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六十四章 走,立刻,马上!(1 / 2)

加入书签

 来的是秦茜茜,她表情说不出的紧张道:“主人,你又干什么了?”

王晨冷眼凝视着她,后者表情瞬间僵住。

明明车里开着暖风,可突如其来的冷意,却让她手脚发冷,通体一片冰寒。

好在王晨只看了她一眼,便收回了视线,嘴里淡漠说道:“让你安排的人呢?”

“后、后面……我、我们一走,他们立刻就会过来。”

“那还等什么?”

王晨闭起双眼轻声说道:“开车!”

“……是,主人。”

时间倒回,四十五分钟前,某栋豪华别墅之内。

陈锋和母亲并排坐着,脸色皆是一片煞白。

怎么可能?怎么会?那家伙到底是不是人!?

婴儿胳膊粗的空心钢管啊,径直砸在脑门上,居然一点事都没有,反而是钢管被砸弯了?

更可怕的是,他仅用石头都能把人脑袋都给打爆?

这什么鬼!?

“不,等等,他杀人了!”

陈锋突然站起身来哈哈狂笑道:“我踏马差点把这都给忘了,他杀人了,而且咱还有证据啊!”

手机拿起,他眼神说不出的炽烈道:“我要报警,报警抓他,他死定了,这下我看他还死不……”

最后一个“死”字没说出口,手机就被母亲一把夺了过去,他顿时惊愕叫道:“妈,你干嘛啊?”

“干嘛?你是猪吗!?”

张美玲气急训道:“是,他是杀人了不假,可他杀的是什么人?这些人又是谁找来的?还报警,你是想让整个陈家和他一起同归于尽?”

“不,他甚至不会有事,毕竟他面对的,是一群穷凶极恶的持械歹徒,而面对这种人的时候,公民是有无限反击权的,你连这都不懂,你脑子里面装的全是shi吗?!”

陈锋张嘴,半响无言以对。

是的,通缉犯和嫌疑犯都有人权,理论上讲,普通人是不能杀他们的,否则同样属于违法行为,但注意了,这是有前提的。

即,这伙通缉犯对你没有造成任何威胁。

可当时是个什么情况?

熊大昌不仅绑架了王晨的妹妹,还把他给铐了起来,甚至带着二十多名同伙,以钢管击打他的头部,这还不叫威胁?

是以王晨的行为绝对属于正当防卫,加之这货通缉犯还是他小舅舅张铭华帮忙找的,你丫报警?

这不是坑自己吗?

想通这点,他眼中顿时升起一股强烈不甘,忍不住咬牙切齿道:“那、难道就这么算了?”

“不止算了这么简单!”

张美玲沉声说道:“你还得出去躲上一段时间,现在,立刻,马上就走!”

“什么!?”

陈锋当场跳了起来,他眼中尽是不可置信道:“我?你让我出去躲躲?不是……妈,你没跟我开玩笑吧?我这一躲,那不是明摆着告诉他我陈锋怕他了吗?”

“不行,绝对不行,让我向一个杂种认怂,我宁愿去死!”

“你确定?”

出乎陈锋预料,张美玲并未动怒,只是目光平静的注视他道:“儿子,别说我没提醒你,刚才的监控你可是都看到了,那小子……他可是仅用石子就可以杀人的,倘若他真要对你出手……你觉得自己逃得掉吗?”

“他敢!?”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