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汤与寡水 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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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一只猫很好,每天只要吃吃睡睡,然后在主人的怀里撒撒娇卖卖萌,一天就过去了……要是能这样到死,清欢非常欢迎这样的米虫生活。

然而!但是!她还要完成狐妖的心愿!这样每天都被元狩帝放在寝宫算个什么事儿呀,她甚至都没机会见过如今已经成为驸马的书生好吗?见都见不到,更别提是戳穿他的真面目了,而且书生哄女人的确有一套,之前是把狐妖哄得要死要活,现在是把公主哄得对他百依百顺。公主又是元狩帝一母同胞的妹妹,书生可能是知道自己当皇帝无望,所以一直以来对元狩帝都非常恭敬,也没什么把柄可抓。

除了野心大一点,对元狩帝而言,书生是个很有用的臣子。这样的他就算知道书生是个穿越而来的妖孽,又曾经为了荣华富贵害死狐妖一家,元狩帝也不会对书生降罪的。

这就是帝王,他们总是能在各种各样的环境中选择对自己利益最大的。

清欢人性化地叹了口气,在元狩帝的枕头上滚来滚去。元狩帝去上朝了,一国之君带着只猫上朝,那是从没有过的,所以唯一能见到书生的机会都没有了。

可是今天不知怎的,按理说这退朝的时间都到了,往常这会儿元狩帝早回来喂她吃饭了,今天怎么这么会儿不见人?

正在清欢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富公公掀开珠帘走了进来,把温度适中的羊乳放到清欢面前,毕恭毕敬地道:“圆圆主子,陛下他正在御花园与公主谈天,所以特地让奴才回来看看您。”

说这几句话的时候,富公公的眼角跟嘴角都在抽搐,不过没办法,谁叫清欢现在有一面如朕亲临的小金牌呢?

清欢喵了一声表示知道,低头喝起奶来。很快,一小碗羊乳便见了底,富公公见她喝完了,松口气准备回去复命,哎呦喂,这阵子陛下可是把这只猫儿当做是自己的命根子了,走哪儿带哪儿,宠的无法无天的,连临幸后宫的次数都少了许多,不少娘娘正怨声载道呢。

脚才迈开一步,就发觉裤腿被人巴住,富公公低头一瞧,清欢正仰着小脑袋用美得惊人的美瞳盯着他瞧,其中的意味很明显,就是想他带她去找元狩帝。

富公公考虑了一会儿,还是弯腰把清欢抱了起来。当然,他抱清欢不像是元狩帝那样随意,而是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的,就怕把这小祖宗抱得不舒服或是不高兴,到时候挠他一下咬他一口倒是无所谓,就怕小祖宗自己受伤或是难受了啊,到那时候,自己有几颗脑袋够陛下砍的?

清欢还是头一回到御花园来,元狩帝这人吧,懂得风雅,却不爱附庸风雅,这些花花草草诗词歌赋什么的,他一点兴趣都没有。平时他除了看奏折批奏折和大臣议事,就是陪清欢玩。可以说,这一个月里,元狩帝对猫咪的知识是呈直线上升的。

此时正值春季,鲜花尽皆含苞待放,园中有数株凌霜傲雪的老梅,正开得灿烂,清欢恰巧被富公公抱着从花下经过,便伸出爪子去扒拉,弄得自己馒头满身都是梅花瓣。

元狩帝一看富公公把猫儿给抱来了,立刻接到自己手中来。小猫儿比一个月前胖了不少,也长大了点,现在大概跟他手掌差不多了,身上肉也多了,一抱起来肉嘟嘟软绵绵的,因为吃得好,养得娇惯,皮毛柔顺透亮,遍体如玉没有一点异色,金银双瞳格外有灵气,有的时候元狩帝都要以为她并不仅仅只是只猫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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