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三章 乐乐(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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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惜凤并没不想太过隆重,在角落之中随便找了个桌子,点上两杯咖啡,吩咐一直陪伴在侧的此处主管去忙自己地工作。

直至咖啡摆上,服务员退下。段冰才扫视了下周围,确定没有其他人能够听到他们谈话时,沉沉吸气之后,正色道:“你难道不想知道是什么女人抢走了叶风吗?”

虽有此问,可她地本意并不是为了帮助何惜凤夺回叶风的感情归属权。在最初看出何惜凤似乎是对自己最厌恶的男人有意思时,她就想极力拆散这两人。现在的结果其实正是她早先期待的。

然而,人总是贪婪的。

一个目标实现之后,往往是伴随着一个更难实现地目标建立。段冰之所以不遗余力地去揭发叶风与那个女人地事情就是要彻底毁掉青年在何惜凤心中的形象,如果何惜凤能炒了那家伙地鱿鱼就再好不过了。她真想看着某个下岗职工落魄到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的景象,当然这已经达到了幻想的阶段,实现概率几近为零。

“我已经见过那个女人了,她叫冷月,至少目前在我看来,她是个不错的女该,和叶风算得上是郎才女貌。而且,她们很早就认识,或许还是同学,这段恋情是由来已久的,并不存在你想象中那种第三者的情况,准确地说,如果我介入这段感情的话,我才是真真正正地第三者。”

何惜凤小口抿着咖啡,这种苦涩的味道就如她说这番话时的心情一般。

此番回答却是出乎段冰的预料,其实到现在她也不知道李丹口中的那个女人到底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子。唯一清楚的便是其居住小区的名字。当然这也是与李丹聊天时刻意记下来的。

“好了,还是说说你吧?老大不小了,是不是也应该好好物色个男朋友了?如果你有男朋友,那这次受伤也用不到我天天跑去照顾了。”何惜凤适时地转到对方身上,抑制着心中的一抹哀怨,尽量装作如无其事,她是个内敛的女人,喜欢把心事装在心底,即便是最好的朋友,也有许多是不能一起分享的。

“我才不要男朋友!”段冰随口豪迈道,转瞬之间眼中却是写上无奈,盖因回家刚两日,就已经有数人上门“提亲”,而其后一段时间父母亦是为她安排几次见面,即为“相亲”。

就像某种商品,如果品质优良,往往会被一扫而空,几乎不会剩余。只能不太好卖的东西才会到了极力推销阶段,而在段冰看来,现在的自己在父母眼中就属于那种极不好卖的积压品,恨不得马上找个买家廉价处理掉。可惜的是,感情不比买卖。在耐着性子见了两个所谓青年才俊,名门之后后,段冰便再也不抱任何希望。说不上是厌烦,就是见到那些男人时,没有任何感觉,就如走到大街上,不小心踩到别人或者被别人踩到,一声“对不起”之后就可以分道扬镳,根本没有任何耗下去的理由和需要。

“家里又在催了吧?”相处这么久,何惜凤当然知道那位位高权重的段伯伯以及段伯母在女儿婚姻问题上的态度。不由苦苦一笑,道:“在这一点上,我比幸福多了。即便我终生不嫁,也没有人来催我。”曾几何时,一年都见不了几次面哥哥最关心的便是自己的归宿,每次见面最先说到的话题总是交没交男朋友,每当那种时候,何惜凤总是有些不耐烦的撇开话题,可如今却再也没有了那种机会。

段冰不成想勾起了好朋友的伤心事,面色同样阴霾下来,半晌之后才道:“这次你来首都见过乐乐和嫂子了吗?”

她口中的乐乐便是何建国的儿子,而嫂子就是何建国的妻子,准确地说是前妻。

“这两天我一直忙着俱乐部的事情,根本没有抽出时间,如果明天你有时间的话,你陪我去吧!乐乐可能也就听你的话了。”或许是父母离异,无暇照顾的原因,自己那个侄子从小便是种叛逆的性格,打架逃课样样俱全,也只有拳脚功夫了得的段冰能镇得住他,当然,崇尚“暴力”的乐乐对段冰是崇拜多于惧怕。

段冰欣然应允。某些时候,她还是觉得暴力点的小男孩更让人觉得亲切。算起来,已是两年多没见了,乐乐也该是十六七岁大男孩了,不知道其性格是否有了改变,或许,已然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了。

殊不知,在城南分局的拘留室内,脸上带血的半大小子正一脸愤慨地盯着身前的中年警察。<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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