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九章 猜测(1 / 2)
这个事实令冷若雪异常的郁闷。
找了好些天了,本体连点影子都没有看到,好不容易确认了个分身,却还不动能它这不等于是只能看着眼前美食而无法下口吗当然,血樱花肯定不会是什么美食,但同样不能动手就是了。
姐姐,咱们先离开这里吧青爵很理解姐姐的心情,可是,现在真不是动这分身的好时机,若被雾涟发现,警惕起来,别说继续寻找本体了,只怕呆在神主的机会都要被剥压了。
呃咱们就这么走了吗这可是那女人的分身啊听了青爵的话,敖杰也有些舍不得的道。
不走还能怎么样难不成你还想毁了这分身龙叔轻挑眉梢,淡淡的道,其实他心里也憋屈,可是,没办法,这分身动不得,否则,雾涟势必会赶过来,而他们来神主府的主要目的是寻找她的本体,并非分身。
我到是想啊敖杰非常诚实的道,雾涟分身和本体的实力差很多,如果毁掉了她的一个分身,对雾涟的整体实力也会有影响,到时对付起雾涟也会相对容易些,而这样实力的分身,修炼起来肯定不容易,若是损失了一个,那女人还不得肉疼死他坏坏的暗忖着。
而他不知道的是,雾涟已经损失了一个分身了。
雾涟本体和分身在内共三个身体,当初她在分身修炼的时候,将自身全部的实力分成了三份,两个分身分别拥有她全部实力的百分之三十,本体占了百分之四十,而这么多年过去了,三个身体又各自修炼,所以,她原本转给分身的实力早就修炼回来了,两个分身也已经各自拥有了神尊级的修为,实力只比本体稍差一筹,因此,损失任何一个分身,对于雾涟来说都是无法承受的。
要知道,她的两个分身可是既可以独立存在,又能够同她合为一体的,而做为独立个体存在的分身,都已经拥有了神尊的实力,一但合三为一,那么她的实力必定会超越神尊,所以,这也是敖杰想要消灭她这个分身的主要原因。
但现在的时机确实不对,因此,敖杰也只能想想。
带着遗憾,青爵带着众人迅速离开了这间地下密室,否则,呆得越久,他们会越郁闷,而走前,冷若雪仍然不动声色的往血池中投放了点小礼物给雾涟,不过,这次投放的小东西却和前面的有所不同。
很快,他们来到了另一处地下密室外,这里也是轩翼告诉他们雾涟藏身之所的最后一个地方。
耐心的等到侍卫进行换岗交接,青爵带着众人溜了进去。
不过,令他们失望的是,这里的花也是一个假分身。
冷若雪带着怒气,往血池中投的东西就有些多了,而青爵见了,额上则情不自禁的挂满了黑线,他知道,姐姐怒了,可是,却又无处发泄,所以,只好拿这假分身出气,但幸好姐姐还有理智,投放的东西不会那么快见效,不过,一但那些东西发挥了作用,到时雾涟肯定会手忙脚乱。
找完了轩翼提供的几个地方,雾涟本体的下落依然成迷,几人商量后,决定先离开神主府,好好休整下,然后,在决定下面的行动。
这样决定完,青爵就带着冷若雪等人悄无声息的离开了神主府。
而一直用神识监视着那间密室的雾涟,见这么多天了,对方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露出来,不禁怀疑起自己是不是弄错了。
可是,她并不认为自己会感应错,那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百思不得其解之下,她暂时收回了神识,不在继续盯着那里,反正,除非那些陌生人的气息不在出现,否则,只要他们一有动作,自己必定会发觉。
冷若雪几人回了客店后,直接出现在房间中。
