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一章 杀人偿命(2 / 2)

加入书签

正宫真君此时反倒神情自然下来,最初他还有些焦急,此时完全没有这种感觉了,他觉得净水看事情比他看得透。</p>

他之前还在考虑如何维护诸多门派,交个朋友,不至于太过孤立,这样的心思占据了他的大半心胸,但现在想来,在场的有一个算一个,本来就是他们龙虎丹门的敌人,从他们的言语就能够知道他们一个个都不怀好意,巴不得看着他龙虎丹门栽跟头,在这些家伙面前,你表现和善,他们只会将你当成懦弱。</p>

拳头硬的人才有朋友,软绵绵的拳头换不来友谊,更换不来尊重,能够换来的只有嘲笑和轻视。这是个强者拥有一切的世界。</p>

正宫真君此时完全放松了,因为他根本就不去考虑龙虎丹门要和谁做朋友的事情了,被净水这么一搞,所有的人都是敌人!其实这也没什么大不了了,现在和过去情形没有什么变化。</p>

和女人斗嘴,本就是个吃亏的事情,因为女人说不过可以不讲理,可以撒泼,没人会责怪女人,因为大家都觉得女人就是这样的,若是一个男人说不过就不讲理,绝对会被戳破脊椎骨。</p>

所以净水一开口,四周的诸派门主就都闭嘴了,他们达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不要和净水斗嘴,沾不着便宜不说,这净水说话相当阴毒,比如大家出来混,都讲究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这丫头却一点风度没有,拳拳到肉,转往脸上打,还专门捏着别人的小尾巴,用力跺,极光圣尊的那张脸现在都变成紫色的了。</p>

和这样的家伙斗嘴,拉不下脸来保证吃亏!可在座的有那个是能够拉下脸来泼妇般争吵的?</p>

只有佛门的长眉佛微微张开双目,脸上露出一丝大有深意的笑容来看着净水。</p>

净水已经摆明态度,龙虎丹门不同意开杀场。</p>

整个斗场此时变得鸦雀无声,所有的人的目光又都回到了金光门门主那里,毕竟真正说得算的,还是金光门主。</p>

金光门主本来打算将球提给龙虎丹门,没想到龙虎丹门虽然给了他他最想要的答案,却也同时将球踢了回来,并且净水的球技太差,这球不大好接。</p>

此时看得出外来的十大门派也好,门内的三十八门也罢,都摆明了态度,要开杀场,而龙虎丹门则坚持不开杀场,四十八比一。</p>

金光门主没想到净水一番话,搞得他和稀泥都不成了,坐在这道门第一的位置上,有些时候着实为难。</p>

金光门主此时心中摇头,这帮家伙在外人面前搞得乱七八糟,凭白的叫天下其他门派看他们到正一道的笑话。</p>

不过金光门主也没有办法,他相当于一个国王,而三十八门则是诸侯,国王虽然能够管制诸侯,但诸侯也有着极大的权利,况且,仙道之中并没有那种家丑不可外扬的做法,三十八门门主不在乎这些,这件事就是将他这位门主放在火焰上炙烤,场面越乱,别人就越会说他金光门主无能,驾驭不了正一道这么大的门派。</p>

金光门主忽然有所察觉,朝着身边的几位长老望去,这些长老一个个眼观鼻鼻观心,没什么表示。但金光门主似乎一下通透了,这里面没准有这帮老家伙在搞鬼,毕竟他们都不支持金光的改造门派的方案,他们觉得过去一切都好,没有必要改变。</p>

同时这帮老家伙们也相当不喜欢他行事的方式,若是有可能的话,这帮老家伙绝对会叫他从门主的位置上滚下去,倒不是这帮老家伙坏,而是大家治理门派的理念冲突太大了,简直就是不可调和。</p>

此时红镜上人再次开口道:“我说过了,我要开杀场,由不得你不同意!”</p>

“有一种杀场不需要龙虎丹门同意,必须得开!”红镜商人独目之中闪灼着刺骨的冰寒。</p>

四周一众正一道门派的长老们一愣,忽然想起来了,按照门规,要是有一门沾染了另外一门的鲜血,死人的一方提出进杀场,杀人的一方是不能拒绝的!</p>

所有人都知道,龙虎丹门的弟子不久之前杀了三个红镜道弟子,所以,红镜上人的要求,完全符合门规的规定。</p>

这杀场数百年未曾开启了,并且杀场是所有的门派心中的一个痛处,所有的人都选择性的不去想杀场的事情,将杀场埋没在记忆的最深处,若非今天红镜上人执意要开杀场的话,他们永生恐怕都不会记起杀场这两个字来。</p>

金光门主疑惑的看了旁边的长老一眼,长老低声细语几句,金光门主哑然凝思后,点了点头。</p>

对于金光门主来说,若是这次事情有那帮老家伙参与捣乱的话,当务之急,就是先稳固自己的位置,所以,金光门主虽然不希望门中弟子互相残杀,但是现在,尚未将正一道门主椅子坐热乎的金光门门主不得不点了点头,杀人偿命,这确实是规矩,即便是他金光门主也无法变通的规矩!</p>

见到金光门主点头,红镜上人袍袖一摆,飞出三面镜子来,这些镜子每一面上都有一个头像。</p>

以此是陆涛、乔潜心,外加一个被殖装甲包裹着面容的郑先。</p>

“就是这几个卑鄙的混蛋,龙虎丹门,叫他们滚出来吧,杀人总要偿命,报应到了!”红镜上人那枚独眼之中暴起一阵刺目的光华!</p>

这就话是说陆涛、乔潜心还有常笑,同时,也在说龙虎仙尊!</p>

杀了人总归是要偿命的!</p>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