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达芬奇的油画(2 / 2)

加入书签

普特曼斯很惊讶,这个似乎是大明的强盗头子,竟然还知道达芬奇。

顾二继续说:“你不用这么奇怪。我见过达芬奇的另一幅画,叫《最后的晚餐》,我见过的可能不是原件,只是临摹品。因为那上面有达芬奇的签名,所以我认得他的签名。普特曼斯先生,我想请教一下,墙上的这幅画叫什么名称?是什么来历呢?”

普特曼斯不知道顾二是什么用意,但是为了保持荷兰骑士的风度,不得不耐心的和顾二探讨关于艺术的问题。普特曼斯说:“这幅画叫《沐浴的少女》,是达芬奇先生晚年的作品。达芬奇先生是一个伟大的艺术家,他的作品大多数都是一些严肃的作品。但在晚年时期,因生活所迫,也画了一些世俗生活的作品。这幅《沐浴的少女》是他死后遗留在佛罗伦萨一座教堂中的作品,教堂的神父认为,这幅画有损达芬奇先生的名声。因此,神父打算把这幅画付之一炬。教堂的杂役觉得烧了太可惜,烧了一卷白纸,将这幅画偷换出来,抵了自己的赌债。后来我花了200银盾从别人手中将它买来,就一直带在身边,跟随着我周游世界。”

顾二说:“普特曼斯先生,我也很喜欢这幅作品,不知道可否转让给我?”

普特曼斯:“尊敬的先生,它不已经是你的战利品了吗?”

顾二:“不不不,这应当是一幅可以流传于世的作品,我不希望将来的人们在看到这幅画的时候,会谈到它的某一任主人,是用强盗手段将画抢到手的。”

普特曼斯心想:你为刀俎,我为鱼肉。你说要转让,我能不转让吗?这其实就是你的战利品,非要假惺惺的谈什么转让,这个东方人真是虚伪透顶。

顾二:“普特曼斯先生,转让对你是十分有利的。仓库里的东西应该算是我的战利品,按照惯例,我应当有权处置它们吧。还有你们这群俘虏,按照你们中世纪的规矩,要么用赎金赎回去,要么就当做奴隶。但我是个仁慈的人,不打算按照你们中世纪那套野蛮的规矩对待你们。我这次之所以来攻击热兰遮城,是因为安平此地原住的主人赤崁社人,请求我收复被你们霸占的地方。而且赤崁社归附了我们,因此实际上我们是在为自己收复安平。所以我们这次的战斗不是抢占热兰遮城,而是收复失地,将来历史对我们的记录是正面的,因为道义在我们这边。普特曼斯先生,把你心中想说的话都收回去,关于这次战争已尘埃落定,不要讨论他的正义与非正义、谁是主人谁是强盗这类的无聊话题。这类话题是政客们需要玩弄的手段,你是不是政客我不知道,但我不是的。所以普特曼斯先生,我们还是重点谈谈转让这个有趣的话题吧。”

普特曼斯:“对不起先生,您说了半天还没有做自我介绍,我不知道应当如何称呼你。”

顾二:“对不起,普特曼斯先生。请原谅我,由于过于热衷于艺术,以至于忘记了基本的礼仪。现在正式自我介绍,本人顾振汉,关渡基地首领,别人都称呼我为大头领。我们来自大明,1300多年前汉朝有位叫卫温的将军来过台湾岛,1000年前隋朝皇帝三次派人登岛抚慰当地的土人,200年前大明的官员郑和也来过台湾。我们追随先祖的脚步,来到了台湾岛。目前已征服整个台湾西海岸,有70多个土人村社归附我们,所以我们现在是台湾之主,你们是遥远的入侵者。这次战争仅仅只是想请你们离开台湾岛,没有别的意思。且我已经说过了,这已经是尘埃落定的事。普特曼斯先生,现在我们可以谈谈转让的话题吗?”

普特曼斯:“请原谅,顾振汉头领先生。我是荷兰东印度公司委派的热兰遮城总督,我必须要履行总督的义务。请您尊重事实,在我们到来之前,这里就是一片荒蛮之地,我们来到此地之后,荷兰共和国已将此地划归为热兰德省的领地,所以这次战争你们才是侵略。”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