚天尊的能耐,此地儿算是小的,但若居住于此,开宗立派,算是绰绰有余,便是那掌仙已经十族加起来,也不过包揽方圆千万里。

其人口自然不少,但能选出几个能挑重担,名声显赫的家伙,怕也不过两首之数,外界更是风风雨雨,黄沙之下,更有着大凶险!

别看那蜥蜴王如此不堪,莫不是李浩然那诛仙剑气势犹在,加上上面占满了妖龙祖血,那便是一轮回都挥之不去的阴霾。

何为祖?人族之中,开宗立派,名誉享受万年,便可称之为一方老祖,可是对于妖来说,祖先这一次不可乱用,妖族血脉一代传承,从未那有哪个妖是自个儿蹦出来的,难不成还真有石头里蹦出来的猴子不成?

而妖祖在上,便打个比方,一位蛟龙,三分龙血,六分蛟学,剩余掺杂的便是后事传承,以父母双方血脉为由,便是此果。

所谓妖族,便是一妖开天地,子民亿万之先祖,其分量可谓是不重!故而那蜥蜴王连尾巴都不要了,飞遁而去,便是嗅到了剑身上,那一抹老祖都血气!

想比起木妖之类的,黄沙洲内兽药更多,也更为强势,最明显的优势,便是那副身躯,妖族一身都是宝,这可不是开玩笑。

妖族血肉,提炼精粹之后,可化作人类炼体神物,譬如血晶,吃下一块,承受那血气翻滚,若能撑住好处多多。

再说妖族妖丹,更是修炼必备!还有那些真龙凤族等等…其价值不可估量。

许多势力到处在深山野林,寻求大妖物,为的就是身上妖丹血肉,故而人妖两族,从来都不是真正的盟友,只会是对手,非我异族,其心必异!谁也不相信谁,那玄东流掌开炎黄两片田,为的就是将两者隔绝,太平盛世很难得,要且珍惜。

大世当下,能以头抢地尔者,甚是少见,其中艰难自不说。更多的,是世俗的鄙夷与偏见,贤者圣人为何少之又少,那便是先驱者的脚步,走的太远,后来者居不上,故而委屈一步,退而求次,作为一方土地主,掌这片天即可。

到了如今,更是一般,自甘坠入风花雪月之中,能如上古少矣,能肩比远古圣贤者,几乎不见,莫说为这世间出一份力,感情只要不添乱,便是好的了。

愚智首当其冲,不以功德救世,反而另寻他路,李浩然在他眼中,不过是一个工具,一个救世的工具,如一把利剑,不过还在锻造其间。

六人行化作七人,多一人,少一人对于李浩然来说,不过如此,只需走到那日月相映之地即可,那有一位故人,还欠着一杯酒,一壶茶,只闻那少年时的一曲长歌,心中浩然气回肠,唯我快哉风!

秘境之内,碎虚不少,但大抵修为没能攀登极致,碎虚五重天的力量,足矣横着走,除非不长眼,到处惹是生非,惹得墙倒众人推,群起而攻之的话,那就不好说了。

更别说钱宝俊这种人,一位钱家少主,身上的宝物能少了,要李浩然说,这胖子身上最值钱的东西,怕是手中那块看似平平无奇的金元宝,那金元宝中更是有一丝雏形的掌位法则。再仔细看来,此金元宝与钱宝俊之间,有一条若有若无的线。

钱家本事大不大,愚智肯定知道更多,这胖子算计停不下,便是走到哪,都要做作一番,看似无理取闹,实则一切皆在掌中。

还好的事,这胖子对于李浩然还是挺怕的,就算他的“吞贼”魂魄不在,没了惧意,但是刻在骨子里的寒冷,那是挥之不去的,想要算计李浩然,还是算了。

这胖子还是在一旁与水中仙嬉闹,做恶人不难,做一个好的恶人,难。

那些仙家府邸,看似明媚阳光,可身后那些糗事,想要包住,必会付出极大的钱财,可愚智更贱,这人要你心甘情愿的替他做坏事,反而你还一口答应,更视其为信奉,这可谓掌弄人心有一套。

可惜遇到了李浩然,遇到了水中仙,最难的事,莫过于男女之间,情缘之上,前者掌情而无情,后者嘛…愚智真是无语了,摸了摸自己大圆脸,有些纳闷嘀咕道:“我长的也不差,可为啥都不向我看齐?”

有些事不能强求,不尽人意,天意的,想要强插一手,很是困难,大不了破费一番,夸下海口即是,一个小姑娘家家的,不醒本尊还拿你没办法?

七人走了有着路程,大概有个五千万里,黄沙洲边境在即,但距离日月相映处,还有着距离。

有散财童子钱宝俊在,一行人也不担心体力不支什么的,他家丹药真是不错,味道好,效果更好!

丹药这东西对于钱宝俊来说,不过小事,能用钱买到的东西,都不难,唯有那些花上千万金,也丝毫不能触碰的东西,才是真正最有价值的。

黄沙洲内,妖兽丛生,遍地都是,那些小妖杂碎什么的,七人也不看一眼,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故而他们未曾动手,也没这个必要。

走过黄沙野岭,眺望远处,依稀可见到一些绿色山水,应该还差个两千万里左右,修仙者眼睛可不是盖的,特别是传说中那“天眼”开的大能,各各都有斗转星移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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