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二章 炸药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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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历史上,唐朝后来科举考试的时候就是归吏部管的,主考官是吏部员外郎,官职不大。因为各部的长官是尚书,副长官是侍郎,各部下边分四个司,司的长官是郎中,副长官就是这个员外郎。别看是吏部下边一个司的副司长,可是比照后世的官级来说也就是一个处级干部而已。

这样一个低级官员主持这么重要的选官考试,那压力是很大的,很多的事情他是没有办法做决定的,而且本身他也缺少权威,随便某个比他大点的官员都可能迫使他篡改科举成绩。

说科举考试的成绩哪里那么容易篡改,这是大家不了解唐朝的考试情况。后来的宋朝,以及元明清都是实行的糊名制,就是把考生的姓名,籍贯什么都用纸糊上的,但是在唐朝的时候,科举考试是不糊名的,就是说不管是主考官,还是阅卷的官员,亦或者是各级能看到考卷的人吧,反正大家都能看到这个卷子的主人是谁。

这就给篡改成绩留下了大大的机会,只要有人收买或者逼迫,就可以让主考官,阅卷官员随意的改变分数,可以给考的不好的考生打高分,也可以给考的很好的考生打低分,而且是可以按照考生的名字来选择,这里边的可操作性太大了,完全影响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

当然这一点武元庆在和李世民说的时候,已经说了糊名制的好处,李世民也规定了各级考试要糊名。

但是主管考试的部门和主考官的人选李世民却没有听武元庆的。

当时武元庆还特意和他说,因为吏部本身就是主管官员考核升迁的部门,权利已经很大了,如果说最基本的官员选拔也控制在吏部手里的话,那吏部的权利就更大了,甚至会威胁到正常的官员选拔任命上。因为如果这样的话,吏部要是不喜欢一个考生,那么这个考生连被选拔的机会都没有,更别说成为官员后的升迁了。

而把吏部和科举考试分开,就会相对的独立,也能避免官员的选拔,考核,升迁全部归到吏部,让吏部一言而决。

武元庆给出的办法是按照后来的科举考试选用主考官的方法来的。

就是把科举考试归属于礼部管辖,主考官的人选也定为礼部侍郎,而且这个礼部侍郎还不是指的礼部原有的侍郎,而是临时任命,就是说主持科举考试的这段时间他是礼部侍郎,考完了以后就不在任命这个职位了,他也不对礼部的掌管负责,而是向众位宰相负责,有问题也是和众位宰相以及皇帝说。而一般来说,这样被临时任命为礼部侍郎,主持考试的官员最后都会升官,更进一步。相当于是给皇帝看重的预备提拔的官员一个镀金的机会。

而这样做呢,科举考试归礼部管,而主持考试的主考官则和礼部没什么关系。也就能让这个主考官和礼部也形成相对的独立性,不至于让礼部的权利过于增大。

如此一来,主考官和礼部进行了分割,礼部主管的科举考试又和吏部进行了分割,权利也就进行了分割。

主考官决定选拔什么人,或者不选拔什么人做官,而礼部呢又掌管着科举考试,最后礼部把选拔的官员报给吏部,再由吏部来决定这些选拔出来的官员的升迁任命。

主考官和礼部有的是选不选这个人做官的权利,而吏部拥有的则是重不重用这个人的权利。

这样的分权不光是因为现在的吏部尚书是自己的老爹,所以要避讳专权,主要还是因为武元庆觉得这样分权非常先进合理,也是非常有必要的,非常为皇帝和以后的那些吏部尚书考虑的。

可也不知道李世民是怎么考虑的,武元庆都说的那么清楚了,他还是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吏部,交给了武士彠。

不管李世民怎么考虑吧,既然已经把科举考试的归属权交到了吏部手里,任命了武士彠当主考官,武元庆也只能是想办法帮便宜老爹把这个事情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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