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采集我第二十五章、毛遂自荐(1 / 2)
人在危险时,总是可以激潜能。所谓潜能,并不是突破自身的本能,而是人类一开始拥有,却因为时间的消逝,而随之消失和掩盖住的能力。
只见有人,一咬牙,不顾向二叔的劝告,飞快蹲下,捡起弹夹,装在枪上。
“砰!”枪响了。他没有瞄准,只是这么茫目的开枪了。潜能是随着时间失去的能力,失去了,就是失去了,也许可以偶然暴,却难以拥有。更不必说在他把枪准备好后,自以为安全了,心里一放松,害怕占据了上风头,所以他才会不瞄准就开枪。
警用的*手枪再度在快捷上,体现了它的优越性,装弹夹,而不用一颗颗的装子弹,这就减少了不少时间上的消耗。可惜乡下警察的枪法本就不好,再在慌乱中开枪,虽然人与狼之间不过十米,却依然什么都没有打中,只打落一根野草,飘然而落。
食肉野兽是很聪明的,不聪明的,狩不到猎物,全进了历史的博物馆。只有足够聪明的,才会在越来越恶劣的地球环境下活下来。狼就是非常聪明的野兽,它们没有狮虎强壮,却仍然活了下来。如果它们认为人类手中的东西只能出声响,对它们却根本没有伤害,那么狼群一定会攻击。除非你的子弹多到足以打死它们大部份。杀红眼的狼群,即使面对同伴的死亡,也难唤回它们的理智。
向阳他们是幸运的,幸运的遇上了人工训养的狼群。人类永远不会低估人类自身的威害,特别是对动物保护者来说,能伤害和会伤害动物的,只有人类,因此在回归大自然的计划下,他们万分关注的便是枪。他们训练了狼群,让它们知道,一听到枪声,便立即逃跑。这成了狼群的条件反射。所以在枪声响起之后,狼群迅退走了。
狼群会这么怕枪声,向二叔很好奇,因为一个山村猎人,是无论如何也无法理解人类养狼,训练狼,然后把狼放归大自然的行为。
驯兽者很成功,因为自从枪声响起之后,他们在撤回去的路上,再没有遇到过一匹狼。显然训练它们的人,让它们做到了,一旦有人开枪,有多远躲多远。
动物保护者因为实验,把自己的同胞送上了险境。同时驯兽师又通过训练猛兽,阴差阳错之下,又救了向阳他们。当然他们不是故意救人的,每个动物回归自然的实验,都不会有动物不许袭击人的训练。
下了山,每个人都是浑身冷汗,微风一吹,每个人都后怕的浑身抖。
这些狼显然不是动物园可以对付得了的,市领导知道这一点后,立即下令武警部队前来。
先,我们国家没有那么多优秀的猎人;其次,无论是平民,还是官员领导,比起私人和私人组织来,显然都更加信任我们的军队。更不必说,使用我们自己的军队,比雇佣私人和私人组织要便宜,因为他们不会问派他们前来的领导们要劳务费。
不让私人参加,并不是说向阳可以闲下来了。不,他更忙了,因为这次要对付的是一位成熟的美女大姐姐。
一个身穿火红连衣裙的美女,娇俏可人的脸蛋,配上诱人昏的唇红,标准的身材,形成一个大大的“s”,雪白的前胸,能看到凹凸不平的夹缝。这一切既让她美的惊人,也宣示着她有如已经完全熟透果子,掉落在地上,裂开了口子,展露出其迷人的果肉。
她摘下了她的墨镜了,甩了甩一头乌黑亮丽的长,说:“你好,我叫向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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