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五章 隽永名曲(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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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同样需要拿出全部的实力来应对自己接下来的比赛,因为这一批次的歌手质量是出奇的高,若想在准决赛里跟爱人汇合,就必须全力以赴。</p>

况且他还是首先出场,在不以真声示人的前提之下胜出,才能让金溪善彻底放下心来。</p>

两个人都有同样的野心,不过偏重的是同一个人,因为刘清山目前身上的光环足够,不再需要这种形式的名气加身。</p>

他选择的歌是首英文老歌《whenamanlovesawoman》,但却是华国一名朝.鲜籍歌手金润吉在十年后一档综艺节目的现场演唱版本。</p>

那名歌手当时唱这首歌的时候获得导师5秒转身,成为最快转身记录,不是没有道理的。</p>

选这首歌,正是因为他此时的嗓音,跟此人有九成的相似,而且歌曲是著名灵魂乐创作歌手珀西·斯莱奇的经典之作,入选葛莱美奖“音乐名作殿堂”的隽永名曲。</p>

这位黑人歌手虽然已经去世,但刘清山托人给他的后人申请过翻唱版权,并不存在侵权的可能性。</p>

此歌是首很典型的黑人唱法,娴熟的真假音转换和混声技巧、共鸣技巧带来的浑厚音色,足以让他目前的嗓音状态发挥到极致。</p>

他是以演唱经典来铸就经典的目的做出的选择,为的就是毫无任何争议性的闯入第三轮。</p>

同时这首歌也是目前金溪善最喜欢的歌曲之一,当然是指由他来演唱的,所以早在他准备上场的时候,她就躲在帷幕的后面迫不及待的等着了。</p>

昨晚在刘清山排练这首歌的时候</p>

,她居然不厌其烦的跟着他听了一遍又一遍,直言以后不如就使用这种嗓音得了,可见她是多么的喜欢这种声音。</p>

现场效果也一如她的想像,刘清山一开口就瞬间俘虏了所有人,哪怕听不懂英文的观众们,也在其开嗓几秒钟之内就被震撼得目怔口呆,浑然一副见了鬼般的难以置信感。</p>

若说之前刘清山的独特嗓音还算是惊艳的话,此时的开口就彻底把人们对他声音的感受归类于理屈词穷了,因为没有多少现有的词汇可以完整地描绘出来每个人的心灵感受。</p>

比如气息音准节奏感这些基本功就不提了,他的“立体声”音色、共鸣技巧,这些开口第一句就能听出来。</p>

到了副歌部分,他又展现了良好的真假音混声技术,以及对高音的控制力,竟是让最前排的一众歌手或者音乐制作人都集体起立,做出了膜拜的手势。</p>

原本他真实的嗓音运用已经到了极高的境界,此时尽管是换了一副嗓子,但其技巧运用的合理性并未缺失,单就这首歌而言,已经很明显的高出寒国歌手一大截。</p>

这就是纯粹的实力碾压,几乎是非专业歌手和专业歌手之间宽不可跃的鸿沟,翻遍寒国音乐界的发展史,好像也找不出可以相提并论的绝对强者。</p>

不要以为这种形容有些过于夸张了,就因为这样极高辨识度的独特嗓音,不同于很多亚洲人的“东方嗓”,“后端关闭”和“喉腔共鸣”的唱法运用得已堪称恐怖,属于一种目前最先进的唱法。</p>

而且他对于声音的运用,有着得天独厚的“混声”技巧,加上发声很边缘化,发声时的声带面积使用很小,这样能带来更好的穿透力,演唱的消耗也很小,且能让他的声音更厚实、更丰.满。</p>

只是若说他超越了原唱,才算是过逾的夸张,但也不代表没有他专属的风格,或许用各具特点来形容更准确一些。</p>

关键是如今他所使用的配乐要远超1966年原本版的音色,也就是说这一版新颖的配器模式,还是发挥了现代音乐的优势,让这首老歌的品质更符合潮流感,,可谓新意十足。</p>

在简单一点来讲,就是这个版本带给人的感觉就是这首歌就改用这种嗓音来唱,或做其他任何一种演绎方式,都会让它失去了很多内在的美轮美奂、使人迷醉感。</p>

合适的选歌,合适的嗓音条件,合适的配乐组合,合适的混音穿透,合适的喉腔共鸣,才营造出这样一首合适的无缝对接效果。</p>

高水准唱功、音域宽广的刘清山,不,此时还是大笨熊,以这样一首歌而声名大噪,震惊了全场。</p>

他将欧美的狂野与寒范儿的沧桑感完美融合,充满磁性、高亢的嗓音,对歌曲在情感上有深层次的表达,以及专业严谨的态度和扎实的唱功淋漓尽致的发挥,让整首歌结束了很久都没让现场的掌声稍有停滞。</p>

不同于之前那他遇到的更多场面,今天的录音棚里并没有太多的尖叫声,或者撕心裂肺般的追星场面,而是整齐划一的返场诉求。</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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