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两瓶老酒(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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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橙并非一根筋拧到底的人。有了台阶,她自然也不愿意和江臣继续僵持。

她顺势将视线从江臣脸上移开,转向书店门口,只看到一个样貌普通到都找不到任何鲜明特点的人倚着门框。

男子左手扶着门框,右手则拎着两瓶500毫升装的蓝星二锅头。其脸上如同煮熟的大虾一般,红得吓人。身体歪歪扭扭,仿佛被大风修理过的野草。眼睛似睁非睁,显然已经喝了不少。

青橙将手里染血的纸巾扔掉,换上职业化的笑容:“客人有什么需要?”

男子抬起拎着两瓶白酒的右手,晃了晃:“我不叫客人,我叫农涛。我也没什么需要。来这里,无非是找江老板叙叙旧,顺便喝一杯。”

听闻对方是来找江臣叙旧的,青橙也就没有再多言什么,坐了下来,安静看起了杨大伟的故事。

至于她自己的过去,来日方长,总有弄清楚的时候,也不必急于一时。

农涛打了个酒嗝,摇摇晃晃走到江臣对面,扶着柜台,嘿嘿笑道:“江老板,好久不见。”

江臣抬起头,笑着回应:“也没多久,不过五十年而已。”

将酒瓶重重放在柜台上,农涛呵呵笑道:“是啊,我都忘了,对于我来说,五十年太过漫长,但对于江老板如此人物来说,五十年,真的是太过短暂了。”

似乎是因为喝酒太多的缘故,他说话舌头都有些打结。

“客人醉了。”

农涛挥挥手:“我没醉。”

然而因为上半身用力,重心不稳,他直接向地上倒去。好在扒住了柜台边缘,不至于摔得太惨。他想要站起来,可挣扎了半天,都没有足够的力气,最后只好转过身体,背靠柜台,伸直双腿坐了下来。

“来之前,我挺害怕的,怕江老板会记不得我。”

“我记得每一个客人。”

“即便这样,我还是想要谢谢江老板,真的。谢谢你记住我。被人记住的感觉,实在是太久违,太令我怀念了。如果不是我已经一把年纪,估计都要哭出来了。”

“往后的日子还长,渐渐的,客人自然就会习惯了。”

农涛哈哈大笑:“江老板,五十年过去了,你不仅样貌一点没变,说话也还是和以前一样,总是能够一针见血,戳中我的痛处。”

“从这离开的前二十年里,我每天都这么觉得,以为只要时间一长,就能习惯被人遗忘的生活。中间十年,我是真这么觉得。可后来这二十年,非但没有习惯,反而越发得受不了。要不是还有总局里那个老头子,靠着一份档案,勉强知道有我这么个人存在,偶尔跟我说几句话,我觉得我可能早就疯掉了。”

说了些憋在心里快五十年的话,农涛不禁觉得心里的几块石头落了地,肩上也轻松了一些。身上有了些力气,他也不想再坐在地下,手撑着地面站起来,站在原地转了个圈,仔细打量了一下书店的装饰,感叹道:“还好书店没怎么变。位置没变,招牌没变,装饰也没怎么变,不然,我今天还真的很难找到这个地方。”

江臣点点头。

农涛说的一点没错。

五十年前,书店的位置其实是在梧桐市的郊区角落里。五十年过去了,书店的位置其实没动,但却从郊区角落,成了梧桐市最繁华的中心地段之一。

“梧桐市近些年发展太快,变化挺大的。”

“是啊,变化是在是太大了。我记得那个时候,梧桐市虽然久负盛名,但也就是一座低矮的小城。但现在你再看看,到处高楼大厦,一座赛一座的高,城区面积也比以前大了太多。以前我只需半个时辰的功夫,就能够绕着整个城区跑一圈。但现在估计没两个时辰,跑不下来。”

江臣提起茶壶,倒了杯茶,递至农涛面前:“客人喝茶。”

“农涛愧不敢当。”农涛指着桌上的两瓶酒:“今日农涛前来,不是想来蹭书店的茶喝,而是想请江老板喝酒,以表达农涛心中的感谢之情。”

江臣微笑着摇了摇头:“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喝过酒了。”

“莫不是江老板嫌弃农涛今天带来的酒不上档次,那且稍等我片刻,我去换两瓶上档次的。”

“客人说笑了,我何德何能,敢嫌弃这酒?若我没看错,这瓶子的造型,可是五十年前的老款式,现在早已绝版了。要是拿出去卖,准得有不少识货的卖家争着抢。”

农涛开玩笑道:“江老板怎么没资格嫌弃?我在来的路上跟一位老同志聊天时还听说,这里的地价可比五十年前翻了五十倍不止。说来江老板真是好眼光,几十年前便选中了这块风水宝地。”

“误打误撞罢了。”

农涛拿起其中一瓶酒,看着上面的生产日期,笑道:“江老板好眼力,这酒是我五十年前买的,准备那次任务功成之后,和几个兄弟一起庆功用的。但可惜的是,最后任务没成功,一起去的几个人,也就剩我一个。所以酒也就留了下来。”

“客人请节哀。”

农涛仰起头,看着白净的天花板。

等了许久,眼角都没有液体流淌下来。

过了这么多年过去,他已经习惯了,也没有什么好悲哀的。

农涛拧开一瓶酒,轻轻摇晃几下。一股浓烈的,但是有些呛人的酒香从瓶口跑出,瞬间弥漫了整个书店。

农涛眯起眼睛,用鼻子小心品尝着这来自五十年前的醉人味道,感叹道:“还是这个熟悉的味道。”

其实这酒香一点都不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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