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四百六十七章 阎一鸣(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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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凡在地球时听过一句至理名言。

艺术之美,在于让人一头雾水;文学之美,在于煽动男女出轨;男人之美,在于说得白天见鬼;女人之美,在于傻得无怨无悔。

萧凡觉得说这句话的人真特么是鬼才,每一句话都一针见血,深入人心。

就比如此刻,应善即便是依旧一脸的傻气,但在别人看来,感官就完全不一样了。

之前应善的傻,他们认为是真傻。

而当萧凡传音,应善念出那几句诗词之后,应善的傻在他们看来,就是一种内敛,一种低调的内涵。

两者完全是不同的,天与地之间的差别。

黄清芙偷偷看应善的时候,脸颊微红,漂亮的眸子里泛着奇异的色彩,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与黄清芙一样的,还有其他几个女孩,面若桃花,想来是芳心怦乱,情不自禁的就想让应善出轨。

崔明月心里既喜又忧。

她很清楚,自己的男人是不可能作出这些诗词的,必然是萧前辈偷偷传音,才让自己的男人技压群雄,转变了众人对他的态度。

忧的是,在场好些女孩都盯着应善看,看那模样,怕是恨不得从自己身边将应善抢走,变成她们的男人。

“这个憨子!”崔明月这么一想,就心里暗生闷气,觉得还不如让应善一怂到底,被人笑话都没关系,总好过招蜂引蝶。

叶倩青的脸色变得有些苍白,她绞尽脑汁的想要做出比应善更好的诗词,从而证明自己才貌无双。

可是,即便是将肚子里的墨汁都倒出来,叶倩青也想是没有任何办法。

诗词歌赋,说的是意境。

应善的诗,已经将意境提升到了一种极致,虽然只是一方面,但却是难以突破的。

不仅仅是叶倩青,在场所有的青年才俊,才子佳人,短时间内也都想不出更好的诗词来压倒应善。

所谓佳句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华夏文明,乃是东方人类的起源之地,历经五千年风雨飘摇,文人才子如天上繁星,闪耀在每一个时代。

他们的寿命或许很短,他们或许是一介布衣,不会武学,甚至一生凄苦,但他们遗留下来的这些宝贵文化和知识,即便是再过五千年,依旧不会被人们遗忘!

这些人流传至今,依旧脍炙人口的诗词,又哪里是这些年轻人可以比拟的?

黑暗大陆纵然存在万万年之久,但都极力发展科技、武道等,在诗词歌赋这一方面,还是有所欠缺。

全场都处于一种震撼当中,窃窃私语者众,大声喧哗者却一个都没有。

有书法惊人者,当下展开雪白宣纸,挥毫泼墨,将应善念出的那些诗词全都写了下来。

句美,字也美,众人看去,如同泛着金光,令人心头不禁涌现激动。

轰!

猛然间,一道淡淡光芒绽放。

从头到尾端坐在自己座位前,不曾说过半句话的一个黑衣青年,猛的闭上眼睛,他的身上荡开强大的气息,进行着某种蜕变与升华。

“突破!”

众人大惊。

武者的突破,无迹可寻,每个人的突破方式都不一样。

有的人喝醉了就突破了,有的人钓鱼就突破了,有的人吃东西吃着吃着就突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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