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抄家简单,人手怎么办?(1 / 2)
官员贪污腐败的数量已经超过了能够清理掉的上限,贪官全部处理掉之后,官员不够用了,该怎么办?</p>
这个问题,不止现在的崇祯遇到了,而且开国初期的大明太祖朱元璋同样遭遇过。</p>
尽管太祖时期一旦贪污被发现,动辄就是剥皮充草,轻也是流放千里,但是元末的风气比起明末又能好到哪里去?</p>
当时,随着太祖下狠手整治贪污违法之事,大多数的官员都被他下令狠处。</p>
据记载,太祖时期因贪污被杀的官员有几万人。</p>
洪武十九年大明十三省,从府到县,很少见到能满任的官员。</p>
更有记录道;该年同批发榜派官364人,皆为进士监生,一年之后杀六人,待死罪,徒留罪者358人。</p>
364人一个没漏!</p>
以至于到了现在,都还有人对太祖时期感慨不已,表示明初考上进士的学子,十分之六的都会被惩处,危险性极大。</p>
待死徒留,便是太祖想出的办法。</p>
贪污的官员虽然该杀的还得杀,但也得让他们把手头上的活儿干完才能死!</p>
该说不说,这种操作,多多少少有点离谱,但是却也当真有效。</p>
不过,崇祯到底比太祖心软,虽然也准备施行此法,但是却不再是判死刑之后,等有人接替吏员之后就杀掉之前那个犯罪的吏员,而是给了他们将功补过,戴罪立功的机会。</p>
权责重,犯轻罪者,后续办事中不再犯法,表现良好的,以无罪论处;</p>
权责重,犯重罪者,后续办事中不再犯法,表现良好,则减轻处罚。若有立功表现,则可以酌情再减,最高减至无罪;</p>
权责轻的犯罪吏员,若有立功,则同样可以酌情减少处罚,立大功则可死刑减至无罪。</p>
“来人,将识字的新军将士派一百名来此!”</p>
定下规则之后,事情当然不是立马就解决了。</p>
六千多人,数万份相关情报,崇祯要是一个人进行分类,光把权责轻重,犯罪轻重分清楚都不知道要花多久。</p>
正好他也准备将吏员中的一部分空缺,交由新军将士填补,那就正好将识字的将士叫来一些,辅助他整理档案。</p>
崇祯只负责定下标准,然后将士们则根据崇祯的要求,将每个吏员的档案先按照权责轻重分置在不同位置。</p>
而涉及吏员的罪责,则叠加在人员档案上,一旦数量超过红线,便转移至下方,并以朱墨做上记号。</p>
尽管在这个过程中,仍然不断有新发现的情报传来,但是一百个将士参与其中,百倍的效率之下,京城吏员的事务仍然只花了小半天的时间便迅速整理完成。</p>
一个个吏员该如何处置,都被分门别类放好,可谓有理有据,清楚明了。</p>
同时,将士们忙碌的时候,崇祯也没有闲着,六七千的吏员职位数量,显然是过于冗余,在这小半天的时间中,崇祯已经将其中大半的职位都削掉,只留下了一千来个职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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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他还将会根据届时的实际情况,继续削减或增添职位数量。</p>
毕竟官员当下都直接削减到一个不留了,吏员的数量还有什么可犹豫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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