龙叔敖杰和冷若雪都有些郁闷,妖孽见他们如此,只好笑着安慰道:那几处地方都检查完了,这个结果很不错了,雾涟的本体毕竟不是那么容易就会被我们发现的。
嗯龙叔听了,赞同的点点头。
唉我只是有些遗憾,若是能除掉她那本体就好了。敖杰还惦记着这事呢
我也想啊可是,若再除掉了她一个本体,我们恐怕就要被整个神界通辑了,因为她绝对会疯掉的。龙叔淡然道。
呃什么叫再敖杰听到这个再字,立即警觉的问道。
在秘境的时候,我们曾经杀死过一朵血樱花,我估计那也应该是她的分身之一。龙叔猜测道,因为那朵血樱花的实力就很强,绝对不是她那些假分身所能比的,不过,那朵花后来死在了雪儿的火焰之下。
啊有这样的事我怎么一点风声都没有听到敖杰听完龙叔所言,有些不解的问道,按理说,雾涟损失了一个分身,应该非常暴怒才是,可是,他却一点风吹草动都没有察觉到,这太不可思议了吧
怎么没有风声,雾涟派黑衣人已经找上门了,不过,我想她之所以没有专门针对我们,主要是不能确定到底是谁杀死了她的分身,毕竟,当时了解实情的人都不会说出去,而她安排在秘境的黑衣人也都死的差不多了,否则,她岂会一直按兵不动龙叔分析道,不过,他却不认为雾涟一直按兵不动是什么好事,因为这意味着,雾涟非常能隐忍,这样的人绝对不好对付。
龙叔错了,雾涟之所以一直按兵不动,并非是因为不知道谁杀了她的分身,而是怕天地规则的惩罚。作为神界暂时的管理者,如果她对神界大开杀戒,天地规则不会放过她,否则,她恐怕早就对我们出手了,但现在有了天地规则的制约,她想对付我们就不能大张齐鼓,只能偷偷摸摸了。所以,在没有确定杀死她分身的真凶前,她不会轻易出手。妖孽淡笑着解释着。
还有这样的事那我们岂不是可以利用天地规则的漏洞联起手来对付她敖杰一听,双眸一亮,有些兴奋的道。
如果那样的话,那女人出手就算是自卫了。妖孽提醒道。
而龙叔听了敖杰的话,则一脸看白痴的表情看着他,并道:如果人人都可以对神主出手,而神主只能被动挨打,那样的神主让你来做,你愿意
他很清楚,天地规则不许神主对神界大开杀戒,并非是想保护神界中人的利益,而纯粹是为了神界的安定,但天地规则也不会硬性的限制某些事情的发生,否则,十多万年前的事情就不会上演了。
不过,雾涟显然是忌惮天地规则的,否则,也不会一直隐忍着。
而这对于现在的他们来说,绝对算是好事,至少,给了雪儿提升实力的机会。
事实上,龙叔的想法很正确。
天地规则本就是为了天地间的安定而存在的,但天地规则同时也奉行优胜劣态的自然法则,所以,神界中人可以时有矛盾,甚至可以互相厮杀,但神主却不能却易对神人出手,毕竟,神主的实力早已超越了神尊,神主又是神界的主人,若神主想对神界中人出手,只须一个念头即可,因此,天地规则在这方面对神主是有限制的
那就是必须有合理的理由,否则,神主出手就要受到天地规则的惩罚,至于轻重,则只能看出手的程度了。
否则,雾涟也不会培养了一批黑衣人的死士,但凡见不得光的事情,雾涟基本上都是派他们去做的,而在天地规则的认知中,那些人并非神主府之人,自然不是属于雾涟的,所以,这也算是天地规则的一个小漏洞吧
而幸好那些人在神界并非无敌,否则,神界可就要生灵涂炭了。
但有两种情况,雾涟是可以出手的。
那就是有神人发动叛乱或者不尊重神主,渺视神主的威严,主动挑衅神主,但凡有此种情况出现,神主都可以出手将其抹杀。毕竟神主的尊严不容亵渎。
反之,如果神主被神人所杀,天地规则同样会袖手旁观,因为它奉行的是强者为尊优胜劣态的自然法则。
