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零七章 诸王分地(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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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李谅祚的意思,将宗主国和诸侯国之间形成了相互的制约,当然在这里面看似宗主国的权利是很大的,但是其实你可以仔细想想,如果七大诸侯国有四个觉得宗主国不咋地,那可是可以以清君侧的名义起兵造反的,而且诸侯王看似掌握着行政权,可是官员的任命和调任都不在诸侯王的手中;你既然管不了当官的,那当官的还能听你的吗?

不过诸侯王的确是有军权,可是光有军权也不行啊!军队可是要吃饭发军饷的,而财权还不在诸侯王的手中,诸侯王不能自己收税,没有税收也就没有了经济来源;但是宗主国的皇帝敢不给诸侯王的军队发军饷吗?不敢不发啊!那可是一群当兵的,要是不让他们吃饭,不给他们发军饷那可是会武力解决的;因此李谅祚利用两者之间的关系,使得宗主国和诸侯国之间形成了相互的制约。

但是有人说了宗主国不是可以在诸侯国内驻扎军队嘛!他要是敢造反就灭了他;李谅祚下面的话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李谅祚继续对众人说道:“朕下面要说的是各诸侯国的军队问题,和宗主国在诸侯国的驻军问题;七大诸侯国兵力加在一起是宗主国的一倍半(15倍)七大诸侯国各国兵力二十万,宗主国的总兵力为九十一万;

朕之前说了宗主国有权在诸侯国驻军,而军费由诸侯国承担,但是诸侯国没有收取赋税的权利,因此各诸侯国需要在二十万正规军的军费当中拿出一部分军饷来养活宗主国在诸侯国的驻军,宗主国在诸侯国的驻军不得超过诸侯国总兵力的五分之一;

而且朕还会在七大诸侯国下面设立一些小的诸侯国,这个诸侯国归皇帝和当地的诸侯王一同管辖,小的诸侯国只有郡王级别的可以拥有军队,每个郡王的军队不得超过三万人,其军饷由宗主国和大诸侯国共同承担,一旦发生战事郡王所下辖的军队,应交由当地的诸侯王统帅……”

李谅祚的这一招真是绝了,李谅祚明白只要给他们军队,他的这些儿子们那个不是盯着皇位早晚会打起来,但是李谅祚就是用军队让他们之间相互形成制约,首先大诸侯王有独立领兵的权利,但是却没有军饷的来源,同时皇帝掌握着军饷,又可以在大诸侯王的封地驻军防止大诸侯王造反,而大诸侯王又可以联合起来一起清君侧。

而小诸侯王的军队需要由皇帝和大诸侯王统一拨军饷,如果小诸侯王听大诸侯王的皇帝肯定不会给钱的,但是如果听皇帝的大诸侯王又不会给钱,但是一旦打起仗来小诸侯王需要听大诸侯王,但是那些跟皇帝关系好的小诸侯王指定不停啊!这就等于使得皇帝在大诸侯王封地内的驻军增加了,使得大诸侯王不敢轻易的造反。

李谅祚扫视了一眼继续说道:“这宗主国和诸侯国之间的关系都听明白了吧!下面朕说说皇位继承人和七大诸侯王继承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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