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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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我</p>

就带走我的一切</p>

剥夺了我今生的笑容</p>

收容了雨水和泪水的混合物</p>

一切无可挽回,只是祈求</p>

能否来个诀别的拥抱</p>

你的笑容</p>

你的柔情</p>

铭刻我心中</p>

寄痴心风雨里</p>

情深永传飘世空</p>

葛兰读后更是儿女情前世帐你的笑活着怎么忘;美人泪断人肠这能取人性命;诀别诗两三行写在三月春雨的路上;若还能打着伞走在你的身旁可谁来为我黄泉路上唱;若我能死在你身旁也不枉来人世走这趟。</p>

那卓玛身处世外桃源,有许多仙招。她建议:我俩逃往哥伦比亚。那里鲜花与毒品并存,可卡因与咖啡齐名!葛兰说:"是啊!那里是美丽却令人心惊的城市,在哥伦比亚贩毒集团中,最"显赫"的要数麦德林集团,它的头子埃斯科瓦尔是全世界最有钱的人物之一。这个举世闻名的大从嚣张一时到坐监、越狱直至最后被击毙,都是一幕幕血腥的场面。那正是我们隐居的地方。债主还不敢过去抓我们。正好来个乱中取胜。"事不宜迟,俩个人收拾东西,在夜幕的掩护下逃到了哥伦比亚首都圣菲波哥大。</p>

"一座多么宁静而具有西班牙建筑风格的美丽城市,气候宜人,四季如春。!"葛兰兴奋地说。"鳞次栉比的楼房依山而建,到处是绿树常青、繁花似锦,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哪来的血雨和腥风,看来那些文化人要故意写出些吸人眼球的东西来,方可收笔。"可这种美好的印象和愉快的心情没有持续多久,就被接踵而来的某某大法官被暗杀了、某某前总统的女儿被绑架了等恐怖消息破坏了。</p>

俩人决定,往密林深处逃窜。葛兰想:那是一段没有方向和危险的旅行,毒虫猛兽、蚊虫叮咬,山高水急,路远坑深。好在卓玛有一身功夫。就在俩人慌不择路时,他们无意间走进了小说《百年孤独》里失踪的马孔多镇。</p>

俩人挺高兴,在镇里租了一间房子。主人将正房腾出来,一家人住进了厢房。日子过得很快,俩人与邻居们都混熟了,他俩听邻居说起了房子的主人布恩迪亚:布恩迪亚是延续百年的家族,第七代继承人是长猪尾巴的男孩,他被一群蚂蚁围攻并被吃掉。</p>

说着无心,听者有意。这个离奇的身世让葛兰几天都睡不好觉。我从开蚂蚁公司起家,又以蚂蚁传销法获得成功,最后又落得个逃亡海外,又以蚂蚁法在海外扩张,如今却躲进到了蚁穴。他开始惶恐不安了,害怕自己被蚂蚁吃掉。而且一听到邻居说布恩迪亚长猪尾巴的男孩,就像是说自己。有时自己真就是布恩迪亚了。以致见谁都不说话,孤独万分。</p>

卓玛发觉后,思考在三,决定请写《百年孤独》小说的炙手可热的世界级作家马尔克斯,来治疗葛兰的孤独抑郁症。</p>

马尔克斯见到卓玛后神智恍惚,一往情深。这改不了作家浪漫的本质,和善于联想的花心。</p>

卓玛说什么他就作什么。他满口答应,马上就跟着卓玛来了。他一走进房子,就热情的和葛兰拥抱。宾主落座后,马尔克斯眼珠总是离不开卓玛,像个馋猫似的。他见葛兰一言不发。便说:"兄弟,我写《百年孤独》的故事发生在并不是虚构的马孔多镇,现在可好你亲身体验了布恩蒂亚家族百年七代的兴衰、荣辱、爱恨、福祸和人性中根深蒂固的孤独。"</p>

葛兰一惊,怎么七代,上六代怎么回事,我得问个明白?葛兰说:"作家先生,请你给我介绍一下我祖上的情况,越详细越好。"</p>

马尔克斯一听,这小子可病得不轻。那我就表露一下我高超的创作水平。马尔克斯说:"布恩迪亚是西班牙人的后裔,他与乌苏拉新婚时,由于害怕像姨母与叔父结婚那样生出长尾巴的孩子来,于是乌苏拉每夜都会穿上特制的紧身衣,拒绝与他同房。后来他因此而遭邻居阿吉拉尔的耻笑。他有一次愤怒的失去控制而失手杀死了阿吉拉尔。从此,死者的鬼魂经常出现在他眼前,鬼魂那痛苦而凄凉的眼神,使他日夜不得安宁。于是他们只好离开村子,外出谋安身之所。他们跋涉了两年多,由此受到梦的启示,他们来到一片滩地上,定居下来,结果是原村子的坟地。后来又有许多人迁移至此,这地方被命名为马孔多。布恩迪亚家族在马孔多的百年兴废史由此开始了。"</p>