其实,雾涟已经清楚,是冷若雪等人毁掉了她辛苦建立的秘境,杀掉了她的分身,不过,因为她那秘境见不得光,所以,她只能暂时吃下这个哑巴亏,让冷若雪等人在逍遥些日子,但一有机会,她必定不会放过那些曾经参与过的人,而现在,她对冷若雪绝对恨得牙痒痒的,毕竟,她听黑一说过,冷若雪的火焰很厉害,那些火焰,也正是她最大的克星,因此,她很不希望冷若雪存在于神界。
不过,现在她还不清楚冷若雪是御的徒弟,否则,只怕会更加容不下冷若雪了。
但冷若雪现在也没打算出现在她面前,而这次,绝对是迫不得已,谁让师兄需要雾涟本体的花瓣呢
看到敖杰听了龙叔的话,脸垮了下来,冷若雪轻叹了口气才道:敖叔,我很理解你想要除掉雾涟的心情,不过,那女人并不好对付,所以,我们必须重长计议,而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雾涟的本体,然后,偷到她的花瓣。
是的冷若雪打算用偷的,毕竟,他们双方现在实力相差悬殊,此时对雾涟出手非常不现实,而且,雾涟貌似还有不少的盟友,万一到时那些人或兽联合起来,他们根本没有胜算。不过,如何在不惊动雾涟的情况下偷到她本体的花瓣,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那女人的警惕性太高了,想到这里,她有些头疼了。
找到她的本体谈何容易啊不过,我有些想不明白,我们都找到她的分身了,怎么却没见到她本体的影儿呢轩翼那家伙在神主府住了那么多年,这几个地方应该是非常有把握的,可是,除了发现了雾涟一个分身外,我们一无所获。
发现了她一个真正的分身,怎么能是一无所获至于她的本体,找不到我觉得也是正常的,毕竟,那是她身体最重要的部分,她不会轻易让人发现的。妖孽笑着道,植物的本体对于植物类的修炼者来说可是至关重要的,毕竟,只要本体不灭,那么无论雾涟受了多重的伤,都早晚有复原的一天,可是,一但本体被毁,她又受伤,想要复原可就不容易了,甚至,还有殒落的危险。
本体的存在,才使得雾涟的生命永不殒落,这正是植物的特性之一。
而冷若雪也想到了这一点,所以,她直接联络起镯子中的那些可爱的小家伙,想问问他们对于自己本体的看法。
姐姐,本体对我们植物非常重要,只要本体不死,无论我们受了多重的伤,我们都不会死,大不了从头修炼就是了所以,我们都会把本体好好藏起来,藏在别人不会发现的地方。小火参率先道,不过,对于他的话,冷若雪却是半信半疑,因为若是她没记错的话,这小家伙的本体可没有藏在别人无法发现的地方。
姐姐,那是因为有小火的存在,所以,我才不怕的,那些坏人谁敢打我的主意,小火会咬死他们滴感觉到了冷若雪的心思,小火参连忙解释道,可爱的小脸蛋上还带着一抹委屈。
呵呵,也是冷若雪有些尴尬的笑着道,她怎么忘了,这些小家伙有多敏感,她心里的想法根本瞒不过他们。
不过姐姐,虽然我有伴生兽,可是一但遇到实力深不可测的强者,我也只能任其宰割了,毕竟,我还太弱小了,没办法将自己的本体藏好而等我长大,要好多年小火参突然情绪低落了起来,并幽幽的道。
像他们这样的天材地宝,都是天地的宠儿,但他们修炼起来也异常的困难,在加上他们药用价值极高,全身上下都是宝,所以,很多同类根本没有机会产生灵识,就被人类或兽兽给发现吃掉了,而这也是他们天材地宝最大的悲哀,不过,幸好他遇到了姐姐,所以,虽然想到其它同类的时候,他情绪不高,可想到姐姐的关爱,他的心情又好转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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