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八十三章 这是一条好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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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对立的城市中,两队带着兵器的甲士之间,那少女在黑线上跳了起来,轻盈的像个舞者。

安争过去,一边笑一边不住的摆手示意:“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她年纪还比较小,不懂事,诸位大人不要介意。这么幼稚的事,当然只有小孩子才做的出来对不对。”

他拉了骆朵朵一下,骆朵朵嘿嘿笑着:“怎么会幼稚,你看线两边的大人们都很喜欢。”

这句话一出口,两边气势汹汹的甲士一起扭头。那个五大三粗一米九还要多的壮汉哼了一声:“开什么玩笑,我堂堂巡边副将,怎么会喜欢这么幼稚的东西。”

白甲那边,领队的将军哼了一声:“就是就是,小孩子玩的东西,没意思极了。”

两边的军人扭头走了,只是看起来队形已经不再整齐。有人吹着口哨,有人双手放在脑后,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笑。两边的队伍走出去几十米之后同时反应过来,带队的将军哼了一声喊道成什么样子,队伍赶紧整理好,恢复了那种肃然冷傲的气质,迈着大步,整齐的巡逻去了。

安争给了骆朵朵一个你应该受到惩罚的眼神,骆朵朵倒是一脸期待。

安争叹了口气,发现不远处有一座规模很大的酒楼,索性先吃了饭再回客栈休息,明天一早还要赶路。两个人要了几个精致的菜品,还点了一壶酒。骆朵朵从来没有喝过酒,以前看骆爷喝酒的时候偷偷闻过,光是闻闻味道她感觉自己就会飘起来。

正吃着,那个巡边副将从外面走进来,身上已经没了甲胄,穿着一身很普通的衣服。看到骆朵朵后楞了一下,骆朵朵朝他吐了吐舌头,那人哼了一声,一脸我才不认识你的表情。

“段爷。”

小伙计连忙跑过去:“今儿还是老样子?”

被称为段爷的大汉应了一声:“明儿不用我当值,可以加一壶酒。”

小伙计笑呵呵的点头:“咱们段爷真是一条好汉,以前没有从军的时候,一顿可以喝六七斤最烈的酒,从了军之后说扳住就能扳住。男人,就得如将军这样。”

段爷居然被他夸的有些脸红,笑了笑摆手:“赶紧滚蛋,饿的前胸贴后背了,再贫嘴我把你舌头揪出来。”

那小伙计一边开着玩笑一边往后走,眼神里有些让人不理解的释然和欣慰,还有一种满足。或许是因为累了,那段爷坐在那没一会儿就趴在桌子上睡着,还流口水。打呼的声音不大,可是很有节奏感。呼噜噜喂喂喂喂喂呼噜噜喂喂喂喂喂

坐在安争他们旁边吃饭的几个人看着段爷睡觉,也都在笑,眼神里也是那种和小伙计一样的释然欣慰,还有一种放松。

“想不到段爷变化这么大。”

其中一个人说道:“当初可是咱们方城郡城里最大的”

后面的话他没好意思说出来,不过显然不是什么好话。安争从他们的聊天之中断断续续的听了一些关于段爷的故事,才发现这个男人也算是个传奇人物了。

段爷是个孤儿,吃百家饭长大,可能是上天怜悯,虽然他从三岁开始就没了爹娘家人,靠着这家喂一口那家喂一口长大成人,可是身体一点儿也不亏,比别人家的孩子还咬强壮。七岁的时候就能将路边腿粗的柳树拔出来,十三岁就一个人在城外猎杀了一头低阶妖兽。要知道他不是修行者,没有人为他开悟,也没有人教他修行,他是天生神力。

到了十几岁之后,他开始受不得别人说他是野孩子,是孤儿。谁在背地里说他什么,他就找上门暴打一顿。一时之间,方城郡这半边谁都知道野孩子段伏龙是个惹不起的流氓地痞。可是他有个小本子,他不识字,就把自己小时候吃过饭,睡过觉的人家都画在本子上。他也没事做,整天就在自己生活的那几条街转悠。哪家若是被外边人欺负了,他第一个冲上去。

前些年城里最乱的时候,一群地痞流氓动辄聚集上百人,呼啸而来,趁着夜里打家劫舍。巡边的军方知道他们做的,可是这些家伙极狡猾,没有留下证据。十四岁的段伏龙早晨起来习惯性的溜达到陈婶家去喝粥,到了门口就闻到了一股子血腥味。冲进去看到陈婶被打死了,肚子上破了一个洞。而陈婶的女儿,才十六岁的烟花姐姐自己上吊死在了屋子里。

头天的时候,那群家伙看到烟花生的美貌就在大街上调戏过,结果被段伏龙遇到了,虽然他才十四岁但力大无穷,一个人打跑了六七个流氓。结果没有想到这群畜生当天夜里就来了,杀了陈婶,糟蹋了烟花姐姐,之后烟花自缢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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