葛兰说:"就在我们的后山墙外面?"</p>

马尔克斯说:"对,实际上就在那,你站在后墙上都能瞧着。布恩迪亚是个富于创造精神的人,他从吉卜赛人那里看到磁铁,便想用它来开采金子。看到放大镜可以聚焦太阳光,便试图因此研制一种威力无比的武器。他通过吉普赛人送给他的航海用的观像仪和六分仪,便通过实验认识到了地球像橙子。他不满于自己所在的贫穷而落后的村落生活,他决心要开辟一条道路,把马孔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他带一帮人披荆斩棘干了两个多星期,却以失败告终。后来他又研究炼金术,整日沉迷不休。由于他的精神世界与马孔多狭隘的现实格格不入,他陷入孤独的天井中,以致于精神失常,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乌苏拉成为家里的顶梁柱,她活了115至10岁。</p>

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二代有两男一女。老大何塞是在来马孔多的路上出生的。他在那里长大,和一个叫皮拉的女人私通,有了孩子。他十分害怕,后来与家里的养女蕾蓓卡结婚。但他一直对人们怀着戒心,渴望浪迹天涯。后来,他果然随吉卜赛人出走,等他年老归家,和父亲一样对炼金术痴迷不已,每日炼金子作小金鱼,一直到死。他们的妹妹阿马兰塔爱上了意大利技师,后又与侄子***爱情的不如意使她终日把自己关在房中缝制殓衣,孤独万状。</p>

布恩迪亚家族的第六代是私生子。他出生后一直在孤独中长大。他唯一的嗜好是躲在吉卜赛人梅尔加德斯的房间里研究各种神秘的书籍和手稿。他甚至能与死去多年的老吉卜赛人对话,并受到指示学习梵文。他一直对周围的世界既不关心也不过问,但对中世纪的学问却了如指掌。自从姨母回乡之后,他不知不觉地对她产生了难以克制的恋情,两人发生了**关系,但他们认为,尽管他们受到孤独与爱情的折磨,但他们毕竟是人世间唯一最幸福的人。后来姨母生下了一个健壮的男孩,"他是百年里诞生的布恩迪亚当中惟一由于爱情而受胎的婴儿。"然而,他身上竟长着一条猪尾巴。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就是这延续百年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被一群蚂蚁围攻并被吃掉。"</p>

葛兰字字有味的听着。而到这被蚂蚁吃掉的一段。他大喊一声:"别讲了。"</p>

马尔克斯被吓得一哆嗦。</p>

他赶紧小声的说:"布恩迪亚的第六代终于破译出了梅尔加德斯的手稿。</p>

葛兰缓缓地说:"怎么讲?"</p>

:手稿卷首的题辞是:"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p>

葛兰大声说:"不,没有被蚂蚁吃掉?我不是在吗?"</p>

卓玛在一旁难过的说:"白讲了,一点也没起作用。"</p>

马尔克斯到胸有成竹,他接着说:"我写这本书近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我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你现在这样正是我的作品让你发狂的效果。"</p>

卓玛生气的说:"他没有读《百年孤独》都这样,要是读过,就真的会疯的。"</p>

马尔克斯说:"我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是拉丁美洲历史文化的浓缩投影。我们思考造成马孔多镇百年孤独的原因,就是要从中寻找摆脱命运捉弄的正确途径。"</p>

葛兰心灵突然被极大的震撼了,他说:"先生能否赠我一本魔幻现实主义名著?"</p>

马尔克斯大喜,有人要拜读我的作品,那是我人生最快乐的事。他赶紧从挎包里拿出一本,还翻开首页签上自己的名字,恭敬地递给了葛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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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兰拿着书去村口的树底下阅读去了。</p>

屋里只剩下他跟卓玛两个人,那双方爱情的火焰已熊熊燃烧,俩人慢慢的走在面前,马尔多斯那只握着笔杆的手轻轻的穿过卓玛乌黑的秀发...</p>

几天后,葛兰找马尔多斯交谈。</p>

:马尔多斯先生,拜读完你的作品,感觉到它风格独特,既气势恢宏又奇幻诡丽。粗犷处寥寥数笔勾勒出数十年内战的血腥冷酷;细腻处描写热恋中情欲煎熬如慕如诉;奇诡处人间鬼界过去未来变幻莫测。轻灵厚重,兼而有之,应该说是魔幻现实主义最具代表性的作品,算得上是二十世纪现代文学中不容错过的精品。可以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p>

:葛先生言重了。从180年至上世纪末的70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出来了。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地亚家族和马孔多镇,而且渗入到了整个民族。所以《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我在对这块大陆上的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p>

葛兰沉默了,他开始写书了,他变得安分了,他深知一本好书就如同与高尚的人进行一次对话,他的心沉浸到了创作之中。他要写的书名叫《一个来自中国的情人》,他要将卓玛在拉美这一时期的素描勾画出来,并献给自己所爱的人,作一份永久的纪念。(未完待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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