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四章 想跑(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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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不断响起的狙击枪声证实了史密斯的猜想。毒牙被对方的狙击手缠住了,似乎根本无暇顾及到这里。

出现在这里的,究竟是一伙什么人?史密斯忍不住的抽了抽嘴角,且不说骑摩托车的头盔男子那一手惊艳的飞刀绝技,仅仅只是远处和毒牙打的不可开交的狙击手,放在美国的雇佣兵界,都算得上是王牌狙击手。

史密斯非常清楚毒牙这个人的实力有多么的恐怖。毒牙还有一个外号,叫做三枪,并不是说他只有三把枪,而是说他解决敌人最多不会超过三次枪响。这些年,在狼群的大大小小的战斗中,他们遇到过许多厉害的狙击手敌人,而这些狙击手敌人几乎绝大部分都是由毒牙一个人来解决的,毒牙的三枪惯例从未被打破过。

而眼下,远处两名缠斗的狙击手,早已交手超过三次以上。到现在为止还未分出胜负,可见两人的确是棋逢对手,旗鼓相当。

史密斯不禁有些纳闷了,既然对方的队伍里有如此厉害的人,为何一开始不出现,非要等到自己的同伴被杀得差不多了才出现?

轰------轰!

摩托车的轰隆声再次将史密斯从思绪中拉了回来。

刷!

哈雷摩托车的排气管中喷出一团蓝色火焰之后,头盔男子一只手臂夹着身体瘫软的凌云,一手狂拧着油门,风驰电掣般的冲向围墙缺口。

“想跑?没那么容易。”秦灏沉喝一声,双脚猛的点地,整个人化作一团黑色的光影,从树影下激射而出。

史密斯看了一眼首领秦灏那超出人类极限的奔跑速度,忍不住的抽了抽眼角。虽然他早知道秦灏有着变态一般的战斗力,不然的话,狼群雇佣兵团里的队员高手云集,怎么可能会臣服于一个不满二十岁的年轻人,但再一次亲眼目睹自己首领施展出来的骇人本事,心中止不住的翻起一阵又一阵的骇然大浪。

嗖!

整个人化作一道闪电的秦灏,右手一翻,那把寒光闪闪的疯狗匕首便出现在他的手心,只见他双眼精芒闪动,猛地扬起右手。

疯狗匕首划破空气,呼啸的朝着头盔男子的后背要害处射去。

摩托车的速度很快,但却快不过秦灏的飞刀速度。

眨眼之间,疯狗匕首便追了上来。眼看的就要没入头盔男子的后背,刺穿背包骨肉扎入心脏。

呲!

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头盔男子猛地一侧身,竟然避开了疯狗匕首的致命一击。但,锋利的匕首却仍是划伤他的左手上臂,带出一捧四溅的血雾,而后一头钉进前方的围墙中。

叮!

血迹斑斑的疯狗匕首亦是刀身完全没入,只露出一个刀柄。可见秦灏的力道,也是非同小可。

哒哒哒哒-----

这时,一直在庭院中打转的奔驰房车里,不知道何时伸出了一支黑漆漆的枪管,朝着秦灏这边一阵疯狂的扫射,同时加速的跟在摩托车后面,也向围墙缺口处狂奔去。

密集的子弹雨扑面而来,秦灏不敢托大,脚尖点地几个疾跃之后,堪堪的避开了所有的子弹。

但同时,摩托车和奔驰房车却已完全使出围墙,朝着远方疾驰而去。

“首领,你没事吧。我马上开车去追。”史密斯有点后悔没把枪带着身上,不然的话,刚才也不至于如此狼狈。

“不用了!”秦灏拍了怕身上的灰尘,看了一眼渐渐消失在黑夜里的两辆车,又望了望远处狙击枪声越来越稀松的地方,眯着眼,嘴角微微上翘的自言自语道:“看来,这趟回来,会越来越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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