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王子要比白马重要(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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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眼前的大叔被说得哑口无言,箫晓也有些不忍,毕竟自己以后的吃穿花住还要依靠此男,最起码的面子还是要留的。

“别愣着了,带本姑娘吃饭去!都饿一天了。”箫晓翻身上车,催促道。

“肯德基还是麦当劳?”在叶风印象中,国内的年轻女孩都热衷那些垃圾食品,却忘记了中国才是美食的发源地。

“都不是,我给你指路,你带我去!”箫晓接过叶风递过来的头盔回答道。

叶风有些好奇,这丫头不会是想吃什么五星大酒店的招牌菜吧,自己兜里那点钱恐怕还不够茶钱呢。

“箫大小姐,太贵的地方我可请不起啊!”

“放心吧,绝对不会吃穷你的。”箫晓戴上头盔,一拍叶风的肩膀,“大叔,开拔!”

叶风启动摩托车,一骑两人飞驰而去。只留下那些路人,议论着是哪位高干子弟,泡妞都泡得如此潇洒。

……

叶风实在无法想象,箫晓那小肚子怎么会装得下两碗拉面。此时却仍然和一碗皮蛋瘦肉粥搏斗。

“我家老头一个月前还叫嚣着不许我恋爱,昨天却非要给我介绍对象,要是大叔你这样的我也就忍了,可照片上那小子完全就是只猪嘛!”箫晓喝着粥还不忘诉苦,老爸确实是太气人了。

叶风笑吟吟地看着吃得一塌糊涂的女孩,静静地听着她发泄心中的不满。

“我爸还说那小子是什么哈佛的高材生,一年才回来一次,要我抓住机会。大叔,你是不知道,他那眼睛,那鼻子,那嘴,到现在想起来都觉得恶心,算了,算了,不说了,弄得我都没胃口了!”

没胃口?你要没胃口,恐怕全人类都吃不下饭了。叶风苦笑,本来一人一碗的拉面全到了那丫头的肚里。

“好了,先吃这么多吧!书上说七分饱最好。”箫晓拍拍小肚子,满意道,这顿饭绝对是有史以来吃得最爽的一次。

“大叔,咱回家吧!我看看你那窝怎么样。”

叶风只能无奈地付掉饭钱,开车带上箫晓杀向自己所住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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