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血痕(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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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加入什么血痕组实在是没什么兴趣,不好意思。再者了,就算我不加入什么血痕组,我难道就不能够为国效力了吗?</p>

你看看,我在阳城好歹也两三年时间了,广场附近的那栋商厦就有我的一份功劳,还有zhèng fǔ前不久搭建的移民房,我都出力了呢……”</p>

摆摆手示意女子不用再继续下去了,伸出胳膊,用T恤在额头上擦了擦,将下滑致痒的汗珠擦掉,萧逸枫一脸自豪的道。</p>

“咳咳……我不是这个,我也没有看不起建筑工人。这几天我们一直在观察你,如果不是因为郝一峰的缘故,我们还发现不了你。不过我们很好奇,你为什么没有像郝一峰一样用你的异能去做些别的事情,而是在勤勤恳恳的打工。</p>

这也是我们在观察了这么久以后才决定跟你开诚公布的原因。</p>

不用急着跟我狡辩,虽然那天广场人是很多,而且也很拥挤,但因为我们早就盯上郝一峰的缘故,你也第一时间被我们的侦查人员所发现。你在广场上的一切所为,以及后来跟在郝一峰身后去酒店的事情我们都知晓。只不过进入酒店以后我们没有观测到到底发生了些什么。但是我能够确定,郝一峰应该是在那个时候丢掉了身上的异能。</p>

我的对吗?”</p>

白衣女子纯净的眼睛如水一般,紧紧盯着萧逸枫,娓娓道来自己所知晓的一切。</p>

“既然你们都知道了,想必都已经录像了吧!我还有资格不对吗?”</p>

萧逸枫微微皱了皱眉,自己竟然没有发现血痕组的人跟着,也怪自己遇见第二项鬼艺太心急了,这才会出现这么大的失误,不过这也间接的证明了血痕组的实力。</p>

“既然如此,我看你也是明白人。你选择吧!加入还是?”</p>

风铃微微一笑,女人无尽的妩媚被演绎的淋漓尽致,比起火凤那副冷冰冰的面孔来简直就是另一个极端。她们两应该换个名字,这白衣女人该叫火铃,火热的火,而那个红衣女子应该叫冰凤,冰冷的冰。萧逸枫心中如是想道。</p>

“还是?那就是还有别的选择咯?如果我不加入的话,会怎么样呢,你们姐妹把我当场格杀吗?”</p>

萧逸枫依旧没有身为一名华夏人,在华夏最为级,最为宝贵的异能组织面前得到为国效力机会而感到自豪的觉悟,反而一脸笑眯眯的问道。</p>

“这个还真不能,我们没办法把你怎么样,但是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华夏人,我觉得你还是在更加合适的位置为国效力为好。”</p>

眼珠滴溜溜的一转,风铃觉得自己用国家民族大义对眼前这油盐不进的家伙没什么用了,只得话语气更加温和起来,力争能将他收拢到组织当中。</p>

“那不就是咯!我知道我自己合适的位置在哪里,起码我现在不会考虑加入血痕。且,我的那本事应该都清楚了吧!随便找个偷都比我技术高超……更不用现在国家科研水平这么发达,传当中的隐身衣我觉得应该也差不多研究出来了吧!我都不知道你们要我这一没腹肌,二没实力的人干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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